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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中国革命新闻摄影的先驱者沙飞,在抗日战争残酷年代的晋察冀根据地,几乎是妇孺皆知的。因为他,沙飞,在上海拍摄了鲁迅先生的殡仪活动之后的翌年,一听到卢沟桥“七·七”事变的罪恶枪声,便毅然决然地奔赴抗日最前线——平型关,并获得聂荣臻司令员特批,成为我晋察冀军区乃至整个八路军、新四军抗日革命队伍中的职业战地新闻摄影记者第一人!他,沙飞,是用’自己手中的摄像机,形象地记录了我抗日军民攻占长城要隘白石口、黄土岭战斗、陈庄战斗、百团大战和神出鬼没的游击战争,谱写了晋察冀根据地的抗日战争和华北地区解放战争的全景式“史诗”的第一人!他,沙飞。是用自己手中的摄像机,传神地记录和描绘了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白求恩的精神风貌,并与之成为知心朋友和亲密战友的第一人!他,沙飞,是用自己手中的摄像机,拍摄下历史著名组照:《将军与孤女》。四十年后震惊寰宇,成为中日友好佳话的第一人!他。沙飞,是创造了“最受欢迎”的“《抗敌画报》(后改名为《晋察冀画报》),既朴素,又美观。……曾使许多外国朋友深感惊讶”(引自《聂荣臻回忆录》第482页)这一奇迹的第一人!……他,沙飞,由于在中国革命新闻摄影史上创造了众多的第一,历史不会忘记他,祖国人民不会忘记他,为此,本刊特推出“蔡子谔揭秘沙飞档案”这一系列篇目,以飨读者。
历史、共和国乃至社会民众不会忘记的,不仅在于他,沙飞,为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的奇迹般的“生”:还在于他,沙飞那荒诞悲剧般的“死”——他。沙飞一枪击毙了为他治病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内科主任、日籍大夫津泽胜,而他自己却成为共和国成立不久,倒在华北军区军法处枪声下的革命千部(正师级)第一人!
一、透过遗物看沙飞
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先驱沙飞生于1912年5月5日,卒于1950年3月4日。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青年时期便喜爱摄影,拍摄了许多贴近时代和社会生活的作品。1935年6月参加上海《黑白影社》。1936年秋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1936年10月拍摄鲁迅先生最后的留影、鲁迅遗容及其葬礼的摄影作品,并在刊物上发表,引起广泛的震动,由此而被迫退学。1936年12月和1937年6月,分別在广州和桂林举办个人影展。抗日战争爆发后前往太原,担任全民通讯社摄影记者,并赴八路军115师采访刚刚结束的“平型关大捷”。1937年10月正式参加八路军。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编辑科科长兼《抗敌报》社副主任、新闻摄影科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等职。在此期间他还拍摄了攻占长城要隘白石口、黄土岭战斗、陈庄战斗、百团大战和晋察冀军民神出鬼没的游击战争,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大夫的工作、生活风貌和《将军与孤女》等等数以千计的革命新闻摄影作品。此外。他还创办了《晋察冀画报》。然而,作为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的奠基入之一的沙飞。由于积劳成疾,于1949年12月15日,在精神失控的情况下,枪杀了为他治病的白求恩医院主任医师津泽胜,1950年1月10日华北军区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开除沙飞党籍的决定》。
沙飞于1950年2月15日即被逮捕,关押在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看守所。与之同时,清查和收缴(必需生活用品复发还)了他的所有的物品。《清单》(此《沙飞遗留物品清单》是沙飞问题得到平反时,其长女王笑利由《沙飞案卷宗》看到。经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张院长批准予以复印的)如下:
沙飞遗留物品清单
1、军鞋壹双,2、提盒壹个(两层),3、缸子壹个(交本人),4、照像机壹台。5、鸡子(蛋)捌个,6、扑粉两盒。7、红球廿一个,8、肥皂盒壹个(交本人),9、牙膏半瓶(交本人),10、小镜子壹个。11、照片贰张,12、洋大壹盒、洋戏针壹盒、(剃须)洋刀(片)壹个(带盒)、耳挖子壹个,13、牙刷两个(交本人),14、洗脸盆壹个,15、梨柒个,16、暖壶两个,17、棉被壹床(交本人),18、戏片拾伍张,19、毛巾肆条(交本人一条),20、袜子两双(交本人)。21、扇子壹个,22、文工大会手册壹本,23、军帽壹顶、围脖壹条,24、单子壹个(交本人),25、军装褂子肆个(交本人)。26、裤衩壹条(交本人),27、大小皮包各壹,28、书籍壹包,29、烟盒壹个、雪花膏半盒,30、枕头壹个(交本人),31、皮带壹条,32、金手六镏(即“金戒指”)壹块(个)、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元整、撸子枪一支(编号:125194)、盒子枪一支(编号:805434)、子弹四发。
李有志(手印)谢文彬(手印)赵宝金(手印)赵荣(章)
2月15号
看了上述清查和收缴沙飞所有物品的清单之后。首先是一种难以言状的悲怆凄凉之感向心头袭来,眼前出现了方志敏在狱中以笔濡墨写下的“清贫”两个字。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中国革命新闻摄影的开拓者与奠基者,在战场上冒着枪林弹雨,出生入死地为革命战斗了十三年,最后留下了什么?上述清查和收缴物品的清单所载,便是沙飞的全部家当。要知道“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元整”,实际是现在的“人民币参元肆角玖分钱”。惟此而已,岂有他哉!正是惟其如此:令我们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下面,我们对几件特殊的物品(包括收缴的沙飞警卫员的枪支),作一番扼要的揭密性解说:
其一、“雪花膏半盒”中的“雪花膏”,无疑是用来防止裸露在外的手脸皮肤皴裂的:至于“扑粉两盒”和“红球(玻璃球?)廿一个”,当是为这两年刚出生的老四(现名王毅强)、老五(现名王少军)买的。由此可见,在他神志清醒时,还是眷顾和爱怜着他的妻儿的。鲁迅的诗吟:“岂知林中啸风者,回眸时看小菸菟”移用于此,是妥贴不过的。
其二、“戏片拾伍张”和“洋戏针壹盒”,当是指的留声机的“唱片”和“唱针”。但沙飞没有“留声机”,却保存着15张唱片和一盒唱针。这就是说,他有时可能借別人的“留声机”,放放自己保留的喜爱的“唱片”。这些“唱片”是什么呢?大抵是具有浓郁乡情的广东音乐或粤剧罢!这从一个侧面了解到了这位天才的摄影艺术家,对于姊妹艺术的青睐。
其三、“书籍壹包”,这里所谓的“书籍”中,也许仅《晋察冀画报》,也许还有別的“书籍”。但我们认为,《晋察冀画报》在沙飞遗留物品中,肯定是他最珍贵的物品之一。就笔者看来。《晋察冀画报》可以说是沙飞生命的另外一种存在的形式。这些《晋察冀画报》应该是沙飞在孤独凄苦的最后日子里的最亲密的精神伴侣了!《晋察冀画报》共有多少本呢? 据笔者推断,可能是13本。因在他人院前共出版13期,沙飞他肯定是要带一全套的,倘有別的“书籍”,据笔者推测,当是两三本“侦探小说”。但笔者认为,沙飞看“侦探小说”,并非为了消磨时光,或者说消愁解闷,而是为了在“侦探小说”中汲取或借鉴他将如何“带几个精干的入到南京开照像馆”以便“开枪暗杀蒋介石”的种种谋略。他绝没有半点消遣的轻松!他思维奔逸。忽发奇想。云谲波诡。石破天惊!在他身患沉疴的病体上。该是自觉地压着多么沉重的精神负荷和政治使命啊!
