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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后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公布,立即引发了网络男女的口水仗。不少网友认为新婚姻法是男人的“福音”,保护了在婚姻中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损害了弱者的利益。婚姻的定义是否因此而改写,无论多么甜蜜的爱情,在面对理性的财产问题时也将有一番痛苦的挣扎。
男:刘品言,29岁,工程师
女:陈燕,27岁,公司职员
相恋3年半,今年年底准备结婚,年初开始筹备结婚事宜,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准备房子、车子、家电……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出来后,一切都被打乱了了。
陈燕——
未婚夫变房东,姐hlod不住了
我跟品言的恋爱过程一直挺顺利的,最省心的是,我们俩家庭背景差不多,都出自有点儿家底的家庭,结婚时房子车子都不会太大的问题。恋爱谈了3年,我们顺理成章地谈婚论嫁了。
比起时下要拼房子拼车子的裸婚族,我们的婚事筹备起来没有太多的顾虑。我们当时商量:品言家买房,他用住房公积金,再加上父母的支持,买了套90多平米的房子:我们家负责装修、家电和一台15万左右的车。我们这里都是按这种模式操办婚事,从没有人提出质疑。我妈还给我准备了10万的现金,以备将来不时之需。算下来,我家为了我的婚事也出了不少钱。
一切准备停当,我们就要去领证了。那天,我妈火急火燎地给我打了几十个电话,我以为家里出什么事了,立马飞奔回去。原来,她正好看了新闻台的一个节目,说的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的事儿。别的她没记住,就那条“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媳妇没份”把她急坏了,当下把我急召回来商量对策。我爸妈跟我商量的结果是,婚房产权证上得加上我的名字。因为两家人关系一直处得不错,我觉得是我妈大惊小怪,不就是加个名字,小事一桩。品言是那种有1000块钱敢给我900花的男人,房子的事,他不会这么看不开。况且,我们家也为我们的婚事出了不少钱,他不也有份么?
我立刻给品言打电话说了这事,他倒也爽快,说他肯定没问题,但要问问父母的意见,毕竟买房他们掏了大部分钱。
结果却出人意料,他父母不同意在产权证上加我的名字。理由在我看来根本是瞎扯:万一以后离婚怎么办,你一分不花,还能分我儿子的房子。这套房就别加名字了,要是有能力,你们再买一套房,产权证写你一人名字就成。平时挺和气的准公婆怎么就认定我们以后要离婚呢?如果要分这么清,那我家出的装修款、买的车又怎么算?现在房价贵得惊人,另买一套那得到什么时候啊?我妈一生气就说,那我们家来买房子,让品言直接拎包住人,但名字不写他的,肯干就结,不肯就拉倒。我妈这话就跟点着火似的,婆婆那边也嚷开了,不结就不结,有房我还娶不到媳妇?
一个多月过去了,双方父母还在僵持,而周围不少夫妻都在讨论产权证上要不要加名字的事。有人问起我的婚事,认为如果不在婚房产权证上加上我的名字,那我就太吃亏了,带那么丰厚的嫁妆过去,不过把老公变成房东。万一哪天出了问题,离婚了还啥也分不到。生孩子,还贷款,攒生活费,这么苦逼的人生,谁愿意过?这婚,能结吗?而最让我心冷的是,品言的态度也变得犹豫不决,想必他心里也在纠结:我们会结婚,我们会离婚?加她的名字,不加她的名字?
