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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的加剧、社会保险支付负担的膨胀以及收支失衡趋势的加速,要更加重视社保基金的管理问题。从我国现今社保事件出发,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然后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建议对策
1 社保基金管理的现状
社保基金, 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 为解决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问题而强制征收的保险资金。目前, 社保基金的管理现状是:
(1)养老保险基金。既有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中央政府集中的, 还有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的。
(2)医疗、工伤保险基金。既有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的, 也有由行业、企业管理的。
(3)失业保险基金。基本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4)生育保险基金。目前覆盖范围和规模小, 基本由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自2000 年起, 大部分省、市、县实行地税部门管理基金收缴、财政部门管理基金储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基金支付的体制, 形式上是分工管理各负其责, 但由于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只不过是代发养老金的经办机构, 逐渐丧失管理的功能和手段。
2 我国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社保基金管理违规行为严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消息,全国已发现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约71 亿元,涉及上海、宁夏、北京、天津、浙江、湖南、福建等多个省份,违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金的管理现状混乱。出现混乱的原因之一那就是各地的社保基金由一家机构管理,它既是管理者,同时又是投资运作者。同时管理力量和手段又非常有限。有些地区的基层甚至没有计算机,只能人工记账。这些说明我们现有的管理存在违规行为。
(2)监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既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行政管理又负责它的投资运营。管理权与经营权并未独立开来必将导致权责不明, 也难以做到有效的监管, 容易滋生监守自盗的腐败事件。在地方社保基金的实际监管过程中, 银行、审计、财政等多个部门都参与其中, 由于各部门、机构分工管理各负其责, 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有的从部门利益出发, 吃亏不讨好的事谁也不干, 不履行管理职能。
(3)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社保基金如何使用不透明, 职工对属于自己的资金没有知情权, 对社保金的投资比例、投资渠道及运营情况不了解。这就给了不法分子暗箱操作的机会,相关部门才敢利用职权、以身试法, 肆意用老百姓的钱牟取私利。
3 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主要措施
(1) 建立严密的组织框架——分权式管理,加强安全性管理。劳动保障部于2006 年下半年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明确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可以将基金的行政管理权交给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养老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可以交给与政府相对独立的非营利性投资机构来管理,个人账户资产管理权交给经过筛选的专业投资机构,个人账户负债管理权交给相应的财政部门,而监督权交给专门的监管机构和外部监督机构,以建立一个多权分离、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制度。
(2) 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是由政府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及专家构成的。它是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有效形式,可以把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监督和群众媒体等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目前全国已有27 个省份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省份都正在筹备之中。
(3) 完善社保基金相关制度和法规建设。本着一个法治政府的出发点,以法来规范政府的行为,赋予其明晰的监管权,严格厘定其监管权限,将投资运作的权力交由其它的机构来完成,形成相互制约之势。劳动保障部介绍《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抓紧完善基金运营管理办法。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严格的制约机制。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接受监督。目前各地都在采取措施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
(4) 进一步研究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在加强安全性管理的前提下,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资金回报水平,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社保基金要增值,应该多给它开辟一些投资渠道。全国社保基金可投资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谭迎庆,丁波.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当代经济科学,2007.
[2]杜晓莉.浅谈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J].会计之友( 上),2006,(11).
关键词:社保基金;安全管理;建议对策
1 社保基金管理的现状
社保基金, 它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 为解决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问题而强制征收的保险资金。目前, 社保基金的管理现状是:
(1)养老保险基金。既有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中央政府集中的, 还有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的。
(2)医疗、工伤保险基金。既有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的, 也有由行业、企业管理的。
(3)失业保险基金。基本由省、市、县三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4)生育保险基金。目前覆盖范围和规模小, 基本由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
自2000 年起, 大部分省、市、县实行地税部门管理基金收缴、财政部门管理基金储存、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基金支付的体制, 形式上是分工管理各负其责, 但由于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只不过是代发养老金的经办机构, 逐渐丧失管理的功能和手段。
2 我国社保基金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社保基金管理违规行为严重。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消息,全国已发现违规使用社保基金约71 亿元,涉及上海、宁夏、北京、天津、浙江、湖南、福建等多个省份,违规主体包括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基金的管理现状混乱。出现混乱的原因之一那就是各地的社保基金由一家机构管理,它既是管理者,同时又是投资运作者。同时管理力量和手段又非常有限。有些地区的基层甚至没有计算机,只能人工记账。这些说明我们现有的管理存在违规行为。
(2)监管机构的设置不合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既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行政管理又负责它的投资运营。管理权与经营权并未独立开来必将导致权责不明, 也难以做到有效的监管, 容易滋生监守自盗的腐败事件。在地方社保基金的实际监管过程中, 银行、审计、财政等多个部门都参与其中, 由于各部门、机构分工管理各负其责, 缺少统一的协调机制,有的从部门利益出发, 吃亏不讨好的事谁也不干, 不履行管理职能。
(3)社保基金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社保基金如何使用不透明, 职工对属于自己的资金没有知情权, 对社保金的投资比例、投资渠道及运营情况不了解。这就给了不法分子暗箱操作的机会,相关部门才敢利用职权、以身试法, 肆意用老百姓的钱牟取私利。
3 加强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主要措施
(1) 建立严密的组织框架——分权式管理,加强安全性管理。劳动保障部于2006 年下半年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管理社会保险积累基金,除按规定预留必要的支付费用外,全部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在国家做出新的规定之前,一律不得进行其他投资。明确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可以将基金的行政管理权交给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养老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可以交给与政府相对独立的非营利性投资机构来管理,个人账户资产管理权交给经过筛选的专业投资机构,个人账户负债管理权交给相应的财政部门,而监督权交给专门的监管机构和外部监督机构,以建立一个多权分离、各行其职、各负其责的管理制度。
(2) 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是由政府领导任主任,有关部门和企业代表及专家构成的。它是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研究社会保障问题的有效形式,可以把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督、财政审计等部门专项监督和群众媒体等社会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目前全国已有27 个省份成立了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还没有成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的省份都正在筹备之中。
(3) 完善社保基金相关制度和法规建设。本着一个法治政府的出发点,以法来规范政府的行为,赋予其明晰的监管权,严格厘定其监管权限,将投资运作的权力交由其它的机构来完成,形成相互制约之势。劳动保障部介绍《社保基金管理条例》已纳入立法日程,将争取与制订中的《社会保险法》同步出台。同时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提出,要抓紧完善基金运营管理办法。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金,必须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形成严格的制约机制。提高基金管理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筹集、管理、使用和运作情况,接受监督。目前各地都在采取措施完善社保基金管理制度。
(4) 进一步研究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在加强安全性管理的前提下,政府应进一步研究基金保值增值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提高资金回报水平,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社保基金要增值,应该多给它开辟一些投资渠道。全国社保基金可投资经国务院、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指数化投资、股权投资、信托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和产业投资基金”。
参考文献
[1]巴曙松,谭迎庆,丁波.社保基金监管的现状问题与建议[J].当代经济科学,2007.
[2]杜晓莉.浅谈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J].会计之友( 上),2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