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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金华的李某是郊区的农民.在市区经商3年。去年5月.他因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由于李某属于农村户口.肇事车主在计算他的残疾赔偿金时,只同意以浙江省200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660元为准计算。李某认为应以浙江省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294元为准计算。两相比较,“市民”待遇较之“村民”待遇高出9634元。双方一直争论不休.最终闹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