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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逐渐交织和融合,设计与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企业数量日益增多;目前,有些设计单位,在如钢结构、幕墙、虹吸等专业,在施工图设计时,往往不进行详细设计,仅注明"由专业单位进行二次设计"。由此引发诸多矛盾,施工单位做的专业深化设计的在竣工结算时,是否具有法定的效力,文章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