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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因PPP项目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随着PPP项目数量的增加使社会稳定性风险也不断增加。因此本文基于政府的视角下,对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影响因素、表现形式和后果进行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后果分析;防范措施
PPP模式拓宽了公共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加快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分散政府的投融资风险,推动体制和机制的创新。PPP基础设施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其利益牵涉重大、涉及面广、投资情况复杂,对社会生产生活都有较大的影响,引发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政府部门应重视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 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影响因素
PPP项目潜在的社会风险因素是社会稳定性风险发生的根源,识别社会风险因素是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的必要前提。通过对PPP项目中一些影响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并容易引发较大矛盾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梳理,得出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影响因素可分为三个方面客体因素、主体(人为)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1 客体因素
(1)PPP项目本身潜在的风险因素
PPP项目的建设运营,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PPP项目本身潜在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项目选址风险、工程地质勘测风险、气候水文调查分析风险、设计风险、施工质量风险和施工管理风险等。
(2)PPP项目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在涉及到征用土地、拆迁等牵涉到周围群众的利益,从而导致私营投资者与项目周围民众之间的矛盾,加深社会矛盾。在项目的运营阶段,私营投资者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相关服务价格,影响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而引发社会公众不满。
2 主体(人为)因素
随着人们认知和实践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公众参与对项目本身能否顺利建设运营有至关重要的意义。PPP项目的实施会影响部分民众的利益,当他们的个人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时,极可能成为项目负影响的相关者,成为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主要制造者。
3 社会环境因素
作为政府部门,其出台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应急措施等各种制度的完善程度也是影响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1)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方面
PPP项目的上马和建设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PPP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超过了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
(2)社会制度方面
重大项目引发社会风险的一个突出表现为:信息公示不到位以及
公众参与度不高,导致了信息的闭塞,公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不能有效传达。另外,地方政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不能有效地控制事态,风险管理和应急体制不健全造成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扩大,造成恶性循环。PPP项目在社会制度方面的风险因素包括信息公示程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听证制度、项目社会风险管理、应急制度、项目社会风险问责制等的完善程度。
(3) 社会治安方面
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是经济活动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社會治安不好可能对PPP项目施工运营产生潜在的威胁。
(4) 媒体舆情方面
媒体舆情主要是指网络传播。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获取与发布信息的手段,它解放了话语权,整合了人们的认知方式。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使网络传播过程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其产生的影响力呈几何级增长。同时,网络宣传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任何虚假信息很容易引起负面的舆论导向,从而引发社会风险事件。
二 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表现形式及后果分析
当PPP项目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部分民众的合法权益将产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在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网络的疯狂传播下,得以大范围的感染和传播,当诱因事件发生时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个体极端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作用是巨大,其作为体制外的非常规行为,不可避免的会影响经济秩序浪费社会资源、影响社会秩序的正常状态、影响政府公信力。
1 影响经济秩序、浪费社会资源
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尤其是当参与群体阻塞道路交通、冲击政府部门、包围PPP项目运营企业等极端行为发生时,将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破坏经济的正常发展,负面影响十分明显,经济秩序的各个环节都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2 改变社会秩序的正常状态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往往是处在一种极端非理性的情绪状态中,往往通过破坏交通秩序、损坏公共财物、攻击执法人员等极端行为破坏社会秩序。
3 影响政府公信力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候,人们通常把矛头都对准政府,做得好了,那政府是应该的;做得不好,那是政府的无能。群体性事件和政府公信力二者的关系联系密切,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政府公信力会得到保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群体性事件也会相应的减少。
三 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防范措施
近年来,PPP模式发展迅速,大量的PPP项目在我国开始实施,随着PPP项目数量的激增其伴随而来的社会稳定性风险也不断增加。在PPP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政府部门要从多方面去防范其社会稳定性风险,保证项目的实现和可持续性发展。 1 完善项目前期论证
在PPP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政府部门应从自身的角度、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征求社会各方群众的意见,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从源头防范和控制社会稳定性风险。
2 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诉求渠道
尽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诱因不同,但从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引发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事件来看,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或低效却是共同的原因。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这些制度是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基本制度。群众的利益得以畅通的表达,便于更好的引导群众以一种合理合法的诉求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影响PPP项目的实施。
3 提高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不足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部门要了解民众的所需所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切实推进政府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要防止纸上理念、制度虚置,说到要做到,承諾要兑现,不能以漂亮的理念和公开的制度程序弄虚作假、蒙骗公众。
4 加强媒体舆论管理
政府部门应建立快速反应的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机制,对群体性事件的敏感问题和矛盾观点要及时引导、准确的做出真实的报道,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疏导民众矛盾,疏解民众情绪,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进一步扩大。
四、结语
通过对PPP项目中一些影响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并容易引发较大矛盾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梳理,从主体、客体、社会环境三方面识别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了社会稳定性风险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而产生的后果。基于政府的层面提出了社会稳定性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控制引发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因素,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发生,保证PPP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参考文献
[1] 郭秀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重庆社会科学》2012第7期,第15-18页.
[2] 宋宝安、于天琪:《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根源与影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四期.
[3] 张小红、刘静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后果及治理策略探究》,《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16-18页.
