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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毛之过》原是叫《寻羊记》的,我猜想。因为在黄风老师转给我这篇小说的邮件标题上赫然就是“寻羊记”,且从情节发展来看,谓之“寻羊记”,也未尝不可。为什么又改为“柔毛之过”呢?杨晋林在创作谈中引《礼记》云:“凡祭宗庙之礼……羊曰柔毛。”可见,作者在标题上还是费了不少心思。而标题中的那个“过”,无疑点明了小说的意旨所向——名曰羊之过,实非羊之过。
如此看来,那过错就不在羊,而在人了。何老四丢了羊,整整三十六只,这可是个大数目,几乎将他的身家性命都要赔了去,怎能心中不生恨呢?他第一个恨的就是那偷羊贼。是谁,可以慢慢查,总之,他没把怀疑的对象放在羊身上(羊自己跑了),而是直接怀疑起人来。这说明,何老四寻羊的过程,其实质是在寻人。寻人的善恶,寻人的美丑,寻人的真伪,寻人在柔弱的羊面前究竟是“素”,还是“荤”。
结果很明了,在一番起承转合、风云动荡之后,偷羊贼找到了,却不在何老四臆想的嫌疑人之列,何老四的恨也戛然而止。小说到此打住,但小说留给我们的却是对乡村社会生态的再审视和再确认。
城市和乡村的话题由来已久。自改革开放始,乡村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质地和成色越来越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反映在文学作品中,对昔日乡村的美好回忆和对当下乡土现状的不满便交揉扭结,衍生出丰富而庞大的“乡土文学”景观。于是,“祭奠乡村”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主题来源。照此轨迹,《柔毛之过》也同样未出其右。原生态的淳朴和善良被物质的功利主义吞噬殆尽,无论是主角还是看客,均处于扭曲而不自知、堕落而不自省的浑浑噩噩之中。这样的主题设置,有其合理的一面,即“小国寡民”、自给自足的乡村土壤在商品经济冲击下迅速发酵,乃至呈现出溃败的迹象。但其不合理的一面,也显而易见。依附于土地的经济形态的溃败是否一定会导致乡村那种朴素的生活状态尤其是人性的扭曲和泯灭?况且,这里还有个前提,即乡村在未受到城市文明浸染前,其生活状态确如某些人所言,有一种如清涟般纯净的自然底色。而事实上,当我们透过笼罩在乡村上空的袅袅炊烟,去努力追溯时会发现,过去的乡村也远非那样美好。那里同样存在着欲望、争斗、狡诈和不公,且在某些方面,其尖锐程度一点不比城市逊色。之所以会让我们产生错觉,更可能是由于对既有状态的不满,而对乡村过往的陌生化憧憬或想象。这样的心理本无可厚非,正如初入社会后遭遇种种不如意,会本能地怀念起学生时代,但细想起来,学生时代无休止的背书和考试,不是也曾经折磨过我们的身心吗?所以,作为人类社会的两个横断面,乡村和城市在人性上孰优孰劣,本就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命题,如果说城市对乡村有所改变的话,更多的恐怕是乡村社会结构及随之而来的观念意识的变化。请注意,这里所说的观念意识远比人性的范畴更大,也更为复杂,它是知识、视野、思维、心理、文化传统、价值观等因素的综合体,人性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就人性本身而言,乡村和城市的交集只能是双向流动的过程,其中也并不存在善或恶的单向输出问题。否则便不能理解,为什么植根于乡村的所谓“小农意识”会很快适应城市的土壤,而演变为“小市民”。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物种有异,其“劣根”犹同。反之亦然。因此,许多成功叙写乡村的小说作品,并非纠结于人性之一端,而是以更为宏大切实的人文视野去观照乡村变化的。即便是祭奠,其底蕴之深厚,又怎一个“人性”了得?
