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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对自然的权利与义务思想随着20世纪环境保护运动的兴起而产生,它为审视环境危机、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提供了新的维度和现实途径。人对自然的权利是一项基本人权,它的伦理价值在于对正当利益的保护。对自然义务的核心内容是利益的付出或负担,它的价值在于为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提供基础和保障。要真正践履对自然的义务,就应当做到自律与他律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