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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是与森林、海洋并称的地球三大生态系统之一。我国湿地资源丰富,但目前湿地面临着面积锐减和功能退化的威胁。法律视野中的湿地和湿地自然保护区存在着立法进程不快、执法管理不力、公众参与不够的问题。由此提出的对策建议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湿地法》的立法、出台专门的《湿地自然区保护条例》、按“一区一办法”的思路制定地方法规、加大现行法律法规执法的力度、不断扩大公众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