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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曾经说过,今天西方的基督教文化内涵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的认识论意义上的“上帝”已经成为感觉论和价值论意义上的“上帝”;今天的基督教文化所主张的“救赎”的途径是“交流和尊重”;而今天基督教的“信仰”内涵是“对人的权利的信仰”。这样,基督教文化的后现代形态就一方面顺应了当今人类文化的发展趋势,另外一个方面也从根本上破解了传统基督教所建立的逻格斯中心主义以及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在这种对基督教的新的阐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