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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以“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为基本原则的国家出口退税新政策,犹如巨石落水在外经贸界激起强烈反响。上海市政府明确表示,要不折不扣执行国家的新政策。广大外经贸企业视新政策为“国家用改革的思路妥善解决国民经济运行中矛盾和问题的必然选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和外贸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受到了他们的欢迎。然而,毋庸讳言,一些隐忧也是实实在在的,且有进一步发生的可能。对此,有些企业持消极、被动的立场是不可取的。在当今变革时期,以积极姿态对待国家出口退税新政策则十分必要。
2500亿元欠税款牵动着国家财政
出口产品实行退税政策是国际惯例,是国家支持外贸出口的重要手段。根据WTO规则要求,各成员国可以对本国出口产品实行退税,但退税的最大限度不能超过出口产品在国内已征的税款。在此范围内,各成员国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和国家财政承受能力,确定恰当的出口退税水平。我国从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它对增强我国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推动外贸体制改革和出口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外贸出口快速增长的同时,越来越严重的欠退税问题,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明显的负面影响。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专家披露,截至2002年底,全国累计出口欠退税达2500亿元,其中近700亿元是供中央政府自己调库的,给地方政府调库和欠企业的加在一起为1800多亿元。从表面上看,出口欠退税是由于中央财政没有能力足额安排出口退税资金来满足出口贸易迅速增长的需要。但从深层次分析,是出口退税机制不合理并与外经贸体制改革要求不相适应有关。主要表现在:出口退税结构不合理,不适应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要求;出口退税数额超出了中央财政的承受能力;出口退税的负担机制不够科学、不利于出口贸易的科学、规范管理。企业增值税收入由中央和地方分享,而企业出口退税则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势必导致出口增长越快,中央财政负担越重,难免产生欠退税问题,因此必须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按照新的出口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的平均水平降低3个百分点左右。有人估称,3%的降幅可减少300至400亿元的国家财政负担,以缓解“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困难。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分17%、13%、11%、8%和5%五档。国家区别不同产品加以不同对待:对国家鼓励出口的产品退税率不降或少降,对一般性出口产品退税率适当降低,对国家限制出口产品和一些资源性产品多降或取消退税。另外,建立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出口退税新机制,即从2004年起,以2003年出口退税实退指标为基数,对超基数部分的应退税额,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别负担。
几家欢乐、几家愁
对国家出口退税新政策,说实话,外经贸企业中,兴高采烈者有之,但忧愁、担心者也不乏其人。有些企业经营的产品不入这次降低退税率之列,甚至还有提高,仍能照旧顺利地做他们的生意,当然欢欣鼓舞;有些企业对政府有关“新账不欠、老账要还”的决策颇有兴趣。他们认为,与其大面积长期拖欠,还不如下调退税率后足额、及时退还。税率下调后,如果真能做到“新账不欠,老账要还”,企业面临的退税不确定因素将大大减少;有些底气、实力足,并在国外长期拥有庞大市场和客户的外经贸企业对历史上多次调整出口退税率之举已司空见惯,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他们对下调税率并不害怕。相反,在他们看来,随着税率下调,部分企业难免会被赶出国际市场,这对他们减少竞争压力、发展事业提供了时空和机遇。
然而,新政策毕竟还潜伏着种种隐患,给我国出口和引资构成系列不确定因素。
* 一些出口产品退税率下调四个百分点左右、以经营一般产品为主的企业叫苦不迭。他们连声说:“原本企业利润就微薄,退税率如此猛降,企业将进入死胡同”,于是,无可奈何地表示:“做得过来就做,做不过来也没办法”。因为出口退税金直接进入企业净利润科目,退税税率的降低,就意味着企业净利润的减少、出口成本的增加与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的减弱。原本纺织品中的服装、棉纱、棉布的退税率为17%,其他纺织品为15%,本次调整后,退税率一律降至13%,对纺织行业影响较大,整体效益将因此下滑,净利润将至少下降4%左右。2002年,我国煤炭行业出口8384万吨,收入25.3亿美元;2003年预计出口9000万吨,占煤炭总产量的8.57%。调整前退税率为13%,调整后骤降至5%。若此,煤炭行业利润将减少约16亿元人民币。
* 企业纷纷抢搭出口末班车,明年初出口形势难以预测。以往,外经贸企业每逢年底,都不愿把产品出口干净,总要留下一部分争取翌年来个出口开门红。如今就不同了,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在新政策出台之前,尽力把产品全部送出国门,不留任何余货。因此,今年10月份,上海出口额高达44亿美元。预计,后二个月出口额还将攀升。2003年产品出口光了,2004年第一季度怎么办?另外,新形势下,企业明年能拿到多少出口订单,出口升降很难预料。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隆国强说:“短期看,我国出口是处在高增长水平上,下调出口退税率无疑会影响出口增长速度,说对出口没有影响那是不对的,但影响不能夸大,不会出现1988年出口量大幅下滑的状况。”
* 有人担忧,出口税率下调会影响跨国企业在华投资和经营。在这次税率下调中,从事集成电路的IT产业和家电产品生产、加工的合资企业受损不浅,有关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4%。他们差不多都是全球著名的跨国企业,每年的出口订单往往都由国外总部拨给。而出口产品的价格的起伏受全球经济市场的制约,产品出口退税下调,不啻削弱了在世界市场竞争力。跨国公司往后有可能把出口产品投向退税率较高、利润有保证的国家。而中国的合资产业拿不到订单势必会影响在华的进一步投资和经营活动的拓展。
* 新的退税政策会否激发新的地方保护主义。由于新的退税政策具有中央、地方共同负担的特征,地方分担的退税部分执行能否顺畅也就有了隐患。地方政府出于种种自身利益的考虑,不排斥有激发新的地方保护主义的可能性。地方保护主义是市场经济中始终未能解决的顽疾,以现有的法律还不能有效遏制和防止新的地方保护主义的生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科学、妥善设计地方分担机制才是关键的。
出路在于深化外贸体制改革
面对国家出口退税新政策,申城大部分经贸企业的态度是积极的,他们借助深化外贸体制改革、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为抓手,努力做大出口这块蛋糕,尽量缓解新政策带来的负面影响。东方集团8月份一闻到调税的气息,即成立由集团副总裁挂帅的调研小组,对内部产品进行全面测算,采取短、中、长三期的应对举措。短期措施是加速年底前的出口步伐,通过深加工高档产品,力争多赢利;中期是大力调整产品结构,与客户商量争取共同承担风险;长期则是着手进行外贸体制改革,紧密与厂家的合作,积极实行外贸出口代理制,等等。
上海市外经贸委也积极与财政局等部门合作,探索继续保持申城外贸出口良好形势等有效途径。如,帮助船舶、汽车及关键件和零部件、数控机床等没有降低退税率的产品进一步扩大出口量;松江等5个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享受不征不退的优惠政策,努力在这些加工区内拓展招商引资规模;进料加工设法改为来料加工,以进口推动出口,等等。
总之,办法总比困难多,关键要加快外经贸体制改革。正如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日前指出,综合出口退税率的降低确实会给企业带来一些不利影响,但企业同样可以籍此积极调整和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发展精深加工产品和高新技术机电产品等。应通过改革,推动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减少贸易中间环节,扩大出口;推行外贸代理制,帮助中国产品直接进入国际市场,进一步降低贸易成本;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