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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迅速,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存在诸如财产性收入水平低、投资渠道单一等问题。为此,保持经济稳定发展,须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培育居民理财意识,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
关键词: 陕西居民; 财产性收入; 全国平均水平
中图分类号: F014.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9973(2011)01-0092-03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Income between Shaanxi and the National Average Level
MA Guang-qi1 , YU Shu-wei2
(School of Management, 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Xi’an 710021,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residential property income of Shaanxi province is growing rapidly. But, there is still a certain gap between the Shaanxi and the national average level, such as low level of property income, single channel of investment and so on.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 put forward several proposals to increase the property income residents in Shaanxi Province. For instance, we should maintain sustaine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vigorously develop the capital markets and cultivate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for the residents.
Key words: Shaanxi resident; property income; the national average level
陕西省作为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居民收入低下的西部大省,如何关注民生、提高人民实际生活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是值得政府和学界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是陕西改善民生的重要机遇和可行路径。因此,笔者将对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实际情况作以比较研究,探析陕西居民在财产性收入方面的差距、不足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从而为陕西省改善民生、提高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等提供一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一、对比分析
(一)陕西与全国财产性收入平均水平差距呈逐年扩大态势
近年来,陕西和全国经济一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显著,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一直在全国中等偏下水平徘徊,特别是2007年以后,陕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排名急剧下滑,在31个省份中处于24名以后(以下图表资料均根据《陕西省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
此外,由于东部发达地区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带动增势更猛,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由表1可以看出,2002年,陕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41.4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46%;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11.1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8.08%。到2009年陕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279.54元,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占全国人均水平的35.27%;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74.60元,仅占全国人均水平的55.38%。2002年到2009年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4.03%,同期全国平均年均增长22.87%;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2.91%%,同期全国平均年均增长18.59%。
(二)陕西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通过对陕西居民收入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可以发现,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低。以2009年为例,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比全国平均低1.4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高4.17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低4.29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全国平均高0.8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低0.5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高1.56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低3.36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全国平均高2.35个百分点。由此具体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拉动作用均较弱,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现阶段陕西城镇居民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而农村居民的收入还主要来源于耕作和打工收入,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是其主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90%。
(三)陕西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比重自2002年以来稳步提升,到2007年达到顶峰,2008、2009两年稍有下降,不过基本维持在2.0%到2.5%之间。与之相比,陕西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比重波动较大,尤其在2006-2007年之间降幅达2.09%,与全国趋势相反,2009年比重值仅为0.57%,所占比例非常微弱。由此可见,2007年以来,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对造成陕西省城乡总收入差距的贡献非常小,其比重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图2和图3分别显示了陕西与全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结构比重。下面笔者从利息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其他投资收入三方面来分析。
从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角度分析,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点与全国情况相符。但是,人均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在财产性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是陕西高于全国平均值,这主要是因为陕西居民投资缺乏灵活性,除了储蓄、出租房屋外,其他投资渠道很少,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
