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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先生曾说:“教什么和怎么教,绝不是凭空可以规定的,他们都包含‘人’的问题,人不同,则教的东西、教的方法、教的分量、教的次序都跟着不同了。”这段话则明白地告诉我们,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都应依据学情而定。可见,我们前辈的教育理论中早已渗透着“以学定教”的理念。《语文课程标准》中也有着类似的阐述:“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语文课程必须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评价方式的设计,都应有助于这种学习方式的形成。”那么,课堂中怎样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去激发孩子的主体意识与进取精神呢?换句话说,我们怎样科学地贯彻“以学定教”的理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