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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医疗事故”使百度等搜索引擎的竞价排名模式备受争议,焦点在于竞价排名是否可以归入广告,2016年7月4日工商总局颁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部门规章的形式规定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属于广告行为,自此明确了搜索引擎竞价排名的法律性质.本文旨在从法理角度分析,探讨竞价排名归入广告的合理性与正确性,在此基础上提出对搜索引擎的监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