从其他投资收入角度分析,陕西城镇居民其他投资收入占财产性收入比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差距由2002年的5.25%上升到2008年的10.51%,可见陕西居民其他投资收入对财产性收入的贡献很小。可以看出,在全国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投资手段逐渐实现多元化的今天,陕西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路径依旧单一。
二、原因分析
(一)收入基数低
收入的高低决定了财产的积累规模,财产的规模又是财产性收入的基础。财产规模不大是财产性收入总量少、比重低的根本原因。2009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28.76元,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0705.67元,城镇居民可用于投资的财产仅为3423.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437.5元,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349.2元,农村居民可用于投资的财产仅为88.3元。由此分析可见,居民家庭中真正用于投资增值的财产很少,缺乏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前提和基础,从而制约着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
(二)理财意识不强
分析近几年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所占比重最大,2009年高达92.65%,其次是股息与红利收入占4.68%,保险收益占2.03%,而其他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很小,均不足1%,尤其是知识产权收入只有2003年占0.01%,其余各年均为0。这表明我省居民缺乏投资意识,固守传统的理财观念,缺乏主动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意识,“守财”而不理财。
(三)理财能力较弱
从2006年中国股市熊市大转折之后,我国股市经历了暴涨暴跌,股市点数先后突破历史最高和最低点。随着股市的红火,给居民带来了更多的股息与红利收入,2006年陕西省居民股息与红利收入达到45.06元,占财产性收入的25.69%。而2008年至今,股市急剧下滑,许多居民被套牢,财产性收入降为负值。这充分说明部分居民理财、投资知识的匮乏,他们只是看到了中国股市高涨的表面现象,盲目跟风,一味地投机、冒险,从而导致其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
三、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建议
(一)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
居民收入是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根本点,只有居民收入提高,才可能将更多的收入转化成财富,从而增加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首先应增加财产,而要想创造条件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就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我省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较低,因此我省应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立有效的工资增长机制,将一切明补、暗补即在实际上属于个人收入的项目逐步纳入工资管理,如住房、车辆、通讯、奖金、差旅、职务职业补贴等,提高补贴标准,通过居民收入的提高,进而为居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奠定经济基础。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陕西居民财产的投资渠道非常狭窄。因此,笔者建议我省应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创新理财产品,使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都有机会通过投资获得财产性收入。除此之外,居民在投资股市、房市之余,还可把目光投向期货、外汇、黄金、艺术品、海外投资等新型投资渠道,从而使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多元化。
(三)培育理财意识,提高居民理财水平
陕西应做好宣传和社会教育工作,尽快通过学校、新闻媒体、互联网、公益讲座等途径来提高全民理财意识,树立“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思想,丰富居民的投资知识,坚持正确的理财原则,结合自身状况理性选择适当的理财产品,从而避免“羊群效应”。
参考文献:
[1]罗佳佳.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变化趋势研究[D].保定:河北 大学,2009.
[2]董顺荣.天津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对策研究[J].天津经 济,2009,(8).
[3]唐泽富.我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 学,2009.
[4]董爱荣.对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 学报,2008,(2).
[责任编辑:任山庆校对:叶慧娟]
关键词: 陕西居民; 财产性收入; 全国平均水平
中图分类号: F014.4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9973(2011)01-0092-03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Income between Shaanxi and the National Average Level
MA Guang-qi1 , YU Shu-wei2
(School of Management, Shaanxi University of Science & Technology, Xi’an 710021, China)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residential property income of Shaanxi province is growing rapidly. But, there is still a certain gap between the Shaanxi and the national average level, such as low level of property income, single channel of investment and so on.In order to solve these problems. I put forward several proposals to increase the property income residents in Shaanxi Province. For instance, we should maintain sustaine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vigorously develop the capital markets and cultivate the financial management consciousness for the residents.
Key words: Shaanxi resident; property income; the national average level
陕西省作为我国经济相对落后,居民收入低下的西部大省,如何关注民生、提高人民实际生活水平,缩小收入差距,是值得政府和学界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是陕西改善民生的重要机遇和可行路径。因此,笔者将对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实际情况作以比较研究,探析陕西居民在财产性收入方面的差距、不足与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关建议,从而为陕西省改善民生、提高收入水平、缩小贫富差距等提供一些决策参考和依据。
一、对比分析
(一)陕西与全国财产性收入平均水平差距呈逐年扩大态势
近年来,陕西和全国经济一样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显著,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一直在全国中等偏下水平徘徊,特别是2007年以后,陕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排名急剧下滑,在31个省份中处于24名以后(以下图表资料均根据《陕西省统计年鉴》和《中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
