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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组织在现代乡村治理中,扮演着社区公共管理者的角色。转型时期的农村公共管理,面临着各类矛盾和问题,而这些矛盾和问题.往往又集中于村干部身上。这样,怎样监管“村官”?就成为解决问题的关键。通过建立健全以村民问责制为中心的基层问责体系,可以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约束其失范行为,达到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乡村发展,实现现代乡村治理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