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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3日—4日,重庆召开全市扶贫攻坚工作会议。
市委书记孙政才要求:立下“军令状”,倒排时间表,啃下“硬骨头”,坚决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
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从2013年至2015年5月,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
“总的看,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的态势。”专家分析。
对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强调:“特别是当前,要围绕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做好监管工作,就要了解贪腐分子的“劫贫之道”。
“雁过拔毛”
贪腐干部:永川区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周忠友、原副站长凌玲等人涉案金额:共收受贿赂10.6万元,贪污53.1万元,私分国有资产25.3万元
贪腐形式:截留补贴、伪造协议、赚取差价等
【案情回顾】
周忠友和凌玲都在农技系统工作多年,对这个系统很了解。
2009年3月,周、凌两人发现一条“赚钱”之道。
某款属于国家补贴范围的插秧机,按照重庆补贴政策,享受85%的补贴后,每台售价为3000余元,而江苏仅享受30%的补贴,每台售价高达14000余元。
“每台差价竟达11000元,如果把重庆买到的插秧机卖到江苏,岂不是可以大赚一笔?”周、凌两人开始谋划。
两人以“本地价”搞到20台该款插秧机,并伪造水稻机械跨区作业协议。
“以每台7200元倒卖到江苏,导致国家损失36.8万元,两人非法获利8万元。”办案人员说。
不仅如此,两位站长连3分钱都不放过,打起了秧盘补贴的主意。
这次“买卖”,两人与永川某塑料包装厂负责人共谋,由推广站与包装厂共同虚报秧盘销售数量,套取国家专项补贴。
双方立下“分肥”规矩——一张常用农机具秧盘,国家补贴2角5分。农技推广站人员将补贴款骗领到手后,站里先提1角8分,周忠友再拿3分,剩下4分留给合谋企业。
2009年至2010年,三人共虚报秧盘销售188万张,骗取国家专项补贴46.2万元。
2011年,贪腐事件败露,周、凌两人终于把自己“赚”进了高墙。
“无中生有”
贪腐干部:梁平县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秦小娟、原工作人员田利平,兴隆镇天圣村原党支部书记蒋兴泰等五人
涉案金额:骗取国家涉农补贴190万元左右,造成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
贪腐形式:合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
【案情回顾】
2012年3月的一天,梁平县人民法院。
清脆的法槌声敲碎了蒋兴泰等五人的发财美梦。
蒋兴泰等五人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窝案”被公之于众。
“共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300余亩,这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办案人员说。
在“窝案”中,蒋兴泰等人各有分工。
蒋兴泰、文华远——作为村干部,丈量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协助县、镇林业部门验收。
秦小娟、田利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对退耕还林事项进行管理、验收。
游安富(农民)——天圣村土地承包大户,请求丈量承包林地,申请补贴。
“村干部弄虚作假,乡镇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并将最终骗取的补贴私分。”该案承办法官说。
2003年至2009年期间,蒋兴泰等人通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国家涉农补贴190余万元。
“其中,蒋兴泰分得46万元,游安富分得83万元,文华远分得29万元,秦小娟分得30多万元。”承办法官说。
同时,秦小娟、田利平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贿赂款0.9万元、4.3万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
“权钱交易”
贪腐干部:丰都县农机局原局长张某、原副局长速某
涉案金额:张某受贿共计39.7万元,速某收受他人财物22.9万元
贪腐形式:与企业进行“权钱交易”,吃“回扣”
【案情回顾】
“推广农机很辛苦,收取些‘辛苦费’,也未对农民造成损害……”
刚被调查时,张某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未触犯法律。
直到通过学习法律,张某才追悔莫及。
张某曾是丰都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2005年的一天,某农机公司的赵某来到张某办公室,希望张某帮助他推广收割机。
赵某承诺:“根據机型的不同,每销售一台就会给该局相关人员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于是,张某和速某同意了。
事后,赵某送给张某1万元“好处费”。张某收下后,分了一半给速某。
后来,张某等人收人钱财一事暴露,被检方立案调查。
经查实,从2005年至案发前,张某曾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多人所赠财物,共计39.7万元。
最终,张某、速某终于把自己送进了高墙。
悔恨之余,张某用自己的教训,写下一篇反腐“论文”——《农机补贴领域腐败问题成因分析与思考》。
“官商合谋”
贪腐干部: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
涉案金额:先后8次共收受贿赂8.5万元
贪腐形式:通过培训指标分配及培训补贴支付,收取“好处费”
【案情回顾】
2010年初,一封匿名举报信交到了大渡口区检察院。
“举报了一些职业培训学校既没有场地又没有师资,但仍大肆招生。”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说。 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怪事?
