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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中华民族最深沉的民族禀赋”;“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唯创新者进,唯创新者强,唯創新者胜”;“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2016年7月,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强调:“越是欠发达地区,越需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实施创新驱动作为引领未来發展的重大战略,对推进科技创新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措施。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紧迫性
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推动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产业需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到5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58%,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幅连续多年位居西部前列。由于受地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宁夏科技创新能力还比较弱,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21~27位之间,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一直比较靠后。2015年宁夏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为4.01%,与全国平均水平6.2%的差距较大,创新创造的基础比较薄弱。科技创新投入特别是R&D投入不足,企业创新意愿和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人才缺乏。全区1245家规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只有122家,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储备和研发机构。科研机构创新方向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结合不紧密。因此,破解宁夏发展的瓶颈问题,就是要加快实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要进一步优化和落实企业研发后补助、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重大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研发平台,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和改革传统产业,引进集成创新关键技术,力争取得重要突破与实现重点跨越。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迅速成长的良好发展格局。
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学习借鉴天津市培育“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每年从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20家以上高成长性、高技术水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企一策,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科技金融等支持方式,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今后五年,全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0家,其中“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左右。
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加快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支持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子公司,备案后即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力争全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与大中型企业联合共建,增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区外企业来宁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模式。支持校企合作,支持引进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宁夏建立独立研发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
加大创新投入力度
建立稳定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健全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构建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基本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风险投资等多元化的投资结构。今后一段时期,要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提高全区科技投入总体水平,确保完成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以上的目标,实现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投资年均增长15%。
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创新型国家”,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R&D经费投入强度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我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对宁夏这样一个创新能力较弱的省区,政府的研发投入力度对企业和全社会R&D经费投入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但是,宁夏财政科技投入水平不但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西北五省区平均水平。2016年我区R&D经费投入强度预计仅为0.95%。我区在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时测算,到2020年,宁夏国内生产总值(GDP)预计达到4100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全社会R&D经费投入总额要达到82亿元。如果按目前西北五省区R&D经费投入中财政投入占45%的平均水平计算,到2020年我区财政R&D经费投入要达到37亿元,大幅度增加R&D经费投入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稳定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构架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
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等政策。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探索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强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投资方式,逐步形成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费用补贴、资本金注入等多种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鼓励创新投贷相结合,探索多渠道融资和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引导区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探索设立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打造风生水起的创新生态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把工作重心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聚焦到“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上来。加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财政R&D经费投入的统筹力度,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科技管理體制。深化科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探索建立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应对机制。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和高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协同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完善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力度。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立项审批和拨付程序,进一步放宽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提高财政科研项目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设立企业“专利专员”,支持企业实行研发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对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适当奖励。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企业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专利保护政策,以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依法处理侵犯专利权行为,依法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环境。要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要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利用用户补贴、普惠性财税和保险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扩大创新产品和服務的市场空间。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品价格中的权重,让善于创新者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要加强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大力宣传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勇攀高峰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生动局面。
加强与东部科技强省的创新联动。宁夏创新资源短缺,要以创新思维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坚持走开放创新之路,加强与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东部科技强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大院大所的科技创新联动,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科技合作机制,从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引进人才团队、高新技术企业、共建研发平台、结对共建高新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共建“双创”载体、互派挂职干部等7个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科技合作,全面增加我区科技创新力量,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坚持走特色创新之路,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煤炭清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现代纺织、生物医药、生态环保、优质粮食、草畜、蔬菜、枸杞、葡萄等领域和产业的技术需求,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力度。“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20个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每年实施200个以上重点研发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力争达到国内、甚至国际一流技术水平,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产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加强科技园区建设提升创新带动。要以提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各类创新载体的带动创新、引领转型的能力为目标,理顺体制机制,优化空间布局,完善服务平台,推动政策集成、资金集聚、资源整合,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新技术、新成果引进与转化力度,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业态,催生新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造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着力建设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培育形成有竞争力的创新集群。
全面推行科技创新型市县建设。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有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参照试点建设方案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以银川市获得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契机,制定宁夏科技创新型市县标准体系,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科技创新型市县建设,支撑建成创新型宁夏。
责任编辑:石 雷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紧迫性
