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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应用于医药,即谓酒剂,在医学史上是一项重要的发明。在医疗上,酒少量用之可以作为兴奋剂,能“通血脉”,“行药势”;多量用之可以作为麻醉剂或溶剂;酒还可用来加工炮制药物。公元前15世纪,酒在中国已应用于医药。在中国春秋时期(前770年“前403年)酒在药物中的应用已十分普遍。中国这个时期的医方专书《五十二病方》中列单方283个,其中用酒的方子达33个。在这些方中,有的药物先用酒炮制或用酒浸泡后饮其汁,还有的是用酒制成丸剂。有一些治疗方法要求人病治疗前先饮酒或治疗后饮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