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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刘宪权,1955年12月出生于上海,1979年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在荷兰艾柔默斯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1983年起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5年12月至1998年3月担任新华社香港分社研究室研究员;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刑法学研究中心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