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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轮教师继续教育重点放在农村,尤其是体音美和英语师资的培训
●在职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都要接受本轮培训
●培训包括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等9个方面
●班主任至少要完成30个学时的专项培训才能上岗
●培训模式更加多样、灵活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我省《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城乡和区域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特别强调,在本个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农村教师的培训,做到计划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要特别注重农村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薄弱学科师资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
培训目标
本周期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紧密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的方针,采取远程培训、集中面授、校本研修等多种途径,组织对全体教师进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使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学科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创新和自主发展能力等得到全面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改善,与城市教师队伍的素质差距明显缩小;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加本周期继续教育的对象范围
《意见》规定,凡我省在职、在岗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均应参加本周期的继续教育。截至2009年6月30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愿决定是否参加本周期全员岗位培训。凡在本周期内参加各类提高学历培训(含2年以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教师,如能够在本周期内取得毕业(结业)证书者,可免于参加本周期内的全员岗位培训;凡跨周期参加提高学历培训而本周期内不能获取毕业(结业)证书者,仍应与其他教师一样参加本周期的继续教育,待下一周期取得证书后,可免于参加该周期内的全员岗位培训。但以上两种免除的情况,均不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特殊专项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
此次5年培训的内容包括9个方面。
第一,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通过对每位教师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使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铸就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依法治教能力,提升全省广大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师德水平。
第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专项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技能操作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分散研修相结合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初级培训,积极推动中级培训,培训注重教育技术能力的实际应用。通过努力,争取在2013年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全部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初级培训任务;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完成中级培训,经济条件一般的地区50%左右的中小学教师完成中级培训,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中级培训要有明显成效。培训按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原则上省负责高中教师的培训,省辖市负责初中教师的培训,县(市、区)负责小学教师的培训。
第三,骨干教师培训。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河南省名师培育工程”,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多策并举,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骨干教师培训,普遍提高他们的师德和专业素质。
第四,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2008年,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全面展开,对进入新课程的教师进行先期和跟进培训,是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高中课程改革的进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每个教师在首次进入新课程之前接受不少于70学时的岗前培训,并完成高二、高三新增年级的学科教材培训。
第五,班主任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级班主任培训的高级研修,各地要做好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工作,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项培训。
第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针对全体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全员培训,在我省涉及人员多、覆盖面广,是教师培训中最为艰巨和繁重的任务。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开展培训工作,争取到2013年将我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一遍,5年内每个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累计不得少于240学时(不含校本研修)。
第七,校本培训(研修)。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补充形式。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校本研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师〔2004〕548号),以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领导、以中小学校为主体、以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所在地区教师培训机构为业务指导,通过自修反思、课题研究、案例分析、观摩教学、研讨交流、校本课程开发、教学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校本培训。校本培训的学时与岗位培训学时的比例应达到2∶1,即5年内累计不少于480学时。
第八,教师学历提高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中小学在职教师积极报考和参加高等教育义务教育专业自学考试、远程网络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工作,促进全省教师学历、学位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3年,全省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从2008年的66.87%提高到85%左右;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2008年的38.86%提高到55%左右;高中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从2008年的2.66%提高到8%左右。
第九,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新进入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学科教学法和教学基本功的培训,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创新培训模式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结合我省教师实际,认真研究城乡之间、不同学段学科之间教师对培训的不同需求,积极探索教师培训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远程培训、集中面授培训、脱产进修、光盘培训、送教上门和校本研修等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培训。针对我省教师队伍庞大、数量众多的特点,大力发展远程培训,以解决教师全员培训中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减轻教师负担。
此外,应注重“天网”“地网”“人网”的有机结合,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形成卫星电视系统、计算机互联网和各级教师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功能互补、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实施教师培训的主体作用。注重调动高水平大学、社会团体和海内外专业机构等一切优质资源参与教师培训,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培训质量。
