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宗族势力对新农村基层政权的影响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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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当前农村宗族势力的复兴与蔓延主要表现为宗族组织的重建、宗族活动的联合、宗法意识的抬头等诸多方面,但与新中国成立之前相比,也出现权威趋于弱化、结构趋于扁平化、观念趋于现代化等诸多新特点,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挑战和机遇。为了加强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必须进一步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基础,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关键词 宗族势力 基层政权 治理对策
  20世纪80年代以后,农村曾经衰微的宗族势力卷土重来,并呈蔓延之势,给农村基层政权提出严峻的挑战。客观研究农村宗族势力现状,辨证分析宗族势力与农村基层政权的关系,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对策,这对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维护农村基层政权稳定,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村宗族势力复兴与嬗变的主要表现形式
  “宗族”的本义是指有共同祖庙的亲族,亦即有明确父系祖先的家族。而现代意义上的宗族概念较宽泛,认为宗族是基本上按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存在某种组织形式和宗族色彩活动的、有着一种内部认同和外部边界的社会组织,即宗族不仅包括真实的血缘关系还包括拟制的血缘关系(如干亲、结盟兄弟等)。简而言之,宗族就是以姓氏血缘为纽带形成的宗族宗派利益群体。
  改革开放以后,各地的宗族势力呈现出不同程度的复兴,甚至影响到农村基层的社会和政治秩序。当前,由于社会历史大环境的不同,宗族势力在复兴的过程当中,相比新中国成立之前,显现出一些适应社会发展变化的新特点。
  (一)农村宗族势力复兴的主要表现
  1、宗族组织的重建
  族谱、宗祠、祖坟、族长、族规是宗族组织的标志。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文革期间,族谱、宗祠、族长、族规一度被视为“四旧”全部予以铲除。改革开放和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宗族关系再次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开始盛行续谱之风,祖坟、宗族祠堂翻修、扩建、重建的现象也逐渐增多,使得不同支系的姓氏宗族形成超地缘的宗族共同体。如地处江汉平原的红城、周沟、桥市、观音、毛市等乡镇,从1985年以来就陆续开始以自然村为组织的宗族续谱活动。这些续谱活动大多规模浩大,耗资甚巨,历时往往两至三年。一般都是先成立“续谱理事会”(名称不一,有的地方称“谱局”),其职责为考核、任命族长、房长、户长等宗族大小头目,并制定详细的续谱计划。理事会下设财经、联络、印刷等若干小组,分管各项事宜。续谱完毕后,请来各地族人,宣布族规和宗族成员名单,公开大摆筵席,进行庆典活动。
  2、宗族活动的联合
  由于宗族势力内部成员的宗族认同感和利益一致性,加上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弱化,农村宗族势力的活动多呈联合之势,其活动的联合主要体现在社会活动、经济活动、政治活动三个方面。
  (1)社会活动的联合。一是宗族成员之间的礼尚往来,比如婚丧嫁娶、盖房中的互帮互助,随礼来往。二是宗族成员的一致排外,宗族成员与外姓人员发生摩擦与冲突时,宗族成员往往团结一致,共同抵抗外来人。
  (2)经济活动的联合。其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单个的家庭势单力薄,生产上面临诸多困难,如生产设备不全、资金不足、劳动力匮乏,加上有些农村党支部服务功能的缺失,不能及时有效地为农民办实事。为了满足生产需要和寻求内部保护,宗族成员家庭纷纷走向联合,互帮互助。其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个小农户为了抵御大市场的风险,大多选择发展农村实体经济,如各种农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由于农民家庭的能力和财力有限,创办乡村经济实体时往往与自己的宗亲家庭成员联合,认为信得过,靠得住。
  (3)政治活动的联合。宗族势力在政治生活上的联合,主要表现在村“两委”选举上。宗族势力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利益集团左右选举,在选举中,不是以真才实学为标准把票投给德才皆备的能人,而是以宗族为标准选同姓同族的人员。“两委”选举变成了各种宗族势力相互博弈较量的舞台。如湖南省道县的祥林铺镇辖区的47个行政村中,由族长担任或操纵支书的行政村多达14个。通过宗族势力扶植上台的村干部一般很容易受宗族势力的影响,他们大多会优先考虑宗族势力的利益而不是考虑如何发展本村经济,为农民更好地谋福利。有的村“两委”会被力量强大的宗族势力所单独把持或是被几大宗族势力所瓜分,渗透并控制农村党支部,参与村委会的决策,主宰公共事务,以树立本族的权威来实现和维护其利益。当村委会的决策与本宗族的利益相冲突时,宗族势力往往会号召成员与村委会形成对立之势,以宗族组织取代村委会的职能。据浙江绍兴民政局的调查,该县在2002年的换届选举中,有23批上访,100多人次电话投诉,相当一部分上访是关于宗派、宗族问题。