此外,由于东部发达地区居民收入快速增长的带动增势更猛,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呈逐年扩大趋势。由表1可以看出,2002年,陕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41.40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9.46%;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11.11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78.08%。到2009年陕西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279.54元,我省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仅占全国人均水平的35.27%;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比全国平均低74.60元,仅占全国人均水平的55.38%。2002年到2009年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4.03%,同期全国平均年均增长22.87%;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年均增长12.91%%,同期全国平均年均增长18.59%。
(二)陕西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通过对陕西居民收入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的比较可以发现,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较低。以2009年为例,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比重比全国平均低1.4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高4.17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低4.29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全国平均高0.88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低0.55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比全国平均高1.56个百分点,经营性收入的比重比全国平均低3.36个百分点,转移性收入比全国平均高2.35个百分点。由此具体分析,我们可以进一步看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对可支配收入的拉动作用均较弱,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发挥出来,现阶段陕西城镇居民对工资性收入的依赖程度仍然较高,而农村居民的收入还主要来源于耕作和打工收入,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仍是其主要来源,占可支配收入的90%。
(三)陕西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比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比重自2002年以来稳步提升,到2007年达到顶峰,2008、2009两年稍有下降,不过基本维持在2.0%到2.5%之间。与之相比,陕西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差距占总收入差距的比重波动较大,尤其在2006-2007年之间降幅达2.09%,与全国趋势相反,2009年比重值仅为0.57%,所占比例非常微弱。由此可见,2007年以来,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对造成陕西省城乡总收入差距的贡献非常小,其比重也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四)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比较
图2和图3分别显示了陕西与全国居民财产性收入结构比重。下面笔者从利息收入、出租房屋收入、其他投资收入三方面来分析。
从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角度分析,陕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均呈逐年上升趋势,这点与全国情况相符。但是,人均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在财产性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直是陕西高于全国平均值,这主要是因为陕西居民投资缺乏灵活性,除了储蓄、出租房屋外,其他投资渠道很少,资金的使用效率较低。
从其他投资收入角度分析,陕西城镇居民其他投资收入占财产性收入比重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差距由2002年的5.25%上升到2008年的10.51%,可见陕西居民其他投资收入对财产性收入的贡献很小。可以看出,在全国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投资手段逐渐实现多元化的今天,陕西居民获取财产性收入的路径依旧单一。
二、原因分析
(一)收入基数低
收入的高低决定了财产的积累规模,财产的规模又是财产性收入的基础。财产规模不大是财产性收入总量少、比重低的根本原因。2009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128.76元,全国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10705.67元,城镇居民可用于投资的财产仅为3423.0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3437.5元,全国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支出3349.2元,农村居民可用于投资的财产仅为88.3元。由此分析可见,居民家庭中真正用于投资增值的财产很少,缺乏获得财产性收入的前提和基础,从而制约着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
(二)理财意识不强
分析近几年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利息收入和出租房屋收入所占比重最大,2009年高达92.65%,其次是股息与红利收入占4.68%,保险收益占2.03%,而其他投资收入、知识产权收入、其他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很小,均不足1%,尤其是知识产权收入只有2003年占0.01%,其余各年均为0。这表明我省居民缺乏投资意识,固守传统的理财观念,缺乏主动获取财产性收入的意识,“守财”而不理财。
(三)理财能力较弱
从2006年中国股市熊市大转折之后,我国股市经历了暴涨暴跌,股市点数先后突破历史最高和最低点。随着股市的红火,给居民带来了更多的股息与红利收入,2006年陕西省居民股息与红利收入达到45.06元,占财产性收入的25.69%。而2008年至今,股市急剧下滑,许多居民被套牢,财产性收入降为负值。这充分说明部分居民理财、投资知识的匮乏,他们只是看到了中国股市高涨的表面现象,盲目跟风,一味地投机、冒险,从而导致其财产性收入增长缓慢。
三、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建议
(一)保持经济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居民收入
居民收入是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根本点,只有居民收入提高,才可能将更多的收入转化成财富,从而增加财产性收入。增加财产性收入,首先应增加财产,而要想创造条件让群众拥有更多的财产,就必须大力发展经济,保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前,我省居民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较低,因此我省应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立有效的工资增长机制,将一切明补、暗补即在实际上属于个人收入的项目逐步纳入工资管理,如住房、车辆、通讯、奖金、差旅、职务职业补贴等,提高补贴标准,通过居民收入的提高,进而为居民获得更多的财产性收入奠定经济基础。
(二)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拓宽居民投资渠道
由前面的分析可知,陕西居民财产的投资渠道非常狭窄。因此,笔者建议我省应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大力创新理财产品,使不同收入层次的居民都有机会通过投资获得财产性收入。除此之外,居民在投资股市、房市之余,还可把目光投向期货、外汇、黄金、艺术品、海外投资等新型投资渠道,从而使陕西居民财产性收入来源多元化。
(三)培育理财意识,提高居民理财水平
陕西应做好宣传和社会教育工作,尽快通过学校、新闻媒体、互联网、公益讲座等途径来提高全民理财意识,树立“你不理财,财不理你”的思想,丰富居民的投资知识,坚持正确的理财原则,结合自身状况理性选择适当的理财产品,从而避免“羊群效应”。
参考文献:
[1]罗佳佳.河北省居民财产性收入变化趋势研究[D].保定:河北 大学,2009.
[2]董顺荣.天津城市居民财产性收入现状及对策研究[J].天津经 济,2009,(8).
[3]唐泽富.我国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研究[D].长沙:湖南师范大 学,2009.
[4]董爱荣.对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思考[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 学报,2008,(2).
[责任编辑:任山庆校对:叶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