刘品言——
想得越多,结婚的可能性就越少
接到陈燕的电话时,我正忙着跟装修公司讨论装修细节。房子装到了一半,屋子里乱糟糟的,堆满了各种材料,但我的心情很好,再过两个多月,这里就会焕然一新,我和陈燕就有了一个共同的家。相比许多年轻人,我们很幸福,结婚该有的,我们都有了。接下来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过日子。
当陈燕犹豫着提出要在产权证上加名字时,我挺乐观的,觉得问题不大。但我没想到父母的态度却很坚决,他们甚至还庆幸我们没在去年结婚,说这司法解释出来得太及时了。他们尽管很喜欢陈燕,也早就认定了她这个媳妇,但在产权证加名这事上,却表现得异常理性。对此我能理解,毕竟为了凑这套房子的首付,他们把一套小公寓卖了,那原本是他们留着养老用的。尽管父母一再申明不是不喜欢陈燕,还解释说,将来要是我们有能力买房,产权证可以就写陈燕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算是他们给我的结婚礼物。以他们的立场来说,给儿子一份结婚大礼,没什么错。但问题是,有了法律上的认定后,房子的归属变得敏感,延伸出许多的可能,一方怕凭白无故被分掉一半产权,另一方则把产权当成衡量爱情的标准。
双方父母都不肯让步,我也犯了难:不加名字,陈燕伤心;加了名字,父母这关过不去。我承认,这一个多月来,我心里的天平渐渐偏向父母:他们为我付出太多了,我不愿违逆他们,而我和陈燕的婚姻确实存在太多未知。陈燕家已经打了一笔18万的装修款给我,目前她父母还没提出要我归还,也许是在给我机会。我们都明白,如果他们执意要回去,那就意味着这桩婚事黄了。
陈燕原本性格温和,单纯可爱,可是,现在因为房子问题,她变得焦躁不安。我能感觉出在加名字这问题上,她绝对不会让止。我挺伤心的,觉得如果她能够理解我一点,也许就不会那么绝决了。
我们最后不得不冷静地分开一段时间。而我父母开始筹款,准备把陈燕家的18万还回去。他们始终认为,有房子的男人不愁找不到女人,甚至还偷偷地让亲戚给我物色新的女朋友。父母这种做法,我很反感,但又想不出别的办法。假如从头来过,我肯定会选择和陈燕两人担起买房的担子,不让父母参与,因为以爱为名义的坚持,显得太沉重。
读者观点:
1 何芸(女,31岁,公司职员,已婚):男方家说是如果再买一套,产权证就是写女方一个人名字。哄谁呀,现在房价这么高,再买一套那得猴年马月啊。要是陈燕自己能够付首付,那赶紧找下家,有房,还找不到男人?再找一个一起买也好啊,犯不着委屈自己。
2 大雄(男,27岁,公司职员,未婚):能不能简单点,咱谁的父母也不依赖。有钱,一起买房;没钱,一起租房。就怕“裸婚”不过是一个传说,落谁的头上都不会那么痛快。
3 刘力(男,32岁,公司职员,已婚):当婚娴越来越物质化时,感情就靠边了。想要幸福,也难咯,谁也不敢义无反顾地走人围城中。如果结婚之前,就算准了怎样结才最上算,那么义能对对力付出多少真心?
4 吴艾琳(女,34岁,公司职员,已婚):这司法解释只说了房子的归属,对出装修款和买车的女方来说很不公平,这两样都是消耗品,用过就贬值。万一婚姻出问题,女人等于净身出户,凭什么要担最大的风险。男人这点担当都没有,还结什么婚?
5 田园(男,33岁,公司职员,已婚):什么都算清楚了,这婚也就难结了_关键是看两人感情深不深,要是男方觉得非娶她不可,他肯定会想办法说服父母在产权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从他的态度来看,显然他不确定。那决定权就在女方手里了。
榛果观点:谈浪漫的恋爱,结理智的婚