其四、便是连同收缴沙飞物品一同收缴上去的,还有沙飞警卫员李有志、谢文彬所佩带的枪支。即盒子枪一支和撸子枪一支。这便使笔者一个藏于心间,久久悬而未决的问题,涣然冰释了。这要从被沙飞枪杀者日籍大夫津泽胜说起。
津泽胜,日本熊本县人,伪满医科大学毕业,原在北京开业行医,后曾应日军征幕入伍,当陆军军医。1945年10月,经日本解放联盟介绍,与爱人津泽喜代子一同参加我军。历任医学院内科教授、和平医院主任医师等职,医德尚好,待人谦和。据悉,在张家口时,曾为当时任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政委的胡耀邦夫妇看过病,并结下友情,1978年津泽胜夫人津泽喜代子偕长女池谷田鹤子来华访问时。还曾拜晤胡耀邦的夫人李贞。这自是另话。
说起当时津泽胜遭沙飞枪击。头部前额首中一弹。稍顷,额部正中又中一弹。其实,津泽胜并未当即殒命,只是猝然倒地,用担架抬他时,他还呻吟着说“慢点,轻点……”而射中津泽胜眉心略上的额部正中的一弹,弹头竟然嵌于额前骨中,略高于额骨。笔者曾问询知情者,沙飞如此近距离地射击,弹头竟未穿透颅脑。使其殒命。这是怎么回事?好多当事人也都奇怪,要么是遇见了“臭子儿”——但“臭子儿”往往射不出来呀!要不,就是枪的杀伤力不行。现在证实了这一点,沙飞用的,正是土造的小撸子。杀伤力差,以至于额部连中两弹而未毙命。
当时津泽胜饮弹后时而昏迷,时而清醒,只是高烧不退。当时和平医院的外科手术尚不能开颅取弹,遂派人上北京筵请外科专家,返回时,汽车在正定县抛锚,数小时修不好,延误了医治时间,以致津泽胜脑水肿于17日死亡。
其五、“照相机一台”——这毫无疑问,便是沙飞最为崇敬的精神导师之一,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大夫在临终时的遗嘱中所说的“相机给沙飞”的,那架极其珍贵的“莱丁那”相机。这架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莱丁那”相机,后来作为沙飞遗物曾发还给沙飞家属,多年以来一直由沙飞的长子王达理珍藏,并偶一用之、性能良好的这架“莱丁那”相机,于60年代初自觉自愿地捐赠给了中国摄影家协会。现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珍藏。
其六、在众多杂乱无章的琐屑什物中,有一个极不惹眼的物品即“烟盒一个”。笔者从沙飞长女王笑利女士处获得的“沙飞遗物清单”共有两份。在另一份未标物品号码的“清单”中,无“烟盒一个”,却有“小铁盒一个”。据此可知,这个“烟盒”便是沙飞终生未曾须臾离过的那个所谓的“小铁盒子”。这种“小铁盒子”。实则是用镀锡或镀锌的薄铁皮做成的装食品、香烟的或圆或方的筒子、罐子或盒子。在南方大都市中也谓“听子”。如内装香烟,或谓“一听香烟”或“听装香烟”。由于这种“小铁盒子”既“小”且“结实”,故沙飞一直将1936年10月8日所拍摄的,鲁迅生前最后的留影及鲁迅逝世后万人空巷的殡仪盛况等诸珍贵的新闻照片的底片,用薄薄的蜡纸包裹数层,放在这个方方的小铁盒中,再将“小铁盒子”放在时时携带的皮挎包里。清缴时的“小铁盒子”空空如也。并无底片。沙飞被处决之后,上级曾让画报社派同志去先将沙飞遗物认领回来,然后转交其家属。
顾棣便是画报社派去认领遗物诸同志中的一位。
顾棣在一篇回忆录中如实写道:1950年3月10日;“(我)和李副主任一同到北京和平门外华北军区第二模范监狱取沙飞的遗物,公家的东西都被扣下,只剩下一些破烂的私人用品。面对着这些东西,心中想着死去的人,百感交集。说不出的悲伤。我们收拾起沙飞生前所用的小洋铁锅、暖壶、茶缸、小镜子、穿的衣服、看的书和保存的一部分晋察冀画报。还有他的珍宝——从广州带来的13年从未离开过身子的那个小铁盒子,里边放着他在广州开展览会时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及王辉给他写的信,6年前他曾叫我看过一次,当时里边还装着他给鲁迅拍摄的用蜡纸包裹的底片、八路军总部颁发的记者证,还有他当参议员的聘书,这些重要材料现在都不见了。这是第二次看到小铁盒,可是人已死了。这些珍贵的东西将交给何人?我们一件件点检清楚之后,给他们开了个收条。怀着莫大的悲伤走出了监狱的门。”(顾棣:《沙飞离世前后——顾棣日记原文摘抄》,载《人民摄影》2000年3月1日第1版)
那么,用蜡纸包着的鲁迅生前最后留影的底片到哪里去了呢?这是被沙飞视为比自己的生命还要珍贵的东西啊!
须知在沙飞未处决之前,有两个人都曾向华北军区政治部写信,言及沙飞终生贴身携带的鲁迅生前最后留影的底片。因为这是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一而其本身又是珍贵的文物。希望组织上能从沙飞手中索出,并妥善保管。写此信者,一是沙飞妻子王辉,另一是著名摄影史学家吴群。1950年4月5日负责关押沙飞并执刑的华北军政大学政治部保卫部就鲁迅生前最后留影底片回函有关方面:“关于沙飞所摄制之鲁迅先生的底片。来时他要求自己保存,怕给他遗失。当时负责检查的同志认为那是和他的案情无关的东西。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就交给他了。但最后处决他的时候。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已忘了这回事,没有给(向)他要过来。可能是在他身上放着埋葬起来了。直至军区来信追问,才想起这件事来。可是已埋了一个多月,一定是不能用了。”
二、关押在军法处看守所的沙飞
关于沙飞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看守所的情况,原本一无所知。20世纪80年代初,沙飞长女王笑利打听到了与他父亲同时关押的韩彬尚健在。于是致函问候。很快接到了回信。信中表达了他与沙飞非同一般的深厚情谊外,还较为客观地反映了一些他与沙飞同被关押时的真实情境。弥足珍贵。特摄录如下:
笑利:
你好?……
我和你爸爸是几十年的老战友,和石少华也是如此。在张家口解放和苏联红军会师,我们在一起战斗,而且在张家口时,你爸爸送给我一台130照相机。(现在被总政的刘传时同志要走了,不知刘传时还在否?)我们(即韩彬和沙飞——笔者)两个的合影和他(即沙飞)个人的照片多张,(现在)全都没有了,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抄了我的家,把你爸爸的遗物 全都抄走了,至今没有归还我。……我提起49年12月你爸爸在石家庄华北军大军法处关着的情形,我就流泪。他有病不能吃小米。我就把我的大米给他了。他精神不正常连鞋也不穿,每天拔自己的胡子,翻白眼,有时凝视看一个东西,长达30分钟。十分不正常。你爸爸赴死的那天,是我给他穿的鞋。人家不让他穿皮(鞋),他非穿不走。(并)要求穿上你给他打的毛袜子(我记得是红色的,绿色毛裤)。当时你爸爸关了二三个月,没有理发,胡子很长,要求把胡子刮一下,最后宣判他的(时候)才刮了胡子,实在可怜!我没有办法,只好暗自垂泪。同情。因我和你爸爸一样的进了军法处和他住在一块的,后来因我和他研究“对策”(即):如何养病不着急(等等)。并安慰他,人家发现后,把我分配到2号(房),他(仍)在3号房。但离(得)不远,能看见。白天我去给他们(似为诸关押人员)读报纸,才见到。当时我是和军大副校长谭家迭打架进去的。姑娘(谓王笑利),我一提你爸爸,信就写不来(成)了。多年不想了。你这样一来信,又引起我的往事来了。你看如何替你爸申诉?他是有神经病的,打死日本人津泽大夫完全是身不由己,是可查证的。关于他的(有)神经(病)的情况,我是出过证明的。
韩 彬
11月26日
据上所述,我们对沙飞关押在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又有了一些新的了解:
其一、关于沙飞的精神状况或者说情貌:除看守所记录的《关于沙飞的情况》中所说的“表现是沉默的。不爱讲话。每天吃了就躺,也表现了恐惧的样子”外,他还每天——大抵是用自己的拇指和中指的指甲掐着——拔自己的胡子。由于二三月未曾剃刮胡须,胡须已长得很长,当是长髯飘捌的样子。此外还常“翻白眼”,常常呆呆地凝着某一处,一动不动,木然枯坐,竟可长达半小时。完全是精神分裂症的病态情状。
其二、关于沙飞的容貌,可以想见一大抵可以作如下描述:蓬首垢面。长髯飘拂,衣着邋遢,跣足着地……
其三、关于沙飞的饮食情况,具体不详,据韩彬所讲,似乎允许关押人员自己提供粮食为他们或蒸或煮。沙飞是南方人,自然喜欢吃大米,加之有病,更是如此。韩彬在这时将自己的大米给沙飞吃,真是“雪中送炭”之举,并在生活上多方照顾沙飞。途穷见肝胆,节义信可风!