再回到《柔毛之过》,我并不是否认这篇小说的价值,而是对作者的写作初衷有点不敢苟同罢了。作者在创作谈中所期许的“实在是文学应该纪念和呼唤被乡村永远遗弃掉的良善、良知与心心相印的赤诚”, 这一想法本身就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至于是哪些方面,前文已述。基于此,我更愿意将作者的初衷与最终的文本分开来看,也就是说,他是这么想的,但他呈现给我们的却是另一番图景:不是“良善、良知与心心相印的赤诚”的被遗弃,而是存在于乡民固有意识中的某种“丑”的放大和确证。
从这个角度出发,何老四的种种行为便有了发作的依据,其前后的表现可谓自私贪婪一以贯之。丢羊前,任凭自家的羊去啃噬别人的庄稼而不管不顾,别人找上门来还极力狡辩、抵赖;养的是整个凤台村最值钱的羊,却还要申请低保,低保不得,便翻脸不认人,行告发之能事。丢羊后,原本对人爱理不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他,竟然态度突变,向人假惺惺示起好来;一旦发现示好无果,便立刻恢复本来面目,说风凉话,撒泼耍横,无所不用其极,乃至发展到在何一平家门口“静坐示威”。总归一个目的,就是利益至上,正当不正当的都要揽过来。在何老四心目中,能够信任的只有他的羊和他自己,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这就为小说最后的戏剧性转折打下了一个锲子,而且这个锲子始终萦绕在故事的每一个角落,拷问着何老四,拷问着凤台村民,也拷问着乡村社会的世态人心。村还是那个村,村里还是那些人、那些事,但事却因为人和人之间极度的不信任,而走上了几乎无可挽回的境地。由此,存在于乡民意识中的那种根深蒂固的“小”在丢羊事件中被拉伸到极致。
应该说,这是小说最出彩的地方。它以一种带有明显时代特征的方式,撕开了我们不忍直视的乡村现状,同时也警醒世人,乡村道德的重建已刻不容缓。不过,这种重建并非是让我们回到过去,回到我们凭想象虚构的净土中去,而是在时代的前进中重新找回信任的支点。
《柔毛之过》的语言是家常的朴实的,作者在铺陈故事时,也能够实现自然的转换和过渡。叙述节奏也把握得非常好,不疾不徐,尤其是对何老四丢羊后的几处描写,不乏生花之笔,准确地刻画了主人公愤怒、沮丧而又心怀一线希望的情绪特点。其自私、霸道,甚至偏执得有些可爱的复杂性格也得到了有力的呈现,使一个立体的何老四形象跃然纸上。
但从整篇小说的情节结构来看,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悬念的设置与收煞,包袱是抛出去了:何老四丢羊而找羊,想找羊就得先找到偷羊贼。在排除了相关人等后,最大的嫌疑人便是何一平。这应该是作者精心钩织此悬念的初衷,如此一来,方能一步步将读者的目光吸引到何一平身上,到最后抖包袱时,产生意想不到的戏剧化效果。但老实说,读者在阅读时,可能不会产生如许的快感。因为作者在小说开头交代得很清楚,何老四是“把何一平撬下台的功臣”,丢羊当夜正是何老四被新上任的村主任张科长小范围宴请,喝得烂醉如泥之时。谁的嫌疑最大,一目了然。何老四又何必费尽周折去别人家寻羊,最后才想到是何一平呢?即便何老四糊涂了,读者恐怕也早已猜到了水落石出之前的情景——何老四一定会与何一平大闹一场,甚至会猜到包袱里最终藏的是什么——偷羊贼绝不会是何一平。读者只要有一定的阅读量和审美经验,一般都会有此判断,阅读的兴趣自然要大打折扣。