  3、宗法意识的抬头
  农村宗族势力的复兴还表现为宗族文化观念的抬头。农民文化水平较低,缺乏民主法制观念,往往易受宗法观念的浸染。目前,文化水平较高的青壮年农民纷纷涌入经济发达的城市地区打工,留在农村的多为文化素质较低的妇孺、儿童、老人,即所谓 “386199部队”。另外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步伐严重滞缓,缺乏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新型农民和先进的现代农村文化,在农村社会依然存在着严重的封建宗法思想,重男轻女、光宗耀祖、衣锦还乡等功利思想严重腐蚀着人们。更有甚者,他们披着承袭宗族传统文化和保护文物的外衣,大搞封建迷信活动,给农民灌输强化封建迷信思想观念,误导农民,不利于营造农村现代文化氛围。
  (二)农村宗族势力嬗变的主要表现
  1、宗族势力非正式权威趋于弱化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由于党和政府对农村宗族势力的遏制和打压,传统的宗族组织网络已经基本解体,族长和房头在宗族中的权威的社会基础已不复存在。改革开放至今,族长和房头已逐渐被“理事会”和“宗族团结协会”所取代,人们口头上的族、房只有族谱上分门别类的意义,宗族势力的权威趋于弱化,无力达到解放前的程度。宗族势力已无法完全无视国家律法,宗族集团利益只有打着假借村庄事务的幌子,抑或与村庄利益相结合才能得以实现。如今在大部分农村地区,以“理事会”、“宗族团结协会”为组织的宗族势力中的领导者的权威多数只是主持宗族祭祀礼仪、日常生活互助等事宜,或者参与宗族内部成员的分家析产等引起的纠纷调解。在这些调解事务中,宗族势力领导者的权威已经没有最后的定夺权。在农村社会矛盾的化解中,许多经宗族调解未果转而求助于乡村行政权力乃至诉诸民事诉讼的现象十分普遍。尽管在某些地区宗族势力权威在某种程度上依然压制着力量较为涣散的农村基层组织正式权威,但总体上看,农村宗族势力非正式权威正趋于弱化,逐渐被以政治法律等公共权力为基础的正式权威所替代。   2、宗族势力内部关系和结构趋于扁平化
  在传统的家庭宗族势力中,宗族主要是依靠世代相承的系谱关系来界定的,族内有严格的规范以及权利与义务的相关规定,长幼尊卑各司其职,皆不得超越本分。如族长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诸卑幼者”则“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改革开放30多年来,宗族在重建的过程中不断受到各种社会关系的冲击和异质文化的浸染,宗族势力内部规范和关系显现出巨大的灵活性,内部关系明显发生了一升一降的变化,长者丧失了传统宗法伦理所赋予的权威,受到族内其他成员的公开挑战,青年人尤其是媳妇地位的急速上升,其权力膨胀速度之快,甚至完全凌驾于长者之上。由于社会之进步与媳妇地位之提高,农村宗族内部结构也随之出现变化,开始由纵向朝横向和泛化发展,由联姻结成的亲缘网络更为普遍,联系颇为紧密,这种广泛意义上的宗族组织更趋于扁平化,延伸到几乎所有的农民家庭。例如浙江省慈溪市三灶街南村全村486户中,仅10户没有任何亲属关系,其他都有不同程度、不同系列的联系,包括亲族关系、连襟关系、表兄弟姐妹关系等等。这些联姻关系用亲加亲的办法,规范着乡村社会的关系,使乡村社会形成关系连环套。某一系列亲属出了问题,其他系列的亲属都会连锁地产生反应,出现互动。除此之外,农村中感情关系较好的农民家庭之间互认“干亲”、“结盟兄弟”的情况屡见不鲜,也使得家庭宗族关系出现了泛化的趋势。
  3、宗族势力内部文化观念趋于现代化
  随着社会历史发展,农村宗族组织为适应现代文明社会,也与时俱进地摒弃了些许不合时宜的旧传统,依据社会的主流方向引入新的现代因子,其内部文化观念显示出向上发展的轨迹。例如,在江西农村的“修谱热”中,出现了一些以新思想为指导的“新谱”。其中有的家谱的卷首辞写道:修身要勿杀害生命,勿侵占非份财物,勿嫉妒他人成就,勿干扰别人生活,勿害自己身心;处事要公平无私,互相尊重,分工合作,容纳异己,奉行法治,和平和群,勤俭持家;进修要多读书探求真理,多思虑开发观念,多实践积累经验。这些“族规”显然已经是现代公民社会的准则。由宗族排外到“容纳异己”,由服从族长到“互相尊重”,由家规族法到“奉行法治”,由对个人事务的宗族干预权到“勿干扰别人生活”,该谱要弘扬的显然已经不再是传统的宗法思想了。因此,宗族亲缘组织存在于现代社会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它必须朝着以亲情而非族权为基础的契约性组织团体方向发展,唯有如此才能与现代社会更好地融合。
  二、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影响的辩证分析
  要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辨证的方法分析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影响,应正视宗族势力给农村基层政权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一)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消极影响
  1、宗族势力向农村基层党组织渗透,腐蚀党员干部,控制村党组织的权力
  当前,随着村民自治的不断完善,村党支部书记由乡镇党委指派的现象已被民主选举所取代,一些宗族利益集团利用内部拉票、金钱贿赂、武力威胁等方式使本族党员以“多数票”顺利当选。这种通过所谓“正当”方式谋取党支部干部职位,使民主选举演变成宗族势力之间扶植代理人的实力较量,安插各自代理人,企图控制村党支部,谋取各自宗族利益,严重破坏党支部选举的民主性。据河南省某县委组织部门对其本县村级党组织的调查,从对74个村、615名村干部的基本情况分析看,有129人存在亲属裙带关系,占村干部数的20.9%,最高的村近亲关系达50%。目前,村级“两委”权力被宗族势力所把持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正由于此,更多的党员干部在宗族意识的支配下,为巩固其地位,只发展本宗族内成员,在实际工作中违背公共法律,运用宗族意识的思维方式来办事,背离为农民群众服务的宗旨。
