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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美国“国家关键技术”是根据1990财年美国国防授权法,由美国总统办公室指定专门成立的“国家关键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1991年3月向美国总统和国会提交的首份双年度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或报告)。授权法要求委员会直到2000年每两年起草并向总统和国会提交一次关于国家关键技术的双年度报告。授权法规定委员会负责选出的国家关键技术最多为30项。报告内容丰富,涉及许多新的科学技术领域,提供了大量信息,具有权威性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