“我们立即联想到我市农民工培训补贴的政策!”该负责人说。
原来,按照政策,重庆市农民工可免费接受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而培训学校可以按照一定程序领到由政府财政发放的补贴,每培训合格一名农民工,学校大约可得500元补贴。
于是,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去卧底核实。由此,牵出了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的受贿案。
扮演“农民工”的检察官来到一所学校,发现学校只有一间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
检察官问:“在哪里培训呢?”
工作人员回答:“培训地点是流动的,要视培训内容而定。”
一张桌子,一个工作人员,连教学场地都没有,这样的职业培训是根本不合格的,但该校一年竟然培训了近3000名农民工。
通过卧底,检察官还发现,区内多所职业培训学校涉嫌诈骗,劳动局有关人员也涉嫌腐败。
很快,杨某受贿事实浮出水面——利用职务之便,在获得培训指标和培训补贴等方面,为大渡口3所职业培训学校牟取利益,共收受贿赂8.5万元。
【案件警示】
涉农扶贫贪腐新特点
“小官涉贪”明显。这类贪腐案件多發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窝案串案严重。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支“两委”委成员之间相互勾结、“抱团”腐败,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贪污侵吞突出。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在涉农和扶贫领域查办贪污犯罪16385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56.7%。
发案环节集中。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
“四剂良药”预防扶贫贪腐
坚持教育在先。结合重大典型案例特别是群众身边案例,对涉农扶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村支“两委”成员等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
注重制度建设。针对“三农”和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推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和创新,推动农村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建设。
促进公开透明。积极推动建立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阳光运行机制,特别是促进关系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涉农惠民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类型、来源、发放标准、流程等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强化科技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等开展电子监管、科技预防,实现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工作的科技含量。
市委书记孙政才要求:立下“军令状”,倒排时间表,啃下“硬骨头”,坚决限时打赢扶贫攻坚战。
7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从2013年至2015年5月,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8894人,占同期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
“总的看,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的态势。”专家分析。
对此,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徐松南强调:“特别是当前,要围绕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
做好监管工作,就要了解贪腐分子的“劫贫之道”。
“雁过拔毛”
贪腐干部:永川区农技推广站原站长周忠友、原副站长凌玲等人涉案金额:共收受贿赂10.6万元,贪污53.1万元,私分国有资产25.3万元
贪腐形式:截留补贴、伪造协议、赚取差价等
【案情回顾】
周忠友和凌玲都在农技系统工作多年,对这个系统很了解。
2009年3月,周、凌两人发现一条“赚钱”之道。
某款属于国家补贴范围的插秧机,按照重庆补贴政策,享受85%的补贴后,每台售价为3000余元,而江苏仅享受30%的补贴,每台售价高达14000余元。
“每台差价竟达11000元,如果把重庆买到的插秧机卖到江苏,岂不是可以大赚一笔?”周、凌两人开始谋划。
两人以“本地价”搞到20台该款插秧机,并伪造水稻机械跨区作业协议。
“以每台7200元倒卖到江苏,导致国家损失36.8万元,两人非法获利8万元。”办案人员说。
不仅如此,两位站长连3分钱都不放过,打起了秧盘补贴的主意。
这次“买卖”,两人与永川某塑料包装厂负责人共谋,由推广站与包装厂共同虚报秧盘销售数量,套取国家专项补贴。
双方立下“分肥”规矩——一张常用农机具秧盘,国家补贴2角5分。农技推广站人员将补贴款骗领到手后,站里先提1角8分,周忠友再拿3分,剩下4分留给合谋企业。
2009年至2010年,三人共虚报秧盘销售188万张,骗取国家专项补贴46.2万元。
2011年,贪腐事件败露,周、凌两人终于把自己“赚”进了高墙。
“无中生有”
贪腐干部:梁平县兴隆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秦小娟、原工作人员田利平,兴隆镇天圣村原党支部书记蒋兴泰等五人
涉案金额:骗取国家涉农补贴190万元左右,造成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
贪腐形式:合谋虚报退耕还林面积
【案情回顾】
2012年3月的一天,梁平县人民法院。
清脆的法槌声敲碎了蒋兴泰等五人的发财美梦。