  2、宗族势力借村委会挑战村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及权威,干扰党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
  由于村民自治推行的不断深入,村委会的合法权益越发受到尊重。当前,宗族势力更多地借助村委会来树立并巩固其权威和势力,在村委会选举中,游说同宗族的人选投本族强人。据江西省T县永昌村的一项调查表明,虽说这个村的宗族势力已经大大衰弱,但是宗族意识和宗族观念仍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村民的投票有明显地投本族候选人的倾向。在肖姓和罗姓占多数的11组、12组的村民,90%的人填了他们本族的肖或罗。如此一来,尤其在当前“两委”关系尚未理顺之时,宗族势力往往会借助村委会维护其狭隘的利益诉求,而他们只考虑本族成员利益和眼前利益,势必会干扰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的执行。宗族势力组织化,虽独立于村委会之外,但行使村委会的部分职能,或抵制村委会开展工作,造成正式组织的职能虚化。严重时会直接挑战党组织权威,比如农民为了多生,养儿防老,常和政府计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斡旋,你来我藏,一旦发生冲突,家族成员就会围堵或殴打工作人员,阻碍政策的推行。
  3、宗族势力抑制现代农民的培养,加剧村级党组织健康后备力量不足问题
  宗族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常通过宗族活动、祖训等非正式的规范使族人对宗族文化的认同感与依赖感不断加强,重塑一种以传统文化对个体成员予以心理控制的文化环境,抑制农民创造性、独立性的发展。尤其是在贫困的农村地区,宗族势力对经济生活和日常生活的影响随处可见,持续强化着农民固有的自私和保守的劣根性,严重阻滞了农村先进文化的传播,不利于现代农民的培养,势必造成农村基层党组织难以吸纳健康的后备力量,因为农村党员源于农民,在宗族落后文化浸染下的农民很难达到现代党员标准,势必加剧农村党组织后备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积极作用
  1、宗族势力在某种程度上可填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关怀空白,助其正常开展工作
  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许多村级党组织职能转换错位、缺位、滞后,无法真正为农民提供既能在生产活动中处理外部关系又能满足其小生产需求的具体组织形式,加之国家行政权力从乡村的退出,农民极易把信任转向血缘关系较近的同宗族人身上,如在农忙时,农民个体家庭很难在短时间完成耕种、施肥、收获,同时由于农民个体资金的不足很难购置大型生产农具,宗族就会成为最佳选择,利用宗族互帮互助,更为省钱、省时、省力。在农村市场经济不发达,难以用金钱换得服务抑或不划算的情形下,以宗亲关系为主体的社会互动来进行协作生产,自然成为农民合乎情理的选择。另外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不完善之时,而农民又遭遇困难急需资金之时,往往不会求助乡村政府而求救于亲缘宗族组织。这种以最低成本换取最大效益的互助协作,在某种程度上填补了村级党组织权力中的关怀空白,保证农村基层党组织顺利开展工作。   2、宗族势力作为一种非正式权威,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制衡农村“两委”的权力
  现如今农村社会发展正处转型期,农村“两委”中难免存在一些素质低下的办事人员,常出现腐败村官对农民不负责任的行为,例如2013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清河营村村委会副主任马林祥奢侈办婚宴事件,《法治周末》对此进行追踪报道,曝光其发家史,称其因征地发家,身家过亿,有两套经适房,并称所有接受采访的清河营村的村民都明确表示没有听说村委会要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有关马林祥辞职或罢免的事情,也没有看到关于马林祥辞职或被罢免的公告事件。此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村官的自身形象和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暴露出村级党组织监管不到位。而在农村税费改革以来,乡村财政困难不断加剧,村“两委”为了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经常加紧对农民其他方面费用的征收,如盖房划地费、计划生育费。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干部贪污腐败现象泛滥,如攫取新农村建设村村通公路建设费用等。此种情形下,宗族势力会号召农户联合起来向上级上访反映真实情况,以非正式组织的形式抗击基层腐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看来,强族组织及宗族集体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也为抗拒行政权力不法侵害、保障其成员利益的工具,成为检验村级党组织工作的“晴雨表”。
  3、宗族势力内部文化中的某些现代因子可以助力农村基层党组织构建和谐新农村
