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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舟从1923-1970年,有过三次办学经历,即1923—1925年在川东家乡创办“新群女子高小”,接任“宏文小学”校长;中华苏维埃政府时期(1933年11月1935年2月)在苏区办“彭杨学校”、“列宁学校”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7月1970年1月)筹措并创办了“贵州、云南、西南三个民族学院”,并担任西南民族学院院长。论述了王维舟平民教育思想的主要内涵及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