这里顺赘一笔,沙飞在关押期间——可能是在死刑的《判决书》军委总政批下来后,聂荣臻司令员曾关照有关方面:沙飞是南方人,多弄点鱼给他吃。由此可见,聂司令员心里还是惦念着沙飞的……
其四、所谓“我与他研究‘对策’”,实则不过是韩彬在对沙飞说一些宽慰沙飞的诸如“泰然处之,行若无事”。“活一天,吃饱喝足一天”之类的话。聊以自慰,藉以遣日罢了。大抵多半是韩彬说,沙飞听。如此说说话,聊聊天,总能排遣一下胸中的郁闷之气,使紧张的神经稍稍得到一点弛怠和松懈,也使沙飞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不致陷入更加沉闷、孤寂和痛苦的深渊。此所谓“对策”,决非“研究”如何“避实就虚,诡辩抗诉”,更不是要“窥测时机,以求一逞”地图谋不轨。这是一望而知,不言而喻的。韩彬文化程度本不高。加之年登大耄,精神不济,神志昏瞀。故在表达上颇有言不及义或词不达义之处。
其五、信中所说到的“他(即沙飞)个人的照片多张”,是指的沙飞摄影作品。其中有一张是当时“军调三人组”的共产党代表周恩来将军亲手交给他的。韩彬是晋察冀军区野战部队的一名指挥员。当“军调三人小组”到晋察冀军区司令部张家口及军队驻地进行视察时,韩彬作为基层指挥员,向周恩来将军汇报了一个情况:即在1946年1月10日国共双方在《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等文件签字。并于13日生效后,国民党军队还曾向驻扎在张家口地区的共产党军队发起过军事挑衅,并企图夺取某前沿阵地。周恩来听后十分气愤,当即予以了揭露,并对韩彬说。如果以后再发生此类事件,你当即直接向我汇报。韩彬摸着后脑勺为难地说,那我到哪里去找您呢?周恩来说,北平饭店,军调处就设在那里。韩彬又犯难地说,门口站岗的。能放我过去吗?周恩来略一思索。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张照片来,这张照片是沙飞拍摄的《军调部三人小组在张家口——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美国代表五星上将马歇尔、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周恩来把这幅沙飞拍摄的照片递给韩彬说,你就拿着这幅照片去找我。说是我让你来找我的。这照片就是凭证。韩彬恭敬地举手行礼。并朗声遵命地答之以“是”后。便双手接过带着周恩来副主席体温的珍贵照片,心里就甭说有多么高兴和激动了!这幅照片后来就一直揣在韩彬的上衣兜里,不分严冬酷暑,直到他生命终止后一同化成灰烬……他与沙飞的这种特殊缘分,自然使得他与沙飞具有特殊的情感。
其六、至于说到沙飞“赴死”前的情境,是不准确的。那当是2月24日10点时——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向他宣判死刑后的情境。沙飞可能以为马上就要行刑,故他执意要求剃须。穿女儿织的红色的毛袜,穿皮鞋——沙飞他要以一个革命干部的形象和风貌,并带着自己骨肉亲人——女儿的温馨和关爱去死。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并非是去“赴死”或曰“执行枪决”,只是在宣判死刑后,转移了关押的地方。关于这点,一是从韩彬1986年7月18日的另一封信中可以证明。信中说:“我与你爸爸。我的战友离开已有三十六年零五个月了,但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你爸爸是怎么死的;当时你爸爸的形象、动作。胡子长长的,身体还带着病,就在二月廿四日上午十点叫出去再也没有回来了,从此就和我永别了。”
三、沙飞被判死刑并执行枪决
很快,沙飞被判死刑。《判决书》是2月24日下达的,全文抄录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书
一九五零年二月二十四日
于本处
法字第九号
为判决沙飞枪杀津泽胜致死处以极刑事
一、罪犯简历
罪犯沙飞,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现年三十八岁。一九三七年入伍,一九四二年入党。历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抗敌报社副主编,编辑科长、书报社主任。及华北军区政治部书报社主任等职,于一九四八年十月,因肺病入军区干部疗养院休养,同年十二月转入石家庄和平医院治疗。
二、犯罪事实
该犯自入院后,肺病逐渐好转,去年冬、基本上已停止发病,本部决定令其出院来京休养,十二月初并派专人去接,同月十五日下午一时,该犯以出院前征询医生意见为藉口,派其通讯员,将该院日籍内科主任医生津泽胜诱到他房內,正谈话间,该犯突由床上立起,在裤兜內掏出手枪,对准 津泽胜连发两弹:一中额部,一由左臂擦过,津泽胜立即倒地;当时有该犯之两个通讯员在场,一个事件发生后去院部报讯,沙飞乘另一通讯员不备之际,又向津泽胜额部正中射击一弹,因伤中要害医治无效,延至十七日毙命。
三、检查经过
(一)该案发生后。本部立即下令将该犯逮捕,并立派本部徐桐岗科长赶赴肇事地点检查,情况与上述相符。经审讯该犯,直供蓄意枪杀津泽胜不讳。复因该犯供称怀疑津泽胜在诊疗中有意谋害他(提出:1 津泽胜给他打针促进了他的发烧;2 告他起床活动,对他的病情不利;3 实行X光透视,损害他的生理机能;4 给他內服樟脑丸,对他有生命危险等)。是引起枪杀津泽胜的动机。为郑重起见,本部特责成军区卫生部、医大及和平医院负责同志组织医学专家及有关治疗医生。根据所供怀疑四点,进行对该犯全部治疗经过的检查,经做出结论。认为:津泽胜对沙飞之治疗与用药均为合理,最明显之事实,是沙飞入院时病情严重。不能起床、头痛、吐血、出盗汗;去年十二月出院前检查:血沉每小时三M、M,平均数为六M、M。体温正常,体重增加,肺结核停止发展。从以上证明。该犯对津泽胜之怀疑。毫无根据。
(二)津泽胜情况,津泽胜,日本熊本县人,四十三岁,伪满医科大学毕业,曾在察南医院作医生四年,一九四二年在北京开私人医院,四四年应日军役募入伍。当陆军军医,日本投降后退伍住北京西观音寺,四五年十月,经日本解放联盟介绍,到张家口参加我军医务工作,历任医学院內科教授、和平医院內科医生及内科主任医生。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对病伤员治疗态度诚恳亲切,在工作人员与休养人员申威信较好。
(三)该犯行凶前后情况
该犯由于平素不关心政治学习,思想上长期存在着严重的个人主义,自恃“聪明”,自以为是,政治上极为落后。对我军雇用日籍医务人员,向抱反对态度;对给他治疗的日籍医生,则极端仇视,认为都是“民族敌人”。此种极端有害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想与政治上极端落后,是造成枪杀津泽胜的基本原因,行凶前该犯曾向人借过枪(未借给他)。擦过枪并试过枪。向人暗示出院前要作一件“惊人”的事,行凶后,态度镇静,以为杀一个“日本人”,可以不抵命。
四、判决
综合全案检查确认该犯枪杀津泽胜致死,确系蓄意谋害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处以极刑。该犯所供对津泽胜在治疗中的怀疑,事实证明,毫无根据,完全出自武断臆测。即使津泽胜有问题亦应依法律手续处理,不容任何人擅自杀人,沙飞此种目无国法的犯罪行为,决不能宽待。
该犯曾在犯罪之前试过枪,并设法将被害者诱至室内,突然予以连击三枪,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此种侵犯人权罪行,实属凶残至极。这严重的违犯了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与军队纪律,并呈准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批准,特判处罪犯沙飞以极刑,以严肃法纪。而保障人权。
此判
兼军法处长张南生(章)
2月27日,为沙飞枪杀日籍主任医生津泽胜致死处以极刑一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副司令员徐向前、政治部主任朱良才、政治部副主任张南生、张致祥联名签署并颁发了《训令》。
1950年3月4日的清晨,一辆吉普车开到了现在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斜对面的荒郊野地里。吉普车的车门打开了,先下车的是两个全副武装的解放军战士——手里都提着上了刺刀的步枪。
