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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实施,这标志着世界上人口数量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就此诞生。除了在实体规则方面超越现有多边及区域性自由贸易协定外,RCEP第19章还创设了专门的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其出台背景主要是为了突破当前WTO争端解决机制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为全球贸易治理注入新的活力。鉴于国际经贸领域存在大量相互重叠和交织的自由贸易协定网络,RCEP专门规定了场所选择条款,旨在打破“意大利面碗效应”,增强争端解决管辖权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相较于世界贸易组织,RCEP争端解决机制更加重视磋商的作用,充分彰显自治性和高效性,同时在争端解决各项程序的运行方面注重协调。RCEP争端解决机制虽然在区域性合作的框架内展开,但其与多边自由贸易体制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世界经济朝着开放、合作、共赢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