事情得先从一个女友的爱情说起。在我们看来,她最近有点失心疯,非要嫁给一个手无一平方房的男人,而她自己手上却握有三套房产。朋友都担心这男人是瞄着她的房子来的,都反对她结这个婚。这时,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出,所有的焦点都聚集到“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上,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也就是说,女友的三套房子暂时安全了。不过,万一她头脑发热,非要加上男人的名字,那还得看他俩是不是真的你恩我爱地将日子红火地过了下去。你看,这司法解释也不光是对男人有利,女人也不必人人自危,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力和智慧,结婚,仍然没那么复杂,说不定选择的机会还更多。
对此,我倒认为是一桩好事,那些一心想让女儿嫁给有房人士的妈妈们,得开始认真考虑,与其让女儿成为婚姻附属品,还不如给她更多机会获得更强大的生存能力,当然也就包括她往后可以自备房子来挑选丈夫。总是幻想男人对她忠贞不二的女人也有了最佳的求证手段——爱我,就在产权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而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暂时加不了名字的人,仍然可以以此为证:我爱你,所以我不介意房子的事。
男:刘品言,29岁,工程师
女:陈燕,27岁,公司职员
相恋3年半,今年年底准备结婚,年初开始筹备结婚事宜,在双方父母的支持下,准备房子、车子、家电……8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出来后,一切都被打乱了了。
陈燕——
未婚夫变房东,姐hlod不住了
我跟品言的恋爱过程一直挺顺利的,最省心的是,我们俩家庭背景差不多,都出自有点儿家底的家庭,结婚时房子车子都不会太大的问题。恋爱谈了3年,我们顺理成章地谈婚论嫁了。
比起时下要拼房子拼车子的裸婚族,我们的婚事筹备起来没有太多的顾虑。我们当时商量:品言家买房,他用住房公积金,再加上父母的支持,买了套90多平米的房子:我们家负责装修、家电和一台15万左右的车。我们这里都是按这种模式操办婚事,从没有人提出质疑。我妈还给我准备了10万的现金,以备将来不时之需。算下来,我家为了我的婚事也出了不少钱。
一切准备停当,我们就要去领证了。那天,我妈火急火燎地给我打了几十个电话,我以为家里出什么事了,立马飞奔回去。原来,她正好看了新闻台的一个节目,说的就是婚姻法司法解释的事儿。别的她没记住,就那条“父母给儿子买的房子,儿媳妇没份”把她急坏了,当下把我急召回来商量对策。我爸妈跟我商量的结果是,婚房产权证上得加上我的名字。因为两家人关系一直处得不错,我觉得是我妈大惊小怪,不就是加个名字,小事一桩。品言是那种有1000块钱敢给我900花的男人,房子的事,他不会这么看不开。况且,我们家也为我们的婚事出了不少钱,他不也有份么?
我立刻给品言打电话说了这事,他倒也爽快,说他肯定没问题,但要问问父母的意见,毕竟买房他们掏了大部分钱。
结果却出人意料,他父母不同意在产权证上加我的名字。理由在我看来根本是瞎扯:万一以后离婚怎么办,你一分不花,还能分我儿子的房子。这套房就别加名字了,要是有能力,你们再买一套房,产权证写你一人名字就成。平时挺和气的准公婆怎么就认定我们以后要离婚呢?如果要分这么清,那我家出的装修款、买的车又怎么算?现在房价贵得惊人,另买一套那得到什么时候啊?我妈一生气就说,那我们家来买房子,让品言直接拎包住人,但名字不写他的,肯干就结,不肯就拉倒。我妈这话就跟点着火似的,婆婆那边也嚷开了,不结就不结,有房我还娶不到媳妇?
一个多月过去了,双方父母还在僵持,而周围不少夫妻都在讨论产权证上要不要加名字的事。有人问起我的婚事,认为如果不在婚房产权证上加上我的名字,那我就太吃亏了,带那么丰厚的嫁妆过去,不过把老公变成房东。万一哪天出了问题,离婚了还啥也分不到。生孩子,还贷款,攒生活费,这么苦逼的人生,谁愿意过?这婚,能结吗?而最让我心冷的是,品言的态度也变得犹豫不决,想必他心里也在纠结:我们会结婚,我们会离婚?加她的名字,不加她的名字?
