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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正式实施的《环境保护税法》与原来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相比虽然实现了"费改税"的重大突破,但是也存在着税目设置过于狭窄、税率深度不够、税务稽查技术力量不足等缺陷。针对其不足之处提出扩大环保税的征收范围、提高环保税税率,降低当量值、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纳税人正向选择,加大稽查力度,打造综合型税务稽核队伍等改进建议。给出排污企业应对环保税征收的理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