关键词: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后果分析;防范措施
PPP模式拓宽了公共项目的投资资金来源,加快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提高公共产品供给效率和质量,分散政府的投融资风险,推动体制和机制的创新。PPP基础设施项目大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其利益牵涉重大、涉及面广、投资情况复杂,对社会生产生活都有较大的影响,引发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可能性较大。因此,政府部门应重视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一 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影响因素
PPP项目潜在的社会风险因素是社会稳定性风险发生的根源,识别社会风险因素是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的必要前提。通过对PPP项目中一些影响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并容易引发较大矛盾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梳理,得出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影响因素可分为三个方面客体因素、主体(人为)因素、社会环境因素。
1 客体因素
(1)PPP项目本身潜在的风险因素
PPP项目的建设运营,最终目的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的顺利完成是保证项目正常运营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基础。PPP项目本身潜在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项目选址风险、工程地质勘测风险、气候水文调查分析风险、设计风险、施工质量风险和施工管理风险等。
(2)PPP项目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在涉及到征用土地、拆迁等牵涉到周围群众的利益,从而导致私营投资者与项目周围民众之间的矛盾,加深社会矛盾。在项目的运营阶段,私营投资者追求的是经济效益,在追求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会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提高相关服务价格,影响所在地区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从而引发社会公众不满。
2 主体(人为)因素
随着人们认知和实践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公众参与对项目本身能否顺利建设运营有至关重要的意义。PPP项目的实施会影响部分民众的利益,当他们的个人诉求得不到有效回应时,极可能成为项目负影响的相关者,成为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主要制造者。
3 社会环境因素
作为政府部门,其出台的各种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应急措施等各种制度的完善程度也是影响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
(1)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方面
PPP项目的上马和建设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PPP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超过了政府的财政承受能力。
(2)社会制度方面
重大项目引发社会风险的一个突出表现为:信息公示不到位以及
公众参与度不高,导致了信息的闭塞,公众的合法、合理诉求不能有效传达。另外,地方政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不能有效地控制事态,风险管理和应急体制不健全造成了群体性突发事件的扩大,造成恶性循环。PPP项目在社会制度方面的风险因素包括信息公示程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听证制度、项目社会风险管理、应急制度、项目社会风险问责制等的完善程度。
(3) 社会治安方面
良好的经济社会秩序是经济活动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社會治安不好可能对PPP项目施工运营产生潜在的威胁。
(4) 媒体舆情方面
媒体舆情主要是指网络传播。网络已成为当今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获取与发布信息的手段,它解放了话语权,整合了人们的认知方式。网络的虚拟性和隐蔽性使网络传播过程具有极大的复杂性和多元性, 其产生的影响力呈几何级增长。同时,网络宣传具有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任何虚假信息很容易引起负面的舆论导向,从而引发社会风险事件。
二 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表现形式及后果分析
当PPP项目在组织实施的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影响部分民众的合法权益将产生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引起社会公众的不满情绪,在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网络的疯狂传播下,得以大范围的感染和传播,当诱因事件发生时将引发群体性事件或个体极端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群体性事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作用是巨大,其作为体制外的非常规行为,不可避免的会影响经济秩序浪费社会资源、影响社会秩序的正常状态、影响政府公信力。
1 影响经济秩序、浪费社会资源
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尤其是当参与群体阻塞道路交通、冲击政府部门、包围PPP项目运营企业等极端行为发生时,将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活动,破坏经济的正常发展,负面影响十分明显,经济秩序的各个环节都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
2 改变社会秩序的正常状态
群体性事件的参与者往往是处在一种极端非理性的情绪状态中,往往通过破坏交通秩序、损坏公共财物、攻击执法人员等极端行为破坏社会秩序。
3 影响政府公信力
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时候,人们通常把矛头都对准政府,做得好了,那政府是应该的;做得不好,那是政府的无能。群体性事件和政府公信力二者的关系联系密切,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政府公信力会得到保证;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群体性事件也会相应的减少。
三 PPP项目社会稳定性风险防范措施
近年来,PPP模式发展迅速,大量的PPP项目在我国开始实施,随着PPP项目数量的激增其伴随而来的社会稳定性风险也不断增加。在PPP项目实施的全过程中政府部门要从多方面去防范其社会稳定性风险,保证项目的实现和可持续性发展。 1 完善项目前期论证
在PPP项目前期论证阶段,政府部门应从自身的角度、从当地经济发展的角度,征求社会各方群众的意见,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分析,从源头防范和控制社会稳定性风险。
2 畅通和规范群众利益诉求渠道
尽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诱因不同,但从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引发的各类社会稳定风险事件来看,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或低效却是共同的原因。政府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和充分利用民意调查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听证会制度、协商谈判制度、公民投票制度等,这些制度是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的基本制度。群众的利益得以畅通的表达,便于更好的引导群众以一种合理合法的诉求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意愿,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影响PPP项目的实施。
3 提高政府公信力
政府公信力不足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重要因素。政府部门要了解民众的所需所想,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要坚持依法行政,要切实推进政府决策的公开化,民主化,科学化,透明化;要防止纸上理念、制度虚置,说到要做到,承諾要兑现,不能以漂亮的理念和公开的制度程序弄虚作假、蒙骗公众。
4 加强媒体舆论管理
政府部门应建立快速反应的网络舆论引导和管理机制,对群体性事件的敏感问题和矛盾观点要及时引导、准确的做出真实的报道,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疏导民众矛盾,疏解民众情绪,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进一步扩大。
四、结语
通过对PPP项目中一些影响面广、持续时间较长、并容易引发较大矛盾的社会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和梳理,从主体、客体、社会环境三方面识别PPP项目的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影响因素,进一步分析了社会稳定性风险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而产生的后果。基于政府的层面提出了社会稳定性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控制引发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因素,从源头上防范社会稳定性风险的发生,保证PPP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参考文献
[1] 郭秀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重庆社会科学》2012第7期,第15-18页.
[2] 宋宝安、于天琪:《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根源与影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年第四期.
[3] 张小红、刘静丽:《社会转型期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后果及治理策略探究》,《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16-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