自治区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区上下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推动创新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产业需求积极推进科技创新,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到50%,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58%,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增幅连续多年位居西部前列。由于受地域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制约,宁夏科技创新能力还比较弱,综合科技进步水平指数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排名21~27位之间,高新技术产业化水平一直比较靠后。2015年宁夏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比例为4.01%,与全国平均水平6.2%的差距较大,创新创造的基础比较薄弱。科技创新投入特别是R&D投入不足,企业创新意愿和创新动力不足,创新人才缺乏。全区1245家规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机构的只有122家,大多数企业缺乏技术储备和研发机构。科研机构创新方向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结合不紧密。因此,破解宁夏发展的瓶颈问题,就是要加快实施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必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要进一步优化和落实企业研发后补助、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重大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等政策。引导和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建立研发平台,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支持企业围绕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和改革传统产业,引进集成创新关键技术,力争取得重要突破与实现重点跨越。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和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迅速成长的良好发展格局。
培育一批“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学习借鉴天津市培育“科技型小巨人”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每年从全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中遴选出20家以上高成长性、高技术水平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一企一策,通过财政奖补、税收优惠和科技金融等支持方式,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小巨人企业。力争今后五年,全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超过1000家,其中“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达到100家左右。
发展一批有竞争力的高新技术领军企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开展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加快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梯队建设,支持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在我区设立的生产同一高新技术产品的全资子公司,备案后即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力争全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推进大中型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与大中型企业联合共建,增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支持和鼓励区外企业来宁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开展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探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新模式。支持校企合作,支持引进国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在宁夏建立独立研发机构或设立分支机构。
加大创新投入力度
建立稳定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健全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构建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基本形成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风险投资等多元化的投资结构。今后一段时期,要加大创新投入力度,提高全区科技投入总体水平,确保完成2020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以上的目标,实现全区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投资年均增长15%。
大幅度增加政府财政科技投入。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两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伟大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成创新型国家”,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5%以上。R&D经费投入强度是自治区党委确定的我区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约束性指标之一。对宁夏这样一个创新能力较弱的省区,政府的研发投入力度对企业和全社会R&D经费投入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但是,宁夏财政科技投入水平不但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低于西北五省区平均水平。2016年我区R&D经费投入强度预计仅为0.95%。我区在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时测算,到2020年,宁夏国内生产总值(GDP)预计达到4100亿元,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2.0%,全社会R&D经费投入总额要达到82亿元。如果按目前西北五省区R&D经费投入中财政投入占45%的平均水平计算,到2020年我区财政R&D经费投入要达到37亿元,大幅度增加R&D经费投入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加快建立健全稳定支持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建立创业创新投资引导基金,创新科技投入方式,构架多元化科技投融资机制。
激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继续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等政策。建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技术创新投入机制。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引导企业成为研发投入的主体。探索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按照自治区重点产业和市场需求先行投入开展研发项目,建立健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技术创新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加强研发投入和产出的分类考核。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科技金融投资方式,逐步形成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费用补贴、资本金注入等多种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方式。鼓励创新投贷相结合,探索多渠道融资和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加快引导区内外创业风险投资机构对我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探索设立科技担保公司、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打造风生水起的创新生态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创新改革科技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把工作重心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聚焦到“抓战略、抓规划、抓政策、抓服务”上来。加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对财政R&D经费投入的统筹力度,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科技管理體制。深化科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度精简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探索建立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快速应对机制。建立企业、研发机构和高校相结合的技术创新协同机制。完善科技计划管理机制。落实《关于深化自治区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完善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政策。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的财政资金引导支持力度。改革和创新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进一步简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立项审批和拨付程序,进一步放宽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权。提高财政科研项目人员费比例,增加间接费用比重。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设立企业“专利专员”,支持企业实行研发项目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对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适当奖励。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水平和能力,提高企业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实施更加严格的专利保护政策,以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和高新技术相关领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力度,依法处理侵犯专利权行为,依法打击影响知识产权保护的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优化科技创新服务环境。要大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限度地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要构建综合配套精细化的法制保障体系,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利用用户补贴、普惠性财税和保险等政策手段,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扩大创新产品和服務的市场空间。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要素在产品价格中的权重,让善于创新者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要加强科学教育和科学普及,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大力宣传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勇攀高峰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形成人人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生动局面。
加强与东部科技强省的创新联动。宁夏创新资源短缺,要以创新思维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坚持走开放创新之路,加强与北京、天津、浙江、江苏、福建、山东等东部科技强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农科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大院大所的科技创新联动,建立长期稳定高效的科技合作机制,从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和引进转化科技成果,引进人才团队、高新技术企业、共建研发平台、结对共建高新区和农业科技园区,共建“双创”载体、互派挂职干部等7个方面开展全方位的科技合作,全面增加我区科技创新力量,提升创新发展水平。坚持走特色创新之路,有所为有所不为,围绕煤炭清洁利用、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大数据、云计算、现代纺织、生物医药、生态环保、优质粮食、草畜、蔬菜、枸杞、葡萄等领域和产业的技术需求,加大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力度。“十三五”期间组织实施20个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每年实施200个以上重点研发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力争达到国内、甚至国际一流技术水平,形成若干战略性技术和产品,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加强科技园区建设提升创新带动。要以提升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区、经开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各类创新载体的带动创新、引领转型的能力为目标,理顺体制机制,优化空间布局,完善服务平台,推动政策集成、资金集聚、资源整合,支撑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发展;加大新技术、新成果引进与转化力度,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和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业态,催生新产业,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打造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着力建设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和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区,培育形成有竞争力的创新集群。
全面推行科技创新型市县建设。认真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部署,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发挥各地在创新发展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科技创新的区域集聚规律,因地制宜探索差异化的创新发展路径,建设若干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和区域创新中心,有力支撑创新型省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等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创新型城市工作指引》,参照试点建设方案和建设创新型城市指标体系,以银川市获得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为契机,制定宁夏科技创新型市县标准体系,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十三五”期间全面推行科技创新型市县建设,支撑建成创新型宁夏。
责任编辑:石 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