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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越来越严重的贪污腐败之风,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提出:1997年制定的贪污罪的起刑点5000元该调整了,此观点引起了理论界的争议,支持者与反对者各执一词。我国关于贪污罪的量刑起点为5000元的规定虽然具有明确性的特征,但已不符合现实地情况,体现了刑罚配置失当的弊端,应当对贪污罪进行重新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