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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07年-2010年度,江西省公安厅定点包扶余干县石口镇南源村。四年来,在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的精心指导下,在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协助下,省公安厅驻南源村包扶组密切联系南源村群众,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因包扶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该厅被省委组织部、省政府扶贫办联合评为2007-2008年度全省包扶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