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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渔业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渔业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对渔业执法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虽然国家对《渔业法》也进行了完善,一些部门也成立了水生动物疫病防治站,同时也对执法人员加大了业务培训工作,主张“依法治渔”,严格查处“电、炸、毒、粘”事件的发生,此项工作的确取得了一些成绩。然而面对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我们还相差甚远,本人想在此分析一下渔业执法工作的现状以及不足,并列举了加以改进的完善措施,希望会加强渔业执法工作的开展。
关键词:渔业执法建设 工作现状不足 改进完善措施
目前各地根据《渔业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各种规章与制度,有效地加强了渔用船舶的管理,有利地打击了非法捕捞。但是随着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渔业执法建设有待于规范,笔者根据工作经验,谈谈自己的看法,仅此而已。
一、当前渔业执法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渔业执法的法律规范还有待于完善
目前我国渔业执法颁布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如在管理、监督、检验、资源保护上都有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但是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缺乏规范性的操作程序,加上一些法律法规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这样给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带来一定的难度。如养殖管理法与海域使用管理规定不协调,这样给执法人员以及养殖户都带来了不便,甚至影响了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二)渔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宣传工作不到位
尽管我国对渔业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是渔民对此还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他们只管眼前的利益,不顾个人的安危,对执法人员谩骂,甚至还有不同程度的暴力抗法现象。这种现象一方面是渔民的素质低下,认为靠海吃海、靠山吃山,天经地义,没有犯多大错误,另一方面是缺少与渔民的沟通,从而导致宣传不到位,这也是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着重开发轻保护的表现。
(三)执法部门之间缺乏相互配合
前面我们说过,我国的渔业法律法规有些地方模糊不清。这样就导致在具体操作时,各方责任不明确,这样就有来回打“擦边球”现象,将责任你推我让来回“踢皮球”,将利益你争我夺“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现象也的确存在许多部门里。另外执法部门与监督部门的责权利还没有十分理顺,特别是基层的渔业执法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还有的基层,为了节约人员与经费,一边挂渔政站,另一边挂水产站,同时做了执法与监督两个相互牵制的工作,这明显着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也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执法人员队伍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渔业行政执法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起步晚,所以执法大队人员一半以上是半路出家,经过短期培训后迅速岗位。由于他们没有对渔业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理论系统学习,又加上工作经验少,所以对一些具体实务处理也欠缺。另外工作中,渔业执法人员相对公安部门比,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少,所以无论是在办案的质量上,还是在办案的效率上,都需要有一定的提高,有时还存在由于对法律不清不透等原因而不敢执法现象,这也影响了执法的效率。
二、针对当前我国渔业执法建设存在的问题应采取解决的对策
(一)完善渔业法律规范,加大执法力度
各个省市在国家颁布渔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完善渔业执法体系。详细地规范程序操作问题,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有法可依,并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督人员以及检查人员的工作。另外各省也要把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行列,拨入财务人员经费与办公经费,改变过去的以收抵支的养人模式。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生态环境,切实做好渔业的增殖与养护工作,这样才可以促进渔民的养鱼积极性,让渔民养上“安心鱼”,让百姓吃上“放心鱼”。
(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好日常的执法管理工作
执法工作日常繁琐,它需要执法人员有过硬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有丰富的实际经验,更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对金钱与色情的诱惑丝毫不动;才能在事实面前,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到位、手续完善,同时回到单位应该马上做好案件的备案工作。另外经常深入基层到渔船进行检查工作,巡视渔用品的监管,再有还要定期地深入到菜市场、集市、超市等地,查看渔民的货源去向。最后还要加强污水的检查防范工作,定期到渔业活动附近观察污染源,将污染从源头杜绝。
(三)注重宣传,让渔民参与进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当今社会是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所以加大渔业执法宣传工作也十分必要。因此执法人员在业余时间或者工作之余要加强与渔民的沟通,进而以法律知识为契机,做好渔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如通过广播、电视、视频、聊天等方式让他们一方面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身受到侵害时,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诉,以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能盲目地对执法人员辱骂甚至大打出手。另一方面也让他们知道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知法犯法的严重性,教育他们做遵纪守法的好渔民。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正是因为执法队员多数不是科班出身,所以缺乏过硬的理论知识,因此必须加强后期的法制教育与继续培训工作,让执法人员精法通法,才能更好地去执法。所以要分不同层次人员加强他们的执法培训与教育,同时鼓励他们自学成才,也鼓励他们与外界接轨,使他们不断地锻炼自我、提升自我,最终做个合格的执法人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渔业执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规范市场、整顿秩序、保护生态、维护渔民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经济建设。这是国家赋予执法人员责任,也是执法人员应尽的义务。
