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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获取金融创新带来的社会福利,减少金融创新带来的社会风险和负面影响,对金融衍生品在什么环节课征什么税,采用什么课征方式,我国的财税学者已经进行了探讨和研究。本文在对各种观点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建设我国金融衍生市场税制结构的构想。本文认为,根据我国的实际状况,在金融交易环节,应设置适当的税种课税,可将现有的证券印花税改造为规范的金融商品交易税;对于金融衍生品收益环节的课税,应实施不区别课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