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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这一年,中央对黑恶势力可谓坚决“亮剑”,果断出击。
去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联发通知,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其中还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而在2月19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郭声琨在部署扫黑除恶第二年工作任务中强调,要加快出台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从2000年底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如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从未停歇。这一次,党和国家扫除黑恶势力的决心也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去年起,扫黑除恶的案例一直在披露。比如,湖北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与黑老大称兄道弟的事儿刷新了大家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认知,“护黑局长”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而这只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成效的一个缩影。
从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发生的诸多大事中,一件必须提及的就是中央派出10个督导组前往10省市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
去年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郭声琨在这次会上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他还表示,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
随着中央第8督导组于去年10月29日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至此,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全面收官。据新华社报道,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
根据部署,2019年,中央将组織开展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并力争在上半年实现督导全覆盖。
事实上,我国对于黑恶势力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境外黑社会势力就开始对中国渗透。在我国历次的严打中,涉黑犯罪一直是重点打击对象。
2000年12月11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决定从2000年12月到2001年10月,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一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我国首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指出,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仍呈发展蔓延之势,气焰十分嚣张,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报、有冤无处申。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已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和稳定。
同年,公安部成立了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也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01年4月,中央召开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延长到2003年4月,并且将其并入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
但自2004年起,公安部门改变了对有组织犯罪进行“专项打击”的办法。这一年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决定,起始于2000年的全国性的“严打”斗争结束,而“将严打的方针贯穿于日常各项打击犯罪的工作中”。
2005年,中央有关部门分析“打黑除恶”的形势,指出面对今后一段时间黑恶犯罪处于高发期、危险期的严峻形势,面对打黑除恶困难重重步履维艰的复杂情况,应该充分认识到黑恶犯罪是腐败的衍生物和催化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心腹之患,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障碍。
同时,中央明确了打黑除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在我国内地发展坐大,决不能让国外、境外黑社会组织在我国境内立足扎根。这个总目标和要求是一项长期的硬任务,一刻也不能放松。打黑斗争形成常态化,公安部门要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
去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名义联发通知,历史上,这还是第一次。其中还不难发现,已经开展了10多年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变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虽然只是一字之变,但涉黑涉恶问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专项斗争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
当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而在2月19日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郭声琨在部署扫黑除恶第二年工作任务中强调,要加快出台网络涉黑涉恶犯罪等法律政策文件,为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提供法律政策保障。
从2000年底全国公安机关第一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到如今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国打击黑恶势力的专项斗争从未停歇。这一次,党和国家扫除黑恶势力的决心也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
10省份打掉涉黑组织96个
从去年起,扫黑除恶的案例一直在披露。比如,湖北黄冈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与黑老大称兄道弟的事儿刷新了大家对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认知,“护黑局长”被双开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而这只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成效的一个缩影。
从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以来发生的诸多大事中,一件必须提及的就是中央派出10个督导组前往10省市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
去年10月16日至17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在湖北武汉召开。郭声琨在这次会上说,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正处于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新阶段,是承前启后、对专项斗争整个走势具有决定意义的关键阶段。他还表示,经过前一阶段工作,浮在面上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下一步需要触及隐藏更深的黑恶势力。
随着中央第8督导组于去年10月29日向广东省反馈督导情况,至此,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第一轮督导全面收官。据新华社报道,第一轮10个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10个省市打掉涉黑组织96个,查扣涉案资产50余亿元,有1386人投案自首,推动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起,党纪政务处分572人。
根据部署,2019年,中央将组織开展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并力争在上半年实现督导全覆盖。
事实上,我国对于黑恶势力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早在改革开放之初,境外黑社会势力就开始对中国渗透。在我国历次的严打中,涉黑犯罪一直是重点打击对象。
2000年12月11日,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央决定从2000年12月到2001年10月,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一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我国首次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活动。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指出,由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一些地方黑恶势力犯罪仍呈发展蔓延之势,气焰十分嚣张,在黑恶势力猖獗的地方,老百姓有案不敢报、有冤无处申。各种黑恶势力犯罪已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严重危害社会和稳定。
同年,公安部成立了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也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01年4月,中央召开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时间延长到2003年4月,并且将其并入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
但自2004年起,公安部门改变了对有组织犯罪进行“专项打击”的办法。这一年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决定,起始于2000年的全国性的“严打”斗争结束,而“将严打的方针贯穿于日常各项打击犯罪的工作中”。
2005年,中央有关部门分析“打黑除恶”的形势,指出面对今后一段时间黑恶犯罪处于高发期、危险期的严峻形势,面对打黑除恶困难重重步履维艰的复杂情况,应该充分认识到黑恶犯罪是腐败的衍生物和催化剂,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心腹之患,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大障碍。
同时,中央明确了打黑除恶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即决不能让黑恶势力在我国内地发展坐大,决不能让国外、境外黑社会组织在我国境内立足扎根。这个总目标和要求是一项长期的硬任务,一刻也不能放松。打黑斗争形成常态化,公安部门要求对黑恶势力的打击要时刻保持高压态势。
2006年2月,中央政法委部署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中央成立了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协调小组,并设立全国“打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