刘品言——
想得越多,结婚的可能性就越少
接到陈燕的电话时,我正忙着跟装修公司讨论装修细节。房子装到了一半,屋子里乱糟糟的,堆满了各种材料,但我的心情很好,再过两个多月,这里就会焕然一新,我和陈燕就有了一个共同的家。相比许多年轻人,我们很幸福,结婚该有的,我们都有了。接下来最大的任务就是好好过日子。
当陈燕犹豫着提出要在产权证上加名字时,我挺乐观的,觉得问题不大。但我没想到父母的态度却很坚决,他们甚至还庆幸我们没在去年结婚,说这司法解释出来得太及时了。他们尽管很喜欢陈燕,也早就认定了她这个媳妇,但在产权证加名这事上,却表现得异常理性。对此我能理解,毕竟为了凑这套房子的首付,他们把一套小公寓卖了,那原本是他们留着养老用的。尽管父母一再申明不是不喜欢陈燕,还解释说,将来要是我们有能力买房,产权证可以就写陈燕一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算是他们给我的结婚礼物。以他们的立场来说,给儿子一份结婚大礼,没什么错。但问题是,有了法律上的认定后,房子的归属变得敏感,延伸出许多的可能,一方怕凭白无故被分掉一半产权,另一方则把产权当成衡量爱情的标准。
双方父母都不肯让步,我也犯了难:不加名字,陈燕伤心;加了名字,父母这关过不去。我承认,这一个多月来,我心里的天平渐渐偏向父母:他们为我付出太多了,我不愿违逆他们,而我和陈燕的婚姻确实存在太多未知。陈燕家已经打了一笔18万的装修款给我,目前她父母还没提出要我归还,也许是在给我机会。我们都明白,如果他们执意要回去,那就意味着这桩婚事黄了。
陈燕原本性格温和,单纯可爱,可是,现在因为房子问题,她变得焦躁不安。我能感觉出在加名字这问题上,她绝对不会让止。我挺伤心的,觉得如果她能够理解我一点,也许就不会那么绝决了。
我们最后不得不冷静地分开一段时间。而我父母开始筹款,准备把陈燕家的18万还回去。他们始终认为,有房子的男人不愁找不到女人,甚至还偷偷地让亲戚给我物色新的女朋友。父母这种做法,我很反感,但又想不出别的办法。假如从头来过,我肯定会选择和陈燕两人担起买房的担子,不让父母参与,因为以爱为名义的坚持,显得太沉重。
读者观点:
1 何芸(女,31岁,公司职员,已婚):男方家说是如果再买一套,产权证就是写女方一个人名字。哄谁呀,现在房价这么高,再买一套那得猴年马月啊。要是陈燕自己能够付首付,那赶紧找下家,有房,还找不到男人?再找一个一起买也好啊,犯不着委屈自己。
2 大雄(男,27岁,公司职员,未婚):能不能简单点,咱谁的父母也不依赖。有钱,一起买房;没钱,一起租房。就怕“裸婚”不过是一个传说,落谁的头上都不会那么痛快。
3 刘力(男,32岁,公司职员,已婚):当婚娴越来越物质化时,感情就靠边了。想要幸福,也难咯,谁也不敢义无反顾地走人围城中。如果结婚之前,就算准了怎样结才最上算,那么义能对对力付出多少真心?
4 吴艾琳(女,34岁,公司职员,已婚):这司法解释只说了房子的归属,对出装修款和买车的女方来说很不公平,这两样都是消耗品,用过就贬值。万一婚姻出问题,女人等于净身出户,凭什么要担最大的风险。男人这点担当都没有,还结什么婚?
5 田园(男,33岁,公司职员,已婚):什么都算清楚了,这婚也就难结了_关键是看两人感情深不深,要是男方觉得非娶她不可,他肯定会想办法说服父母在产权证上加上她的名字。但从他的态度来看,显然他不确定。那决定权就在女方手里了。
榛果观点:谈浪漫的恋爱,结理智的婚
事情得先从一个女友的爱情说起。在我们看来,她最近有点失心疯,非要嫁给一个手无一平方房的男人,而她自己手上却握有三套房产。朋友都担心这男人是瞄着她的房子来的,都反对她结这个婚。这时,关于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释一出,所有的焦点都聚集到“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上,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也就是说,女友的三套房子暂时安全了。不过,万一她头脑发热,非要加上男人的名字,那还得看他俩是不是真的你恩我爱地将日子红火地过了下去。你看,这司法解释也不光是对男人有利,女人也不必人人自危,如果你有足够的财力和智慧,结婚,仍然没那么复杂,说不定选择的机会还更多。
对此,我倒认为是一桩好事,那些一心想让女儿嫁给有房人士的妈妈们,得开始认真考虑,与其让女儿成为婚姻附属品,还不如给她更多机会获得更强大的生存能力,当然也就包括她往后可以自备房子来挑选丈夫。总是幻想男人对她忠贞不二的女人也有了最佳的求证手段——爱我,就在产权证上加上我的名字。而那些因为各种原因暂时加不了名字的人,仍然可以以此为证:我爱你,所以我不介意房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