第三个人下车时,也穿着军装,戴着军帽,还穿着一双黑皮鞋。但他没有戴帽徽和胸章。面庞略显清癯。脸色黄白,两颊微泛潮红(因患严重肺结核所致)。眉毛浓黑稠密,厚厚的嘴唇。他便是即将被处决的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奠基者沙飞。
三人一同向北边走了二三百米的样子,便都停了下来。右边持枪的两人又步履整齐地向前走去。走出约百米的样子,又停下来。两人中靠右的一人向右转。走出几步后又向后转,侧立一旁。靠左的一人待其立定之后,他又向北走了几步,然后来了一个“向后转”,朝南直接面对着他的行刑对象了。这时只见在东侧的那人抬了一下手——这大抵便是下令执行枪决了。面南肃立的行刑军人举起了右手,向下令执行者行了一个军礼。
他在向下行刑令的首长行军礼时,他的上身是向东侧仄的,然而他并没有放下手来,他一直保持着毕恭毕敬的军礼身姿,将自己侧仄的上身转了回来,于是,他的军礼便凝固或曰定格在立正的身姿上——即正面对着即将处以极刑的死囚!(参见王朝秀:《难忘的一天——沙飞遇难纪实》[手稿复印件])
几秒钟后,他缓缓地放下了手,又缓缓地举起了枪。枪响了,伫立在他对面一百米的死囚即沙飞,猝然栽倒在这荒草凄迷的旷野里……
四、沙飞终于平反了
20世纪80年代初,沙飞的夫人王辉,长子王达理、长女王笑利。便以沙飞家属的名义,不间断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递交要求彻底为沙飞平反的《申诉书》,其后在胡耀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曾对沙飞平反问题作了两次批示:一次是“酌处”。另一次是“酌处告我”)、聂荣臻(聂帅曾让著名作家魏巍转达口头指示:“沙飞因患精神病枪杀津泽胜应当平反。”)等党和国家领导入的关心下,在石少华、罗光达、蒋齐生、蔺柳杞等众多老战友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下,1986年6月下旬的一天,王笑利终于接到了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给沙飞平反的《判决书》。全文抄录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书
(1986)京军法刑再字第1号
原审被告人沙飞,原名司徒怀,又名司徒传,男,汉族,一九一二年生,广东省开平县人,自由职业者出身,学生成份。大学文化程度,一九三七年十月入伍,一九四二年六月入党。历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抗敌报》社副主任、编辑科长、摄影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等职。原为华北军区政治部《华北画报》社主任。
原审被告人沙飞,因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枪杀和平医院內科主任、日籍国际友人津泽胜一案,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于一九5-0年二月二十四日以法字第九号判决判处其死刑,同年三月四日处决。其子女对原判不服,以沙飞枪杀津泽胜“系神经病人的危害结果,不是基于狭隘民族主义的蓄意谋杀”为理由,从一九八一年以来多次申诉。
此案经再查明,沙飞枪杀津泽胜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的,其行为不能自控,不应负刑事责任。原判认定沙飞有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政治上极端落后。并以“蓄意谋害”判处其死刑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为此,判决如下:
撤销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一九五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法字第9号判决,给沙飞恢复军籍,
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章)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九日
过了数日,王笑利又接到了中共北京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86年6月11日发布的“恢复沙飞同志党籍”的《决定》。 党没有忘记他,人民没有忘记他。1987年10月2日,在河北省阜平县烈士陵园隆重集会。为永久纪念沙飞在开创中国人民革命摄影事业上的功绩及缅怀在抗日战争中《晋察冀画报》社牺牲的九位烈士而建立的“英魂碑”落成,并举行揭幕仪式。人民将永远记住这位中国新闻摄影主义的奠基人和开拓者。
《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香港《新晚报》、天津《采风报》等报刊刊登、转载了沙飞案彻底纠正的有关消息。
1986年6月,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沙飞摄影集》。全书共辑摄影作品133幅,文稿5篇。舒同将军为影集书名题字。罗光达以《中国革命摄影的开拓者——沙飞》为题作序。
1986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给沙飞夫人王辉一份“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写明:“沙飞同志(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华北画报》社主任、正师级)于1950年2月24日在河北省石家庄病故”。这其实是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部军法处判决沙飞死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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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子谔1943年出生于湖北武汉。现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河北大学人文学院、艺术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代文化部管理的艺术科学学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聘调研专家。有专著《崇高美的历史再现·正编》(90万字)、《中国服饰美学史》(180万字)等荣获第十届、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全国第五届优秀报告文学奖等国家级大奖和河北省第三届、第五届、第八届、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奖,河北省第六届、第九届、第十届文艺振兴奖等多项省政府奖,有十余部学术专著出版和百余篇论文发表(凡700余万字)。被《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WWSSPRC英文版)、《中国作家大辞典》、《中国当代书画名家》、《中国戏剧家大辞典》、《中国摄影家大辞典》等数十种辞书收入。
从事沙飞研究二十余年,除有多篇研究论文发表外,另有专著《崇尚美的历史再现·正编》中之“沙飞专章”、《沙飞传——中国革命新闻摄影第一人》梓行,获得学术界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获国家大奖和省政府奖。
历史、共和国乃至社会民众不会忘记的,不仅在于他,沙飞,为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的奇迹般的“生”:还在于他,沙飞那荒诞悲剧般的“死”——他。沙飞一枪击毙了为他治病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内科主任、日籍大夫津泽胜,而他自己却成为共和国成立不久,倒在华北军区军法处枪声下的革命千部(正师级)第一人!
