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会计报表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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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集团母公司及其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的汇总纳税办法。据此,集团母公司年终在成员企业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上合并计算年度应纳所得税,在合并会计报表上填列合并缴纳的所得税。
其他文献
企业集团所得税有分别申报缴纳和合并申报缴纳两种方式。本文在现行会计处理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纳税方式下未实现损益的涉税处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