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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邵雍所说的"以物观物"是修道的途径,具有反观之内涵,即不以外在之物而以自身作为观之对象,从能所关系方面来说,其表现为"以能为所"。使心之外向的对象化认识活动返回于自身,此为"以能为所"的第一层涵义。在反观过程当中,又存在观者与被观者的能所、主客之分。以能知之心为所知之对象,即所谓"以心观心",意味着观者与被观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区分,这是"彼是莫得其偶"的"以能为所"之第二层涵义。超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