一、透过遗物看沙飞
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先驱沙飞生于1912年5月5日,卒于1950年3月4日。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青年时期便喜爱摄影,拍摄了许多贴近时代和社会生活的作品。1935年6月参加上海《黑白影社》。1936年秋考入上海美术专科学校西画系。1936年10月拍摄鲁迅先生最后的留影、鲁迅遗容及其葬礼的摄影作品,并在刊物上发表,引起广泛的震动,由此而被迫退学。1936年12月和1937年6月,分別在广州和桂林举办个人影展。抗日战争爆发后前往太原,担任全民通讯社摄影记者,并赴八路军115师采访刚刚结束的“平型关大捷”。1937年10月正式参加八路军。194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编辑科科长兼《抗敌报》社副主任、新闻摄影科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华北画报》社主任等职。在此期间他还拍摄了攻占长城要隘白石口、黄土岭战斗、陈庄战斗、百团大战和晋察冀军民神出鬼没的游击战争,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大夫的工作、生活风貌和《将军与孤女》等等数以千计的革命新闻摄影作品。此外。他还创办了《晋察冀画报》。然而,作为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的奠基入之一的沙飞。由于积劳成疾,于1949年12月15日,在精神失控的情况下,枪杀了为他治病的白求恩医院主任医师津泽胜,1950年1月10日华北军区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开除沙飞党籍的决定》。
沙飞于1950年2月15日即被逮捕,关押在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看守所。与之同时,清查和收缴(必需生活用品复发还)了他的所有的物品。《清单》(此《沙飞遗留物品清单》是沙飞问题得到平反时,其长女王笑利由《沙飞案卷宗》看到。经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张院长批准予以复印的)如下:
沙飞遗留物品清单
1、军鞋壹双,2、提盒壹个(两层),3、缸子壹个(交本人),4、照像机壹台。5、鸡子(蛋)捌个,6、扑粉两盒。7、红球廿一个,8、肥皂盒壹个(交本人),9、牙膏半瓶(交本人),10、小镜子壹个。11、照片贰张,12、洋大壹盒、洋戏针壹盒、(剃须)洋刀(片)壹个(带盒)、耳挖子壹个,13、牙刷两个(交本人),14、洗脸盆壹个,15、梨柒个,16、暖壶两个,17、棉被壹床(交本人),18、戏片拾伍张,19、毛巾肆条(交本人一条),20、袜子两双(交本人)。21、扇子壹个,22、文工大会手册壹本,23、军帽壹顶、围脖壹条,24、单子壹个(交本人),25、军装褂子肆个(交本人)。26、裤衩壹条(交本人),27、大小皮包各壹,28、书籍壹包,29、烟盒壹个、雪花膏半盒,30、枕头壹个(交本人),31、皮带壹条,32、金手六镏(即“金戒指”)壹块(个)、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元整、撸子枪一支(编号:125194)、盒子枪一支(编号:805434)、子弹四发。
李有志(手印)谢文彬(手印)赵宝金(手印)赵荣(章)
2月15号
看了上述清查和收缴沙飞所有物品的清单之后。首先是一种难以言状的悲怆凄凉之感向心头袭来,眼前出现了方志敏在狱中以笔濡墨写下的“清贫”两个字。一个天才的艺术家——中国革命新闻摄影的开拓者与奠基者,在战场上冒着枪林弹雨,出生入死地为革命战斗了十三年,最后留下了什么?上述清查和收缴物品的清单所载,便是沙飞的全部家当。要知道“人民币叁万肆仟玖佰元整”,实际是现在的“人民币参元肆角玖分钱”。惟此而已,岂有他哉!正是惟其如此:令我们的崇敬之情油然而生。
下面,我们对几件特殊的物品(包括收缴的沙飞警卫员的枪支),作一番扼要的揭密性解说:
其一、“雪花膏半盒”中的“雪花膏”,无疑是用来防止裸露在外的手脸皮肤皴裂的:至于“扑粉两盒”和“红球(玻璃球?)廿一个”,当是为这两年刚出生的老四(现名王毅强)、老五(现名王少军)买的。由此可见,在他神志清醒时,还是眷顾和爱怜着他的妻儿的。鲁迅的诗吟:“岂知林中啸风者,回眸时看小菸菟”移用于此,是妥贴不过的。
其二、“戏片拾伍张”和“洋戏针壹盒”,当是指的留声机的“唱片”和“唱针”。但沙飞没有“留声机”,却保存着15张唱片和一盒唱针。这就是说,他有时可能借別人的“留声机”,放放自己保留的喜爱的“唱片”。这些“唱片”是什么呢?大抵是具有浓郁乡情的广东音乐或粤剧罢!这从一个侧面了解到了这位天才的摄影艺术家,对于姊妹艺术的青睐。
其三、“书籍壹包”,这里所谓的“书籍”中,也许仅《晋察冀画报》,也许还有別的“书籍”。但我们认为,《晋察冀画报》在沙飞遗留物品中,肯定是他最珍贵的物品之一。就笔者看来。《晋察冀画报》可以说是沙飞生命的另外一种存在的形式。这些《晋察冀画报》应该是沙飞在孤独凄苦的最后日子里的最亲密的精神伴侣了!《晋察冀画报》共有多少本呢? 据笔者推断,可能是13本。因在他人院前共出版13期,沙飞他肯定是要带一全套的,倘有別的“书籍”,据笔者推测,当是两三本“侦探小说”。但笔者认为,沙飞看“侦探小说”,并非为了消磨时光,或者说消愁解闷,而是为了在“侦探小说”中汲取或借鉴他将如何“带几个精干的入到南京开照像馆”以便“开枪暗杀蒋介石”的种种谋略。他绝没有半点消遣的轻松!他思维奔逸。忽发奇想。云谲波诡。石破天惊!在他身患沉疴的病体上。该是自觉地压着多么沉重的精神负荷和政治使命啊!
