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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是粮食生产的载体,是粮食安全的根本保障,耕地的数量与质量从根本上决定粮食的单产和总量水平。从制度设计上看,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侧重于保护耕地数量,是发展性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重点保护耕地质量,是控制性规划,两种制度是互补的,两者互相配合能有效保护耕地。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耕地总量动态乎衡制度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本应是控制性规划的基本农田保护变成了发展性规划,致使优质耕地不断被侵占,耕地质量没有得到有效保护。要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应处理好各项制度之同的关系,将永久基本农田作为耕地保护的核心制度安排,实施严格的控制性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基本农田进行分级保护,严格限制转用;同时弱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耕地保护制度中的地位,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制度置于从属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