设想的戏剧性似乎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若将村主任换届与何老四喝醉的原因置于何老四排查众人之后,怀疑何一平之前,是否更好一些呢?一上来就是何老四醉酒醒来,羊丢了,或者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作者在创作谈中说,羊被他的乡党称为“菜”,“既然是菜,就有了素食的意味,但它分明又是不折不扣的荤腥之物,区分二者的界限最终取决于人的主观判断”。同理,小说《柔毛之过》中有“素”也有“荤”,我的“判断”亦难免“主观”。百人百味,到底如何,还需读者亲自来“品尝”。
如此看来,那过错就不在羊,而在人了。何老四丢了羊,整整三十六只,这可是个大数目,几乎将他的身家性命都要赔了去,怎能心中不生恨呢?他第一个恨的就是那偷羊贼。是谁,可以慢慢查,总之,他没把怀疑的对象放在羊身上(羊自己跑了),而是直接怀疑起人来。这说明,何老四寻羊的过程,其实质是在寻人。寻人的善恶,寻人的美丑,寻人的真伪,寻人在柔弱的羊面前究竟是“素”,还是“荤”。
结果很明了,在一番起承转合、风云动荡之后,偷羊贼找到了,却不在何老四臆想的嫌疑人之列,何老四的恨也戛然而止。小说到此打住,但小说留给我们的却是对乡村社会生态的再审视和再确认。
城市和乡村的话题由来已久。自改革开放始,乡村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质地和成色越来越弱,也是不争的事实。反映在文学作品中,对昔日乡村的美好回忆和对当下乡土现状的不满便交揉扭结,衍生出丰富而庞大的“乡土文学”景观。于是,“祭奠乡村”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主题来源。照此轨迹,《柔毛之过》也同样未出其右。原生态的淳朴和善良被物质的功利主义吞噬殆尽,无论是主角还是看客,均处于扭曲而不自知、堕落而不自省的浑浑噩噩之中。这样的主题设置,有其合理的一面,即“小国寡民”、自给自足的乡村土壤在商品经济冲击下迅速发酵,乃至呈现出溃败的迹象。但其不合理的一面,也显而易见。依附于土地的经济形态的溃败是否一定会导致乡村那种朴素的生活状态尤其是人性的扭曲和泯灭?况且,这里还有个前提,即乡村在未受到城市文明浸染前,其生活状态确如某些人所言,有一种如清涟般纯净的自然底色。而事实上,当我们透过笼罩在乡村上空的袅袅炊烟,去努力追溯时会发现,过去的乡村也远非那样美好。那里同样存在着欲望、争斗、狡诈和不公,且在某些方面,其尖锐程度一点不比城市逊色。之所以会让我们产生错觉,更可能是由于对既有状态的不满,而对乡村过往的陌生化憧憬或想象。这样的心理本无可厚非,正如初入社会后遭遇种种不如意,会本能地怀念起学生时代,但细想起来,学生时代无休止的背书和考试,不是也曾经折磨过我们的身心吗?所以,作为人类社会的两个横断面,乡村和城市在人性上孰优孰劣,本就是一个子虚乌有的命题,如果说城市对乡村有所改变的话,更多的恐怕是乡村社会结构及随之而来的观念意识的变化。请注意,这里所说的观念意识远比人性的范畴更大,也更为复杂,它是知识、视野、思维、心理、文化传统、价值观等因素的综合体,人性仅仅是其中的一个方面。而且就人性本身而言,乡村和城市的交集只能是双向流动的过程,其中也并不存在善或恶的单向输出问题。否则便不能理解,为什么植根于乡村的所谓“小农意识”会很快适应城市的土壤,而演变为“小市民”。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物种有异,其“劣根”犹同。反之亦然。因此,许多成功叙写乡村的小说作品,并非纠结于人性之一端,而是以更为宏大切实的人文视野去观照乡村变化的。即便是祭奠,其底蕴之深厚,又怎一个“人性”了得?
