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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绥芬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王乐刚代表市政府,公安局副局长代海涛代表市公安局出庭应诉,部分政府工作人员和公安干警旁听了庭审。这是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绥芬河市法院审理的首例副市长出庭应诉的案件。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出庭应诉,对原告诉请进行答辩,不但打破了“民告官,不见官”的困窘,更是践行党中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