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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表明,中国残疾人已达8296万人,学龄残疾儿童中有63.19%正在接受普通教育或特殊教育学校的义务教育。但起点的平等并不代表过程的平等。进入普通学校学习的残障学生,是否受到适合其身心特点和需要的教育呢?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真正的关注。体育教育作为所有学生健康生活的根本,承认并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特殊需要学生体育学习权利的做法,将在我国学校体育教育与世界接轨的历史进程中占有不可或缺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