参考文献:
[1]陈红磊.蒋高中.浅析我国渔业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状况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 36
[2]居礼.做好渔业行政执法领域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J].中国水产.2013. 05
关键词:渔业执法建设 工作现状不足 改进完善措施
目前各地根据《渔业法》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适合本地区的各种规章与制度,有效地加强了渔用船舶的管理,有利地打击了非法捕捞。但是随着新问题、新情况的出现,渔业执法建设有待于规范,笔者根据工作经验,谈谈自己的看法,仅此而已。
一、当前渔业执法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渔业执法的法律规范还有待于完善
目前我国渔业执法颁布的法律法规比较多,如在管理、监督、检验、资源保护上都有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但是仍然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缺乏规范性的操作程序,加上一些法律法规之间的界限比较模糊,这样给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带来一定的难度。如养殖管理法与海域使用管理规定不协调,这样给执法人员以及养殖户都带来了不便,甚至影响了养殖户的切身利益。
(二)渔民的法律意识薄弱,宣传工作不到位
尽管我国对渔业颁布了许多法律法规,但是渔民对此还是置之不理,我行我素。他们只管眼前的利益,不顾个人的安危,对执法人员谩骂,甚至还有不同程度的暴力抗法现象。这种现象一方面是渔民的素质低下,认为靠海吃海、靠山吃山,天经地义,没有犯多大错误,另一方面是缺少与渔民的沟通,从而导致宣传不到位,这也是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着重开发轻保护的表现。
(三)执法部门之间缺乏相互配合
前面我们说过,我国的渔业法律法规有些地方模糊不清。这样就导致在具体操作时,各方责任不明确,这样就有来回打“擦边球”现象,将责任你推我让来回“踢皮球”,将利益你争我夺“该出手时就出手”,这种现象也的确存在许多部门里。另外执法部门与监督部门的责权利还没有十分理顺,特别是基层的渔业执法工作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还有的基层,为了节约人员与经费,一边挂渔政站,另一边挂水产站,同时做了执法与监督两个相互牵制的工作,这明显着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同时也不利于执法工作的开展。
(四)执法人员队伍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渔业行政执法相对于其他法律法规起步晚,所以执法大队人员一半以上是半路出家,经过短期培训后迅速岗位。由于他们没有对渔业法律法规以及专业理论系统学习,又加上工作经验少,所以对一些具体实务处理也欠缺。另外工作中,渔业执法人员相对公安部门比,外出培训、学习的机会少,所以无论是在办案的质量上,还是在办案的效率上,都需要有一定的提高,有时还存在由于对法律不清不透等原因而不敢执法现象,这也影响了执法的效率。
二、针对当前我国渔业执法建设存在的问题应采取解决的对策
(一)完善渔业法律规范,加大执法力度
各个省市在国家颁布渔业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依据自身情况,进一步完善渔业执法体系。详细地规范程序操作问题,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有法可依,并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监督人员以及检查人员的工作。另外各省也要把执法人员纳入公务员行列,拨入财务人员经费与办公经费,改变过去的以收抵支的养人模式。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好生态环境,切实做好渔业的增殖与养护工作,这样才可以促进渔民的养鱼积极性,让渔民养上“安心鱼”,让百姓吃上“放心鱼”。
(二)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好日常的执法管理工作
执法工作日常繁琐,它需要执法人员有过硬的理论知识,同时还要有丰富的实际经验,更要有崇高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这样才能在执法过程中对金钱与色情的诱惑丝毫不动;才能在事实面前,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执法到位、手续完善,同时回到单位应该马上做好案件的备案工作。另外经常深入基层到渔船进行检查工作,巡视渔用品的监管,再有还要定期地深入到菜市场、集市、超市等地,查看渔民的货源去向。最后还要加强污水的检查防范工作,定期到渔业活动附近观察污染源,将污染从源头杜绝。
(三)注重宣传,让渔民参与进来,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当今社会是和谐社会、以人为本,所以加大渔业执法宣传工作也十分必要。因此执法人员在业余时间或者工作之余要加强与渔民的沟通,进而以法律知识为契机,做好渔民的普法教育工作。如通过广播、电视、视频、聊天等方式让他们一方面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自身受到侵害时,应该向有关部门申诉,以法律来保护自己,不能盲目地对执法人员辱骂甚至大打出手。另一方面也让他们知道法律的严肃性以及权威性,知法犯法的严重性,教育他们做遵纪守法的好渔民。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正是因为执法队员多数不是科班出身,所以缺乏过硬的理论知识,因此必须加强后期的法制教育与继续培训工作,让执法人员精法通法,才能更好地去执法。所以要分不同层次人员加强他们的执法培训与教育,同时鼓励他们自学成才,也鼓励他们与外界接轨,使他们不断地锻炼自我、提升自我,最终做个合格的执法人员。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渔业执法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规范市场、整顿秩序、保护生态、维护渔民的合法权利,促进社会经济建设。这是国家赋予执法人员责任,也是执法人员应尽的义务。
参考文献:
[1]陈红磊.蒋高中.浅析我国渔业科研创新团队建设的状况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5. 36
[2]居礼.做好渔业行政执法领域廉政建设工作的思考[J].中国水产.2013.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