再回到《柔毛之过》,我并不是否认这篇小说的价值,而是对作者的写作初衷有点不敢苟同罢了。作者在创作谈中所期许的“实在是文学应该纪念和呼唤被乡村永远遗弃掉的良善、良知与心心相印的赤诚”, 这一想法本身就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至于是哪些方面,前文已述。基于此,我更愿意将作者的初衷与最终的文本分开来看,也就是说,他是这么想的,但他呈现给我们的却是另一番图景:不是“良善、良知与心心相印的赤诚”的被遗弃,而是存在于乡民固有意识中的某种“丑”的放大和确证。
从这个角度出发,何老四的种种行为便有了发作的依据,其前后的表现可谓自私贪婪一以贯之。丢羊前,任凭自家的羊去啃噬别人的庄稼而不管不顾,别人找上门来还极力狡辩、抵赖;养的是整个凤台村最值钱的羊,却还要申请低保,低保不得,便翻脸不认人,行告发之能事。丢羊后,原本对人爱理不睬、死猪不怕开水烫的他,竟然态度突变,向人假惺惺示起好来;一旦发现示好无果,便立刻恢复本来面目,说风凉话,撒泼耍横,无所不用其极,乃至发展到在何一平家门口“静坐示威”。总归一个目的,就是利益至上,正当不正当的都要揽过来。在何老四心目中,能够信任的只有他的羊和他自己,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这就为小说最后的戏剧性转折打下了一个锲子,而且这个锲子始终萦绕在故事的每一个角落,拷问着何老四,拷问着凤台村民,也拷问着乡村社会的世态人心。村还是那个村,村里还是那些人、那些事,但事却因为人和人之间极度的不信任,而走上了几乎无可挽回的境地。由此,存在于乡民意识中的那种根深蒂固的“小”在丢羊事件中被拉伸到极致。
应该说,这是小说最出彩的地方。它以一种带有明显时代特征的方式,撕开了我们不忍直视的乡村现状,同时也警醒世人,乡村道德的重建已刻不容缓。不过,这种重建并非是让我们回到过去,回到我们凭想象虚构的净土中去,而是在时代的前进中重新找回信任的支点。
《柔毛之过》的语言是家常的朴实的,作者在铺陈故事时,也能够实现自然的转换和过渡。叙述节奏也把握得非常好,不疾不徐,尤其是对何老四丢羊后的几处描写,不乏生花之笔,准确地刻画了主人公愤怒、沮丧而又心怀一线希望的情绪特点。其自私、霸道,甚至偏执得有些可爱的复杂性格也得到了有力的呈现,使一个立体的何老四形象跃然纸上。
但从整篇小说的情节结构来看,尚有一些不足之处。比如,悬念的设置与收煞,包袱是抛出去了:何老四丢羊而找羊,想找羊就得先找到偷羊贼。在排除了相关人等后,最大的嫌疑人便是何一平。这应该是作者精心钩织此悬念的初衷,如此一来,方能一步步将读者的目光吸引到何一平身上,到最后抖包袱时,产生意想不到的戏剧化效果。但老实说,读者在阅读时,可能不会产生如许的快感。因为作者在小说开头交代得很清楚,何老四是“把何一平撬下台的功臣”,丢羊当夜正是何老四被新上任的村主任张科长小范围宴请,喝得烂醉如泥之时。谁的嫌疑最大,一目了然。何老四又何必费尽周折去别人家寻羊,最后才想到是何一平呢?即便何老四糊涂了,读者恐怕也早已猜到了水落石出之前的情景——何老四一定会与何一平大闹一场,甚至会猜到包袱里最终藏的是什么——偷羊贼绝不会是何一平。读者只要有一定的阅读量和审美经验,一般都会有此判断,阅读的兴趣自然要大打折扣。
设想的戏剧性似乎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若将村主任换届与何老四喝醉的原因置于何老四排查众人之后,怀疑何一平之前,是否更好一些呢?一上来就是何老四醉酒醒来,羊丢了,或者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作者在创作谈中说,羊被他的乡党称为“菜”,“既然是菜,就有了素食的意味,但它分明又是不折不扣的荤腥之物,区分二者的界限最终取决于人的主观判断”。同理,小说《柔毛之过》中有“素”也有“荤”,我的“判断”亦难免“主观”。百人百味,到底如何,还需读者亲自来“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