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中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来源 :改革与战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zhangsiqi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经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非货币性交易在会计核算中不确认收入,只确认换入、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价值及相关损益,税法则规定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就此,文章分析了非货币性交易在不涉及补价这两种情况下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其他文献
一、现行税制不利于西部开发1.生产型增值税:使西部地区税负过重.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实行的是不分地区经济差异,统一税率的生产型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