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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历史延续四千多年而未中断,各个制度都有延续性。中国的法律传统有其所依据的固有国情,其完整性为其他文明古国所不能比拟。我国是以农立国的农本主义国家,有封建国家的专制主义法律传统,注重伦常关系、血缘关系且安土重迁,儒家思想长期占据思想上的统治地位,再加上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地域及习惯法的多元性。这些都决定了我国传统法制理念的特殊性。有古语说,“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科学地总结四千多年的中国法制文明历史可以使其为今天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提供参考。这里,就感兴趣的中国法制历史的特点和古代廉政建设这两个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