其四、便是连同收缴沙飞物品一同收缴上去的,还有沙飞警卫员李有志、谢文彬所佩带的枪支。即盒子枪一支和撸子枪一支。这便使笔者一个藏于心间,久久悬而未决的问题,涣然冰释了。这要从被沙飞枪杀者日籍大夫津泽胜说起。
津泽胜,日本熊本县人,伪满医科大学毕业,原在北京开业行医,后曾应日军征幕入伍,当陆军军医。1945年10月,经日本解放联盟介绍,与爱人津泽喜代子一同参加我军。历任医学院内科教授、和平医院主任医师等职,医德尚好,待人谦和。据悉,在张家口时,曾为当时任晋察冀军区第四纵队政委的胡耀邦夫妇看过病,并结下友情,1978年津泽胜夫人津泽喜代子偕长女池谷田鹤子来华访问时。还曾拜晤胡耀邦的夫人李贞。这自是另话。
说起当时津泽胜遭沙飞枪击。头部前额首中一弹。稍顷,额部正中又中一弹。其实,津泽胜并未当即殒命,只是猝然倒地,用担架抬他时,他还呻吟着说“慢点,轻点……”而射中津泽胜眉心略上的额部正中的一弹,弹头竟然嵌于额前骨中,略高于额骨。笔者曾问询知情者,沙飞如此近距离地射击,弹头竟未穿透颅脑。使其殒命。这是怎么回事?好多当事人也都奇怪,要么是遇见了“臭子儿”——但“臭子儿”往往射不出来呀!要不,就是枪的杀伤力不行。现在证实了这一点,沙飞用的,正是土造的小撸子。杀伤力差,以至于额部连中两弹而未毙命。
当时津泽胜饮弹后时而昏迷,时而清醒,只是高烧不退。当时和平医院的外科手术尚不能开颅取弹,遂派人上北京筵请外科专家,返回时,汽车在正定县抛锚,数小时修不好,延误了医治时间,以致津泽胜脑水肿于17日死亡。
其五、“照相机一台”——这毫无疑问,便是沙飞最为崇敬的精神导师之一,国际共产主义战士白求恩大夫在临终时的遗嘱中所说的“相机给沙飞”的,那架极其珍贵的“莱丁那”相机。这架具有重要文物价值的“莱丁那”相机,后来作为沙飞遗物曾发还给沙飞家属,多年以来一直由沙飞的长子王达理珍藏,并偶一用之、性能良好的这架“莱丁那”相机,于60年代初自觉自愿地捐赠给了中国摄影家协会。现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珍藏。
其六、在众多杂乱无章的琐屑什物中,有一个极不惹眼的物品即“烟盒一个”。笔者从沙飞长女王笑利女士处获得的“沙飞遗物清单”共有两份。在另一份未标物品号码的“清单”中,无“烟盒一个”,却有“小铁盒一个”。据此可知,这个“烟盒”便是沙飞终生未曾须臾离过的那个所谓的“小铁盒子”。这种“小铁盒子”。实则是用镀锡或镀锌的薄铁皮做成的装食品、香烟的或圆或方的筒子、罐子或盒子。在南方大都市中也谓“听子”。如内装香烟,或谓“一听香烟”或“听装香烟”。由于这种“小铁盒子”既“小”且“结实”,故沙飞一直将1936年10月8日所拍摄的,鲁迅生前最后的留影及鲁迅逝世后万人空巷的殡仪盛况等诸珍贵的新闻照片的底片,用薄薄的蜡纸包裹数层,放在这个方方的小铁盒中,再将“小铁盒子”放在时时携带的皮挎包里。清缴时的“小铁盒子”空空如也。并无底片。沙飞被处决之后,上级曾让画报社派同志去先将沙飞遗物认领回来,然后转交其家属。
顾棣便是画报社派去认领遗物诸同志中的一位。
顾棣在一篇回忆录中如实写道:1950年3月10日;“(我)和李副主任一同到北京和平门外华北军区第二模范监狱取沙飞的遗物,公家的东西都被扣下,只剩下一些破烂的私人用品。面对着这些东西,心中想着死去的人,百感交集。说不出的悲伤。我们收拾起沙飞生前所用的小洋铁锅、暖壶、茶缸、小镜子、穿的衣服、看的书和保存的一部分晋察冀画报。还有他的珍宝——从广州带来的13年从未离开过身子的那个小铁盒子,里边放着他在广州开展览会时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及王辉给他写的信,6年前他曾叫我看过一次,当时里边还装着他给鲁迅拍摄的用蜡纸包裹的底片、八路军总部颁发的记者证,还有他当参议员的聘书,这些重要材料现在都不见了。这是第二次看到小铁盒,可是人已死了。这些珍贵的东西将交给何人?我们一件件点检清楚之后,给他们开了个收条。怀着莫大的悲伤走出了监狱的门。”(顾棣:《沙飞离世前后——顾棣日记原文摘抄》,载《人民摄影》2000年3月1日第1版)
那么,用蜡纸包着的鲁迅生前最后留影的底片到哪里去了呢?这是被沙飞视为比自己的生命还要珍贵的东西啊!
须知在沙飞未处决之前,有两个人都曾向华北军区政治部写信,言及沙飞终生贴身携带的鲁迅生前最后留影的底片。因为这是极其珍贵的历史文献资料一而其本身又是珍贵的文物。希望组织上能从沙飞手中索出,并妥善保管。写此信者,一是沙飞妻子王辉,另一是著名摄影史学家吴群。1950年4月5日负责关押沙飞并执刑的华北军政大学政治部保卫部就鲁迅生前最后留影底片回函有关方面:“关于沙飞所摄制之鲁迅先生的底片。来时他要求自己保存,怕给他遗失。当时负责检查的同志认为那是和他的案情无关的东西。为了照顾他的情绪,就交给他了。但最后处决他的时候。由于工作上的疏忽,已忘了这回事,没有给(向)他要过来。可能是在他身上放着埋葬起来了。直至军区来信追问,才想起这件事来。可是已埋了一个多月,一定是不能用了。”
二、关押在军法处看守所的沙飞
关于沙飞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看守所的情况,原本一无所知。20世纪80年代初,沙飞长女王笑利打听到了与他父亲同时关押的韩彬尚健在。于是致函问候。很快接到了回信。信中表达了他与沙飞非同一般的深厚情谊外,还较为客观地反映了一些他与沙飞同被关押时的真实情境。弥足珍贵。特摄录如下:
笑利:
你好?……
我和你爸爸是几十年的老战友,和石少华也是如此。在张家口解放和苏联红军会师,我们在一起战斗,而且在张家口时,你爸爸送给我一台130照相机。(现在被总政的刘传时同志要走了,不知刘传时还在否?)我们(即韩彬和沙飞——笔者)两个的合影和他(即沙飞)个人的照片多张,(现在)全都没有了,因为文化大革命时抄了我的家,把你爸爸的遗物 全都抄走了,至今没有归还我。……我提起49年12月你爸爸在石家庄华北军大军法处关着的情形,我就流泪。他有病不能吃小米。我就把我的大米给他了。他精神不正常连鞋也不穿,每天拔自己的胡子,翻白眼,有时凝视看一个东西,长达30分钟。十分不正常。你爸爸赴死的那天,是我给他穿的鞋。人家不让他穿皮(鞋),他非穿不走。(并)要求穿上你给他打的毛袜子(我记得是红色的,绿色毛裤)。当时你爸爸关了二三个月,没有理发,胡子很长,要求把胡子刮一下,最后宣判他的(时候)才刮了胡子,实在可怜!我没有办法,只好暗自垂泪。同情。因我和你爸爸一样的进了军法处和他住在一块的,后来因我和他研究“对策”(即):如何养病不着急(等等)。并安慰他,人家发现后,把我分配到2号(房),他(仍)在3号房。但离(得)不远,能看见。白天我去给他们(似为诸关押人员)读报纸,才见到。当时我是和军大副校长谭家迭打架进去的。姑娘(谓王笑利),我一提你爸爸,信就写不来(成)了。多年不想了。你这样一来信,又引起我的往事来了。你看如何替你爸申诉?他是有神经病的,打死日本人津泽大夫完全是身不由己,是可查证的。关于他的(有)神经(病)的情况,我是出过证明的。
韩 彬
11月26日
据上所述,我们对沙飞关押在华北军政大学军法处看守所的有关情况,又有了一些新的了解:
其一、关于沙飞的精神状况或者说情貌:除看守所记录的《关于沙飞的情况》中所说的“表现是沉默的。不爱讲话。每天吃了就躺,也表现了恐惧的样子”外,他还每天——大抵是用自己的拇指和中指的指甲掐着——拔自己的胡子。由于二三月未曾剃刮胡须,胡须已长得很长,当是长髯飘捌的样子。此外还常“翻白眼”,常常呆呆地凝着某一处,一动不动,木然枯坐,竟可长达半小时。完全是精神分裂症的病态情状。
其二、关于沙飞的容貌,可以想见一大抵可以作如下描述:蓬首垢面。长髯飘拂,衣着邋遢,跣足着地……
其三、关于沙飞的饮食情况,具体不详,据韩彬所讲,似乎允许关押人员自己提供粮食为他们或蒸或煮。沙飞是南方人,自然喜欢吃大米,加之有病,更是如此。韩彬在这时将自己的大米给沙飞吃,真是“雪中送炭”之举,并在生活上多方照顾沙飞。途穷见肝胆,节义信可风!
