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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侵害知识产权民事责任归责原则,知识产权法学界存在过错责任说、无过错责任说与混合说的论争,这些论争缺乏一个共同的讨论平台。在对侵权责任形式区分的基础上,应当将归责原则限定于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上,继而,应当建立一个多元的、开放的、立足实践的知识产权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体系,而不是一元化的归责原则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