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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大字典》:“ tāo 《说文》:‘,滑
也。《诗》云:“兮达兮。”从又、屮。一曰取也。’段玉裁注:‘从屮,未详其意。’”
“”字为什么从屮?对此,清代著名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为什么会“未详其意”?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义为“取”。人取物,必用手。从又,“又”即右手,后作“右”。《说文·又部》:“又,手也,象形。”因为取物可用右手,所以段玉裁对“
从又”深信不疑。
“”的另一个构件“屮”有两音两义:(一)chè草木初生。(二)cǎo同“草”。
这两个意思与“取”均无关系,所以,当年段玉裁单纯分析“”与“屮”的关系,是得不出什么结论的。
现在,我们分析“”与“屮”之间的关系,可以放宽思路,寻找一条能够解决问题的新途径,那就是联系人类的一项生产劳动——掏取物品。
上文说过:“人取物,必用手”,又说取物可用右手,故“”从“又”。难道左手就不能掏取物品吗?答案不言自明。既然左手也能取物,那么“”字的字形中必然有表示左手的构件。
我们查阅《汉语大字典》的“左”字,见所列出的古玺印、石鼓文等皆将“左”书作“”。于是,我们顺藤摸瓜,再查阅“”字。见“”字的释文是:
zuǒ《玉篇》作可切。
同“”。左手。《玉篇·部》:“,《说文》云:‘手也。’”按:《说文·部》作“”。
从这段释文可知:从屮,其实是从的演变。也就是说,“”字本来是从、从又的,“”是左手,“又”是右手。这便是“字从屮”的缘由。
由分析得知:段玉裁只局限于分析“屮”,没有注意到形变这一点,因此没考虑到“(左)”,于是就无论如何也弄不清“”与“屮”之间的关系,只能慨叹“未详其意”了。
(通讯地址:276300
山东省沂南县地方史志办公室)
也。《诗》云:“兮达兮。”从又、屮。一曰取也。’段玉裁注:‘从屮,未详其意。’”
“”字为什么从屮?对此,清代著名文字训诂学家段玉裁为什么会“未详其意”?笔者试作如下分析:
,义为“取”。人取物,必用手。从又,“又”即右手,后作“右”。《说文·又部》:“又,手也,象形。”因为取物可用右手,所以段玉裁对“
从又”深信不疑。
“”的另一个构件“屮”有两音两义:(一)chè草木初生。(二)cǎo同“草”。
这两个意思与“取”均无关系,所以,当年段玉裁单纯分析“”与“屮”的关系,是得不出什么结论的。
现在,我们分析“”与“屮”之间的关系,可以放宽思路,寻找一条能够解决问题的新途径,那就是联系人类的一项生产劳动——掏取物品。
上文说过:“人取物,必用手”,又说取物可用右手,故“”从“又”。难道左手就不能掏取物品吗?答案不言自明。既然左手也能取物,那么“”字的字形中必然有表示左手的构件。
我们查阅《汉语大字典》的“左”字,见所列出的古玺印、石鼓文等皆将“左”书作“”。于是,我们顺藤摸瓜,再查阅“”字。见“”字的释文是:
zuǒ《玉篇》作可切。
同“”。左手。《玉篇·部》:“,《说文》云:‘手也。’”按:《说文·部》作“”。
从这段释文可知:从屮,其实是从的演变。也就是说,“”字本来是从、从又的,“”是左手,“又”是右手。这便是“字从屮”的缘由。
由分析得知:段玉裁只局限于分析“屮”,没有注意到形变这一点,因此没考虑到“(左)”,于是就无论如何也弄不清“”与“屮”之间的关系,只能慨叹“未详其意”了。
(通讯地址:276300
山东省沂南县地方史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