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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初年我国救灾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包括地方和中央的两级政府的财政拨款,和社会各界的赈济款项,特别是后者,活动十分活跃,社会影响巨大,在民初救灾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作用.此外,外国政府、华侨等也参与了救灾活动,提供了资金,遇有灾歉积极援助。资金的分配一般是分批次进行,数额是以各地灾情的轻重程度来权衡分配,分配方案一般由各地区省府主管官员根据资金总数制定。民初我国救灾的资金筹措方式多样化,以及分配的批次手法,对今天我国救灾有一定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