  宗族文化中“家天下”的思想,是以维护本族的稳定发展,保护本族的利益,增强对本族的认同感作为核心和精神基础。而宗族的稳定发展和团结互助是整个社会和谐的基础,是农村安定团结的一部分。如今的宗族势力并不是都以阻碍社会稳定、发生宗族“械斗”形象出现,恰恰相反,很多地方的宗族团体领导还成为调解村民生产生活纠纷的最佳人选。宗族文化特有的魅力,“认祖归宗”的思想,使海外华侨,港澳台胞等更容易选择自己的家乡作为投资地,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同时他们也热情地捐建本乡的公益事业,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三、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影响的原因与对策
  (一)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影响的主要原因
  农村宗族势力给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造成影响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农村经济、文化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羸弱
  20世纪80年代至今,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推行的仍然是小农生产经营模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集体经济变的有名无实,经营形式由集体转变为家庭个体,而此时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够掌握的权力资源少之甚少,不但无力为广大农户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办实事,如农民个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能力和财力有限,难以购置排灌、收割等大型生产工具时,基层党组织对此大都无能为力。另外,由于广大农村的集体经济薄弱,针对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够完善,保障水平较低,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只能领取55元左右的养老金,农村医疗合作只针对需住院的大型重病,无法从实质上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在遭遇困难急需救助之时,由于自身的经济困难,加之有的村级党组织的不作为,农民个体心理上的安全感无处寄托,为了改变自身状况,争取自身利益,宗族家族力量就成了农民个体最佳的选择,从而产生了农民家庭个体与同姓、同宗、结拜兄弟在社会生活、经济生活等方面联合的现象。这势必会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为人民服务的形象,有丧失自身的政治优势——密切联系农民群众之危险。
  2、农村文化建设步伐缓慢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农村的社会经济得到长足发展,农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然而农村文化建设步伐却十分缓慢。原有在农村深受农民欢迎的皮影戏、打鼓说书、电影、秧歌队等文化载体已不多见。由于受资金制约,加上一些农村基层干部重经济、轻文化的观念,新型的文化载体还没有建立起来,农民在业余时间缺乏积极健康的文娱生活,农民成为文化荒漠中“迷失的羔羊”。为了寻求精神上的满足感和社会归属感,农民会重新寻找村落传统宗族文化习俗,祭拜、祈求祖先和神灵保佑。与此同时,一些具有西方背景的宗教活动也乘机在乡村蔓延开来,很容易误导农民把宗教、宗族活动和封建迷信混为一团,如农村丧葬吹打念经、超度亡灵,春节请财神、贴挂赵公明像等。算命、巫术、看风水、修庙等现象也不断滋生。由此看来,在缺乏健康的农村现代文化及时引导的情况下,这些活动极易影响到农村“两委”工作的正常开展。
  3、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薄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逐渐完善,广大农民党员为了谋求生存,纷纷外出打工,党员流动量越来越大,加之村级党组织自身经费不足,召开会议、举行活动难上加难,难以对党员进行及时的思想教育。自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此时,农村基层党组织转轨不及时,执政意识、宗旨意识、先锋意识、廉政意识、素质意识等比较淡薄,其机构设置、活动内容、工作方式滞后,工作只讲形式、不讲效果,不能很好地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发挥马克思主义人文关怀精神,为农民真真切切谋福利,致使其逐渐丧失群众凝聚力。更为恶劣的是村级党组织中的部分党员干部为了达到发财之目的,不在群众当中进行正面的宣传教育,竟联合宗族势力大搞宗族活动,成为他们的代言人。为了巩固自己的势力,在发展党员干部时,近亲繁殖,把优秀人才拒之门外,这样无疑大大折损村级党组织的先锋模范形象,难以获得农民群众心理上的依赖感与认同感,农民群众为了能够得到真正的依靠,只好选择宗族家族。
  (二)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影响的治理对策
  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问题不仅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稳定,而且直接关系到和谐新农村的建设。因此,在正确看待农村宗族势力与农村基层政权关系的基础上,从农村经济、文化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三方面探寻合理的治理对策,以消除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不利影响。
