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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4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2号发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新的《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这是我国药品安全性评价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的一个重要举措,标志我国GLP实施工作目前处于由试点转为推广普及阶段。在药品临床前的安全性评价工作中,均要使用实验动物进行安全性试验,实验动物的质量及其规范化管理与药品安全性试验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