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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系统式家庭治疗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效果及对子女心身健康的影响。方法选择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在石家庄市第八医院接受治疗并且病程1年以上,子女年龄12~16岁之间的186例精神分裂症患者及其子女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93例)。对照组采取常规门诊治疗,观察组则在对照组基础增加系统式家庭治疗,所有患者及其子女均在治疗1年后进行随访。对患者在入院后经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且病情稳定1个月和治疗1年后分别利用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41项)、社会功能缺陷筛选量表(SDSS)以及简明精神病量表(BPRS)对精神状态和治疗效果进行评定;同阶段对其子女利用家庭功能评定(FAD)(60项)、症状自评量表(SCL-90)、自测健康评定级表(SRHMS)进行心理和生理功能的评定。结果两组患者在治疗前PANSS、SDSS和BPRS量表,子女FAD、SCL90、SRHMS的评分比较均无明显差异(患者组间t=1.379、0.210和0.791,P=0.084、0.417和0.215;子女组间t=0.401、0.310和0.531,P=0.344、0.378和0.298);接受治疗1年后对所有患者及其子女进行随访,两组患者以及子女的上述量表评分均较治疗前有所改善,但观察组的评分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组间t=22.728、4.941和6.895,P均<0.001;子女组间t=8.957、10.969和6.492,P均<0.001),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结论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进行系统式家庭治疗,不仅能有效提高患者的治疗效果,而且可以显著提高患者子女的心身健康,为患者的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值得应用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