蒋兴泰等五人贪污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窝案”被公之于众。
“共虚报退耕还林面积1300余亩,这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办案人员说。
在“窝案”中,蒋兴泰等人各有分工。
蒋兴泰、文华远——作为村干部,丈量退耕还林土地面积,协助县、镇林业部门验收。
秦小娟、田利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对退耕还林事项进行管理、验收。
游安富(农民)——天圣村土地承包大户,请求丈量承包林地,申请补贴。
“村干部弄虚作假,乡镇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并将最终骗取的补贴私分。”该案承办法官说。
2003年至2009年期间,蒋兴泰等人通过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国家涉农补贴190余万元。
“其中,蒋兴泰分得46万元,游安富分得83万元,文华远分得29万元,秦小娟分得30多万元。”承办法官说。
同时,秦小娟、田利平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贿赂款0.9万元、4.3万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350万元。
“权钱交易”
贪腐干部:丰都县农机局原局长张某、原副局长速某
涉案金额:张某受贿共计39.7万元,速某收受他人财物22.9万元
贪腐形式:与企业进行“权钱交易”,吃“回扣”
【案情回顾】
“推广农机很辛苦,收取些‘辛苦费’,也未对农民造成损害……”
刚被调查时,张某一直认为自己的行为未触犯法律。
直到通过学习法律,张某才追悔莫及。
张某曾是丰都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
2005年的一天,某农机公司的赵某来到张某办公室,希望张某帮助他推广收割机。
赵某承诺:“根據机型的不同,每销售一台就会给该局相关人员3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好处费’。”
于是,张某和速某同意了。
事后,赵某送给张某1万元“好处费”。张某收下后,分了一半给速某。
后来,张某等人收人钱财一事暴露,被检方立案调查。
经查实,从2005年至案发前,张某曾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多人所赠财物,共计39.7万元。
最终,张某、速某终于把自己送进了高墙。
悔恨之余,张某用自己的教训,写下一篇反腐“论文”——《农机补贴领域腐败问题成因分析与思考》。
“官商合谋”
贪腐干部: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
涉案金额:先后8次共收受贿赂8.5万元
贪腐形式:通过培训指标分配及培训补贴支付,收取“好处费”
【案情回顾】
2010年初,一封匿名举报信交到了大渡口区检察院。
“举报了一些职业培训学校既没有场地又没有师资,但仍大肆招生。”该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负责人说。 为何会发生这样的怪事?
“我们立即联想到我市农民工培训补贴的政策!”该负责人说。
原来,按照政策,重庆市农民工可免费接受一定的职业技能培训,而培训学校可以按照一定程序领到由政府财政发放的补贴,每培训合格一名农民工,学校大约可得500元补贴。
于是,检察院派出检察官去卧底核实。由此,牵出了大渡口区劳动局原局长杨某的受贿案。
扮演“农民工”的检察官来到一所学校,发现学校只有一间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
检察官问:“在哪里培训呢?”
工作人员回答:“培训地点是流动的,要视培训内容而定。”
一张桌子,一个工作人员,连教学场地都没有,这样的职业培训是根本不合格的,但该校一年竟然培训了近3000名农民工。
通过卧底,检察官还发现,区内多所职业培训学校涉嫌诈骗,劳动局有关人员也涉嫌腐败。
很快,杨某受贿事实浮出水面——利用职务之便,在获得培训指标和培训补贴等方面,为大渡口3所职业培训学校牟取利益,共收受贿赂8.5万元。
【案件警示】
涉农扶贫贪腐新特点
“小官涉贪”明显。这类贪腐案件多發生在县、乡、村三级,涉案人员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会计、村出纳等“两委”成员和村民组长等村组干部,乡镇站所工作人员和部分县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窝案串案严重。一些涉农扶贫的职能部门与使用单位之间、国家工作人员与申请人之间、村支“两委”委成员之间相互勾结、“抱团”腐败,大肆侵吞国家涉农扶贫的政策性补贴和专项资金。
贪污侵吞突出。2013年以来,检察机关在涉农和扶贫领域查办贪污犯罪16385人,占该领域职务犯罪涉案总人数的56.7%。
发案环节集中。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登记申报审核、项目审批立项、补贴发放、检查验收等环节。其中,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管理和项目验收三个环节尤为突出。
“四剂良药”预防扶贫贪腐
坚持教育在先。结合重大典型案例特别是群众身边案例,对涉农扶贫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和村支“两委”成员等开展警示教育,提高他们的法治观念和廉洁意识。
注重制度建设。针对“三农”和扶贫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制度缺陷,推动管理制度机制完善和创新,推动农村防治腐败长效机制建设。
促进公开透明。积极推动建立涉农扶贫项目资金的阳光运行机制,特别是促进关系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涉农惠民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类型、来源、发放标准、流程等及时公开、全面公开。
强化科技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涉农扶贫资金项目等开展电子监管、科技预防,实现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提高预防工作的科技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