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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南卡罗来纳州议会通过"359法案"确立绩效拨款制度。该绩效拨款制度面向所有州公立高等院校,由州高等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拨款方式,开展绩效评价工作。通过绩效拨款,南卡州公立高等院校在公共责任和教育质量方面都有所改善,但其并未解决财政拨款充足问题,且在教育质量与教育效率、绩效评价体系应用等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