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近年来我国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大力推广的一种模式,也是解决目前市政公用事业存在的诸多问题的重要途径。其运行模式是,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或民众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相应对价,保证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这种模式将以往政府独自提供市政公共服务转变为政府和私
主体和主体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范畴。人的主体观是研究世界的主体及其特性的哲学观点。研究马克思主体观对于深刻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质特征,深化对哲学基本问题的
行政合同是一种行政管理方式,是一种行政行为,又是一种合同行为,它兼有行政、民事的法律特征,是公法和私法相互渗透制衡博弈的产物。从政府职能的演变,到合同功效的拓展,公共行政借助私法的手段一合同来完成其任务,具有历史必然性。撤掉威严的面纱,换以柔性的手段,这是行政合同较之以往呆板的行政行为的独到之处,也是其生命力之所在。本文拟从行政合同的特性分析入手,来分析行政合同纠纷产生后,进入诉讼程序,应该适用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