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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约的国内执行是一个重要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条约自动执行与否的区分对条约的国内执行具有重要影响.当前,对条约自动执行与否的区分标准未有定论,具体有缔约意图标准、可司法性标准、合宪性标准及私人诉权标准等,这些标准本身仍然存在争议.最后,通过分析这种区分,结合中国的条约执行现状,提出“宪法规定+单行法立法+司法裁量”的模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