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的”刑事诉讼--基于抓捕嫌疑人的侦查技术之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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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捕是一项身体技艺,其对侦查人员之资质的要求,在内容上与对法官的资质要求有所不同。由此切入来认识公安的内部构成和检警关系,便具有了不同的视域。在检察院的反贪反渎职能转隶后,由监察委负责抓捕的涉案人员之数量和构成发生了较大变化。从保障抓捕行动的技术需求出发,持枪权和法警、武警配合的问题亟待重新审视。由于抓捕总是处于具体的场域内,而在强制实施抓捕时武警的作用突出,故而武警在司法体制中的地位趋强。抓捕后将涉案人员带离现场和押解的行动有着丰富的细节,从而对于一些诉讼制度的构建具有基础性的决定意义。作为侦查行动技术的抓捕,对国家意志在刑事诉讼中的实现处于基底位置。但是,目的不能说明手段正当。以行动为导向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与从一个元叙事出发进行公理体系的理论推演,这两种方法具有知识互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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