  1、夯实农村集体经济基础   思想愚昧和经济落后是一对孪生子。农村集体经济基础的薄弱是宗族势力能够影响村级党组织领导权有效实施的根本原因,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走上摆脱贫困,发家致富的道路,是消解宗族势力对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不利影响的根本保证。一是要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通过新城镇化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小城镇的优势开发特色发展渠道,如农业产业化、乡村旅游、资源加工等发展模式,引进更多的企业来乡镇发展。二是要加快现代农业经济的发展。积极把握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大好时机,发挥土地资源的最大功效,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引导企业、种田大户等大面积开发农村土地,发展农业龙头企业,打破传统的小规模经营模式,利用自身优势,紧跟市场,走特色产业之路。三是要促进教育、科研、农业生产一体化发展。经营规模化、生产技术的现代化、农民经营模式的科学化是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的三大要素,而这三项要素与农业劳动力的文化素质息息相关。因此,要促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就要推进农村教育的发展,从而促进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最终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由此看来,农村教育、科研、生产一体化发展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力。此外,可利用认祖来吸引华侨、台胞投资,使其捐建本乡公益事业,为农村公共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唯有农村经济发展,村级党组织才能奠定在农村社会里合法性权威的物质基础,农民群众心理上的安全感才会增强,党群关系才会稳固,宗族势力才不会有可乘之机。
  2、大力发展农村现代文化
  农村社会教育文化的落后,导致农村社会弥漫封建宗族文化之风,缺乏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代文化,不但不能满足农民现代精神文化上的需求,而且又不利于塑造现代农民,培养农民的公民意识。因此,我们要力求提高农村社会文化教育标准和水平,落实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抓住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着力铸牢人们的精神支柱,营造农村现代文化氛围,找准与人们思想的共鸣点、与群众利益的交汇点,善于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群众便于参与的平台,对有利于乡村社会和谐发展的宗族文化不仅不能禁止,还应给予一定的引导和鼓励。比如,举办乡土文化汇演,对健康向上的节目给予奖励,这样不仅能够丰富村民的生活,满足其精神文化需求,得到精神和社会归属感,还能有利于培养农村“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提高农民素质,增强农民民主法制意识,积极引导宗族利益群体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其自身文化体系,摆脱狭隘的宗族本位义利观,服从并配合党组织的领导与工作。但当宗族组织与当地黑恶势力、邪教组织结合危害农民群众,违反国家法规之时,党组织要团结教育并争取绝大多数群众依法共同抵制、打击他们,严惩不贷。
  3、加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工作的基础。在农村社会转型时期,村级党组织要紧跟时代步伐,严抓自身建设工作,密切与农民群众的关系,赢得农民群众的信任,增强农民群众对党组织的依赖感与认同感,有效抵御宗族势力对党组织的消极影响,防止农村基层党组织成为宗族势力代言人现象的发生,这就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一是创新组织设置方式。建立网络流动党组织,通过网络平台管理外出流动党员,加强与流动党员的沟通联系,引导其继续为家乡建设发挥模范作用;采用“村支部书记跨村任职”、“联村共建”等形式,在上规模的村、乡镇企业等组织中设立党总支,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因村制宜”把村党支部改建为党总支,在党总支下按照生产、加工、销售等产业链设立党支部,形成“支部+基地+协会+农户”的组织形式。
  二是创新组织培养方法。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强力禁止党员近亲繁殖,努力把农村中的优秀人才培养成党员,尤其要培养有文化的现代化村官,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通过教育培训、岗位锻炼、“两推一选”等方式,使一大批“有本事、靠得住”的优秀人才走上村级领导岗位,并每年定期对村级党组织书记集中进行轮训,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武装党组织干部,不断增强基层干部带领农民建设新农村的能力。
  三是创新组织活动形式。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实现以强带弱,共建共赢,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经济发展相统一,开展“产业富民、项目兴村”活动,鼓励各村级党组织招商引资,发展特色产业,夯实本村经济基础。