这里顺赘一笔,沙飞在关押期间——可能是在死刑的《判决书》军委总政批下来后,聂荣臻司令员曾关照有关方面:沙飞是南方人,多弄点鱼给他吃。由此可见,聂司令员心里还是惦念着沙飞的……
其四、所谓“我与他研究‘对策’”,实则不过是韩彬在对沙飞说一些宽慰沙飞的诸如“泰然处之,行若无事”。“活一天,吃饱喝足一天”之类的话。聊以自慰,藉以遣日罢了。大抵多半是韩彬说,沙飞听。如此说说话,聊聊天,总能排遣一下胸中的郁闷之气,使紧张的神经稍稍得到一点弛怠和松懈,也使沙飞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不致陷入更加沉闷、孤寂和痛苦的深渊。此所谓“对策”,决非“研究”如何“避实就虚,诡辩抗诉”,更不是要“窥测时机,以求一逞”地图谋不轨。这是一望而知,不言而喻的。韩彬文化程度本不高。加之年登大耄,精神不济,神志昏瞀。故在表达上颇有言不及义或词不达义之处。
其五、信中所说到的“他(即沙飞)个人的照片多张”,是指的沙飞摄影作品。其中有一张是当时“军调三人组”的共产党代表周恩来将军亲手交给他的。韩彬是晋察冀军区野战部队的一名指挥员。当“军调三人小组”到晋察冀军区司令部张家口及军队驻地进行视察时,韩彬作为基层指挥员,向周恩来将军汇报了一个情况:即在1946年1月10日国共双方在《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的协议》等文件签字。并于13日生效后,国民党军队还曾向驻扎在张家口地区的共产党军队发起过军事挑衅,并企图夺取某前沿阵地。周恩来听后十分气愤,当即予以了揭露,并对韩彬说。如果以后再发生此类事件,你当即直接向我汇报。韩彬摸着后脑勺为难地说,那我到哪里去找您呢?周恩来说,北平饭店,军调处就设在那里。韩彬又犯难地说,门口站岗的。能放我过去吗?周恩来略一思索。从上衣兜里掏出一张照片来,这张照片是沙飞拍摄的《军调部三人小组在张家口——共产党代表周恩来、美国代表五星上将马歇尔、国民党代表张治中》。周恩来把这幅沙飞拍摄的照片递给韩彬说,你就拿着这幅照片去找我。说是我让你来找我的。这照片就是凭证。韩彬恭敬地举手行礼。并朗声遵命地答之以“是”后。便双手接过带着周恩来副主席体温的珍贵照片,心里就甭说有多么高兴和激动了!这幅照片后来就一直揣在韩彬的上衣兜里,不分严冬酷暑,直到他生命终止后一同化成灰烬……他与沙飞的这种特殊缘分,自然使得他与沙飞具有特殊的情感。
其六、至于说到沙飞“赴死”前的情境,是不准确的。那当是2月24日10点时——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向他宣判死刑后的情境。沙飞可能以为马上就要行刑,故他执意要求剃须。穿女儿织的红色的毛袜,穿皮鞋——沙飞他要以一个革命干部的形象和风貌,并带着自己骨肉亲人——女儿的温馨和关爱去死。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这并非是去“赴死”或曰“执行枪决”,只是在宣判死刑后,转移了关押的地方。关于这点,一是从韩彬1986年7月18日的另一封信中可以证明。信中说:“我与你爸爸。我的战友离开已有三十六年零五个月了,但多年来,我一直没有忘记你爸爸是怎么死的;当时你爸爸的形象、动作。胡子长长的,身体还带着病,就在二月廿四日上午十点叫出去再也没有回来了,从此就和我永别了。”
三、沙飞被判死刑并执行枪决
很快,沙飞被判死刑。《判决书》是2月24日下达的,全文抄录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判决书
一九五零年二月二十四日
于本处
法字第九号
为判决沙飞枪杀津泽胜致死处以极刑事
一、罪犯简历
罪犯沙飞,原名司徒传。广东开平人,现年三十八岁。一九三七年入伍,一九四二年入党。历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抗敌报社副主编,编辑科长、书报社主任。及华北军区政治部书报社主任等职,于一九四八年十月,因肺病入军区干部疗养院休养,同年十二月转入石家庄和平医院治疗。
二、犯罪事实
该犯自入院后,肺病逐渐好转,去年冬、基本上已停止发病,本部决定令其出院来京休养,十二月初并派专人去接,同月十五日下午一时,该犯以出院前征询医生意见为藉口,派其通讯员,将该院日籍内科主任医生津泽胜诱到他房內,正谈话间,该犯突由床上立起,在裤兜內掏出手枪,对准 津泽胜连发两弹:一中额部,一由左臂擦过,津泽胜立即倒地;当时有该犯之两个通讯员在场,一个事件发生后去院部报讯,沙飞乘另一通讯员不备之际,又向津泽胜额部正中射击一弹,因伤中要害医治无效,延至十七日毙命。
三、检查经过
(一)该案发生后。本部立即下令将该犯逮捕,并立派本部徐桐岗科长赶赴肇事地点检查,情况与上述相符。经审讯该犯,直供蓄意枪杀津泽胜不讳。复因该犯供称怀疑津泽胜在诊疗中有意谋害他(提出:1 津泽胜给他打针促进了他的发烧;2 告他起床活动,对他的病情不利;3 实行X光透视,损害他的生理机能;4 给他內服樟脑丸,对他有生命危险等)。是引起枪杀津泽胜的动机。为郑重起见,本部特责成军区卫生部、医大及和平医院负责同志组织医学专家及有关治疗医生。根据所供怀疑四点,进行对该犯全部治疗经过的检查,经做出结论。认为:津泽胜对沙飞之治疗与用药均为合理,最明显之事实,是沙飞入院时病情严重。不能起床、头痛、吐血、出盗汗;去年十二月出院前检查:血沉每小时三M、M,平均数为六M、M。体温正常,体重增加,肺结核停止发展。从以上证明。该犯对津泽胜之怀疑。毫无根据。
(二)津泽胜情况,津泽胜,日本熊本县人,四十三岁,伪满医科大学毕业,曾在察南医院作医生四年,一九四二年在北京开私人医院,四四年应日军役募入伍。当陆军军医,日本投降后退伍住北京西观音寺,四五年十月,经日本解放联盟介绍,到张家口参加我军医务工作,历任医学院內科教授、和平医院內科医生及内科主任医生。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对病伤员治疗态度诚恳亲切,在工作人员与休养人员申威信较好。
(三)该犯行凶前后情况
该犯由于平素不关心政治学习,思想上长期存在着严重的个人主义,自恃“聪明”,自以为是,政治上极为落后。对我军雇用日籍医务人员,向抱反对态度;对给他治疗的日籍医生,则极端仇视,认为都是“民族敌人”。此种极端有害的狭隘民族主义思想与政治上极端落后,是造成枪杀津泽胜的基本原因,行凶前该犯曾向人借过枪(未借给他)。擦过枪并试过枪。向人暗示出院前要作一件“惊人”的事,行凶后,态度镇静,以为杀一个“日本人”,可以不抵命。
四、判决
综合全案检查确认该犯枪杀津泽胜致死,确系蓄意谋害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处以极刑。该犯所供对津泽胜在治疗中的怀疑,事实证明,毫无根据,完全出自武断臆测。即使津泽胜有问题亦应依法律手续处理,不容任何人擅自杀人,沙飞此种目无国法的犯罪行为,决不能宽待。
该犯曾在犯罪之前试过枪,并设法将被害者诱至室内,突然予以连击三枪,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已,此种侵犯人权罪行,实属凶残至极。这严重的违犯了国家法律、党的政策与军队纪律,并呈准中央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政治部批准,特判处罪犯沙飞以极刑,以严肃法纪。而保障人权。
此判
兼军法处长张南生(章)
2月27日,为沙飞枪杀日籍主任医生津泽胜致死处以极刑一事,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政治委员薄一波、副司令员徐向前、政治部主任朱良才、政治部副主任张南生、张致祥联名签署并颁发了《训令》。
