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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明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这对于充分有效地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进一步强化了检察院对羁押措施的监督,对于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关押也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羁押的概念出发,通过对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法理基础与现实基础的分析,探索更为适合我国司法现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以期对该制度的建立、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