  四是创新组织服务阵地。对没有办公活动场所或是场所简陋的村进行新建或改建,对有条件的村级办公活动场所,配套建设便民超市、农资超市、种植养殖协会服务指导站、农家书屋、医疗卫生室、文化娱乐室、远程教育站点等,拓展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服务群众的功能。
  五是创新组织工作机制。成立村级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和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理事组,建立学习教育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目标责任制度和民主考评制度,形成村“两委”明事、村“两会”定事、新农村建设公益事业理事组办事的工作机制。围绕“钱、地、事、人”四要素,推行农村党务村务公开制度,保障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进村级事务决策及其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
  总而言之,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农村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广大农民利益的代表,要通过自身建设,带头示范,匡正歪风邪气,切实为农民群众谋利益,就会增强凝聚力,宗族势力自然没有可乘之机。对利用宗族势力干扰农村“两委”正常工作的党员干部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对于在农村中德高望重的宗族领头人,村级党组织可以引导他们利用其威望帮助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努力使宗族对农村基层政权的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进一步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014年6月本文被评选为“湖北省武汉地区高校首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论坛”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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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武汉轻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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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逛逛夜市,便称不上来过台北。夜市里,各式店铺及地摊儿一家挨一家,热闹非凡。小吃摊、服饰店、精品店、鞋店、唱片行、运动用品店等,只要市面上流行的,在此都找得到。当然了,最吊人胃口的还是那些散发阵阵香气的美食小吃。  走在夜市的街道上,灯光闪烁,“波霸奶茶”“棺材板”“青蛙下蛋”“虎咬猪”这些有趣的小吃广告牌准会让你驻足,勾起你的食欲。一些比较有名的小吃摊前,会排起长长的队伍。当地人熟知的“豪大
新常态,绿富美,大比拼.rn这是“摘帽”欠发达后,缙云寻找、面对和发力的一道道“风口”.rn风乍起,运势在自己.rn眼下,缙云县正在开展“爱绿爱富爱美、创业创新创优”的大讨论
智能化变电站的实际工作状况将会对于电力系统产生影响,对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因此提升整个系统的管理水平,主动的寻找系统中存在的各种隐患,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处
无论是音乐创作,还是音乐表演、音乐欣赏,它们都与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引导学生积极大胆的参与音乐实践,感受并表现音乐,应该贯穿整个音乐教学过程中。但是在日常教学中,尽管大部分学生乐于参与音乐活动,但真正能积极主动积极地投入音乐实践、并能大胆的表现自己的学生仍是少之又少,其中不乏一部分学生存在合唱中的滥竽充数;小组唱中的默不作声;才艺展示中的缩手缩脚;甚至音乐课堂成了一些学生攻克“数理化
期刊
建设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人才保障机制。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研究型高水平大学具有人才队伍科研成果产出率高、师资队伍配置竞争实力强、人才队伍支撑学科
摘 要:学校体育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体育的主要任务是增强学生体质。只有学生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才能为学习打下基础。如何利用课体育教学,科学地指导学生进行体育锻炼,养成自觉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为终身体育打好基础等问题,  关键词: 体育教学 问题 措施  一、体育教学存在问题因素  1 社会原因。长期以来,社会上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学校升学率的高低成为衡量学校教学质量好坏的
当今时代快速发展,人民的经济水平不断提升,对于用电的需求也相应的增加.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电力企业需要利用电力系统进行输电,同时在此过程中,电力企业为了保障电力系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