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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国际惯例、人民的呼声和未来的祈望三个纬度,论述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认为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法案,全面体现了我国宪法人民主体性的根本精神,体现了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南京大屠杀惨案发生77年以来,我国通过“两个法庭”审判和建馆、立碑和编史,先后两次对这段历史进行过固化。此次设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法案,则是我国以法律的形式、国家的意志,再次对南京大屠杀的史实进行固化。最后强调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使南京大屠杀死难者,以及所有在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