1950年3月4日的清晨,一辆吉普车开到了现在石家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斜对面的荒郊野地里。吉普车的车门打开了,先下车的是两个全副武装的解放军战士——手里都提着上了刺刀的步枪。
第三个人下车时,也穿着军装,戴着军帽,还穿着一双黑皮鞋。但他没有戴帽徽和胸章。面庞略显清癯。脸色黄白,两颊微泛潮红(因患严重肺结核所致)。眉毛浓黑稠密,厚厚的嘴唇。他便是即将被处决的中国革命新闻摄影事业奠基者沙飞。
三人一同向北边走了二三百米的样子,便都停了下来。右边持枪的两人又步履整齐地向前走去。走出约百米的样子,又停下来。两人中靠右的一人向右转。走出几步后又向后转,侧立一旁。靠左的一人待其立定之后,他又向北走了几步,然后来了一个“向后转”,朝南直接面对着他的行刑对象了。这时只见在东侧的那人抬了一下手——这大抵便是下令执行枪决了。面南肃立的行刑军人举起了右手,向下令执行者行了一个军礼。
他在向下行刑令的首长行军礼时,他的上身是向东侧仄的,然而他并没有放下手来,他一直保持着毕恭毕敬的军礼身姿,将自己侧仄的上身转了回来,于是,他的军礼便凝固或曰定格在立正的身姿上——即正面对着即将处以极刑的死囚!(参见王朝秀:《难忘的一天——沙飞遇难纪实》[手稿复印件])
几秒钟后,他缓缓地放下了手,又缓缓地举起了枪。枪响了,伫立在他对面一百米的死囚即沙飞,猝然栽倒在这荒草凄迷的旷野里……
四、沙飞终于平反了
20世纪80年代初,沙飞的夫人王辉,长子王达理、长女王笑利。便以沙飞家属的名义,不间断地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北京军区军事法院递交要求彻底为沙飞平反的《申诉书》,其后在胡耀邦(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曾对沙飞平反问题作了两次批示:一次是“酌处”。另一次是“酌处告我”)、聂荣臻(聂帅曾让著名作家魏巍转达口头指示:“沙飞因患精神病枪杀津泽胜应当平反。”)等党和国家领导入的关心下,在石少华、罗光达、蒋齐生、蔺柳杞等众多老战友的大力支持和无私帮助下,1986年6月下旬的一天,王笑利终于接到了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给沙飞平反的《判决书》。全文抄录如下: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京军区军事法院判决书
(1986)京军法刑再字第1号
原审被告人沙飞,原名司徒怀,又名司徒传,男,汉族,一九一二年生,广东省开平县人,自由职业者出身,学生成份。大学文化程度,一九三七年十月入伍,一九四二年六月入党。历任晋察冀军区政治部《抗敌报》社副主任、编辑科长、摄影科长、《晋察冀画报》社主任等职。原为华北军区政治部《华北画报》社主任。
原审被告人沙飞,因一九四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枪杀和平医院內科主任、日籍国际友人津泽胜一案,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于一九5-0年二月二十四日以法字第九号判决判处其死刑,同年三月四日处决。其子女对原判不服,以沙飞枪杀津泽胜“系神经病人的危害结果,不是基于狭隘民族主义的蓄意谋杀”为理由,从一九八一年以来多次申诉。
此案经再查明,沙飞枪杀津泽胜是在患有精神病的情况下作案的,其行为不能自控,不应负刑事责任。原判认定沙飞有狭隘的民族主义思想,政治上极端落后。并以“蓄意谋害”判处其死刑是错误的,应予纠正。 为此,判决如下:
撤销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法处一九五零年二月二十四日法字第9号判决,给沙飞恢复军籍,
北京军区军事法院(章)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九日
过了数日,王笑利又接到了中共北京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于1986年6月11日发布的“恢复沙飞同志党籍”的《决定》。 党没有忘记他,人民没有忘记他。1987年10月2日,在河北省阜平县烈士陵园隆重集会。为永久纪念沙飞在开创中国人民革命摄影事业上的功绩及缅怀在抗日战争中《晋察冀画报》社牺牲的九位烈士而建立的“英魂碑”落成,并举行揭幕仪式。人民将永远记住这位中国新闻摄影主义的奠基人和开拓者。
《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香港《新晚报》、天津《采风报》等报刊刊登、转载了沙飞案彻底纠正的有关消息。
1986年6月,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沙飞摄影集》。全书共辑摄影作品133幅,文稿5篇。舒同将军为影集书名题字。罗光达以《中国革命摄影的开拓者——沙飞》为题作序。
1986年10月2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给沙飞夫人王辉一份“革命军人病故证明书”。写明:“沙飞同志(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华北画报》社主任、正师级)于1950年2月24日在河北省石家庄病故”。这其实是原华北军区政治部军部军法处判决沙飞死刑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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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子谔1943年出生于湖北武汉。现任河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河北大学人文学院、艺术学院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代文化部管理的艺术科学学科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特聘调研专家。有专著《崇高美的历史再现·正编》(90万字)、《中国服饰美学史》(180万字)等荣获第十届、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全国第五届优秀报告文学奖等国家级大奖和河北省第三届、第五届、第八届、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专著)奖,河北省第六届、第九届、第十届文艺振兴奖等多项省政府奖,有十余部学术专著出版和百余篇论文发表(凡700余万字)。被《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辞典》(WWSSPRC英文版)、《中国作家大辞典》、《中国当代书画名家》、《中国戏剧家大辞典》、《中国摄影家大辞典》等数十种辞书收入。
从事沙飞研究二十余年,除有多篇研究论文发表外,另有专著《崇尚美的历史再现·正编》中之“沙飞专章”、《沙飞传——中国革命新闻摄影第一人》梓行,获得学术界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获国家大奖和省政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