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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德秀的哲学本体论与朱子理学有明显区别。其“道”是自然规律,主要体现为天时与地利;其“理”是必然与应然的统一,必然是因果,应然是中正标准;其“太极”追求乾元与吾身的一体,集中体现了他贯通形上形下关系的努力。其“气”范畴具有阴阳之间感应、人赖以生存的条件、生命现象和人的精神等多重含义;其“器”范畴包括人的才质和独立人格等含义;其“物”范畴则具有客观对象和人的创造与实践成果等意义。真德秀专门讨论形上与形下二者关系时,既认识到“道”、“器”不可分,同时又强调“道”、“器”不相混。在“理”与“物”的关系中,强调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