(责 编 再 澜)
●在职在岗的中小学教师都要接受本轮培训
●培训包括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等9个方面
●班主任至少要完成30个学时的专项培训才能上岗
●培训模式更加多样、灵活
日前,河南省教育厅印发了我省《2009~2013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意见》。该《意见》对城乡和区域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进行了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特别强调,在本个周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教师全员培训的过程中,要特别重视农村教师的培训,做到计划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工作优先落实。要特别注重农村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等薄弱学科师资培训,同时应加强对幼儿教师、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
培训目标
本周期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应紧密围绕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广大教师的实际需求,按照“面向全员、突出骨干、倾斜农村、均衡发展”的方针,采取远程培训、集中面授、校本研修等多种途径,组织对全体教师进行分层、分类、分岗培训,使广大教师的师德修养、学科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创新和自主发展能力等得到全面提高;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显著改善,与城市教师队伍的素质差距明显缩小;在职教师的学历学位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参加本周期继续教育的对象范围
《意见》规定,凡我省在职、在岗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均应参加本周期的继续教育。截至2009年6月30日,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的教师,可根据个人具体情况,自愿决定是否参加本周期全员岗位培训。凡在本周期内参加各类提高学历培训(含2年以上在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的教师,如能够在本周期内取得毕业(结业)证书者,可免于参加本周期内的全员岗位培训;凡跨周期参加提高学历培训而本周期内不能获取毕业(结业)证书者,仍应与其他教师一样参加本周期的继续教育,待下一周期取得证书后,可免于参加该周期内的全员岗位培训。但以上两种免除的情况,均不包括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教师必须参加的特殊专项培训。
主要培训内容
此次5年培训的内容包括9个方面。
第一,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通过对每位教师开展不少于30学时的师德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使教师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爱岗敬业,乐于奉献,铸就良好的师德师风,提高依法治教能力,提升全省广大教师思想道德素质和师德水平。
第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专项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与技能操作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分散研修相结合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初级培训,积极推动中级培训,培训注重教育技术能力的实际应用。通过努力,争取在2013年前全省中小学教师全部完成不低于50学时的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初级培训任务;部分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完成中级培训,经济条件一般的地区50%左右的中小学教师完成中级培训,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中级培训要有明显成效。培训按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原则上省负责高中教师的培训,省辖市负责初中教师的培训,县(市、区)负责小学教师的培训。
第三,骨干教师培训。以农村骨干教师培训为重点,继续组织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和“河南省名师培育工程”,省、市、县三级分工负责,分步实施,多策并举,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骨干教师培训,普遍提高他们的师德和专业素质。
第四,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培训。2008年,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全面展开,对进入新课程的教师进行先期和跟进培训,是本周期教师继续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高中课程改革的进度,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确保每个教师在首次进入新课程之前接受不少于70学时的岗前培训,并完成高二、高三新增年级的学科教材培训。
第五,班主任培训。继续组织实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省教育厅负责组织省级班主任培训的高级研修,各地要做好新任班主任的岗前培训工作,凡担任中小学班主任的教师,在上岗前均需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专项培训。
第六,在职教师岗位培训。岗位培训是针对全体在职、在岗中小学教师开展的全员培训,在我省涉及人员多、覆盖面广,是教师培训中最为艰巨和繁重的任务。各地要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开展培训工作,争取到2013年将我省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一遍,5年内每个教师参加由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累计不得少于240学时(不含校本研修)。
第七,校本培训(研修)。校本培训是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重要补充形式。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校本研修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师〔2004〕548号),以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管领导、以中小学校为主体、以中小学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所在地区教师培训机构为业务指导,通过自修反思、课题研究、案例分析、观摩教学、研讨交流、校本课程开发、教学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校本培训。校本培训的学时与岗位培训学时的比例应达到2∶1,即5年内累计不少于480学时。
第八,教师学历提高培训。采取多种措施,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其他中小学在职教师积极报考和参加高等教育义务教育专业自学考试、远程网络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等,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工作,促进全省教师学历、学位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3年,全省小学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从2008年的66.87%提高到85%左右;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从2008年的38.86%提高到55%左右;高中教师学历基本达标,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从2008年的2.66%提高到8%左右。
第九,新任教师试用期培训。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对新进入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教师进行教育理论、学科教学法和教学基本功的培训,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20学时。
创新培训模式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培训机构要结合我省教师实际,认真研究城乡之间、不同学段学科之间教师对培训的不同需求,积极探索教师培训的新机制、新模式和新方法。充分利用现代远程培训、集中面授培训、脱产进修、光盘培训、送教上门和校本研修等多种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培训。针对我省教师队伍庞大、数量众多的特点,大力发展远程培训,以解决教师全员培训中工学矛盾突出的问题,减轻教师负担。
此外,应注重“天网”“地网”“人网”的有机结合,实现优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深入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形成卫星电视系统、计算机互联网和各级教师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功能互补、开放高效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充分发挥我省师范院校和教师培训机构实施教师培训的主体作用。注重调动高水平大学、社会团体和海内外专业机构等一切优质资源参与教师培训,实现优质教师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培训质量。
(责 编 再 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