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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纪念黎锦熙先生逝世30周年之际,我们怀着深切的缅怀之情来纪念这位语言学界的一代宗师。
1965年秋天,我当时刚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在教学和备课中遇到许多问题。我带着这些问题,拜访了黎先生。他在百忙之中并且身体欠佳的情况下,在他的北师大寓所亲切地接待了我。我向黎先生请教有关汉语语法中的问题,他非常耐心地解答,并鼓励我在对外汉语教学实践中多发现问题,多总结汉语语法的特点,不要盲目套用西方语法来对待汉语。黎先生的亲切教导令我终身难忘。
下面我只谈黎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及其所创立的“句本位”理论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教学的杰出贡献。
黎锦熙先生于1924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新著国语文法》一书,它是我国最早的体系完整的“白话”语法著作,是顺应当时文学革命潮流即“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也符合人民大众的需要。由于该书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写成,体系新颖,立论持重,态度严谨,行文晓畅并且配有图解,因此出版后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该书前后共出了24版,几十年来一直盛行不衰。
《新著国语文法》是黎先生多年国语语法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他早在1920年就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首创讲授国语文法课,后来又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校讲授国语文法。他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归纳了中国白话文和口语的法则,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白话文的语法规律,首创了“句本位”理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汉语语法系统,并使语法知识得以普及,尤其在广大师范界和中学界影响极大,几乎始终占据着统治地位,一直延续到“暂拟系统”的诞生。
黎先生之所以把这本巨著标以“新著”,是因为本书是中国第一本用白话小说和普通话为对象来研究汉语语法的。其最大的特点,是以新的“句本位”体系取代了旧的“词本位”体系,并且以句法来控制词法,此传统一直沿袭至今。因此可以说,黎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奠定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础,是继马建忠的《马氏文通》之后,在汉语语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书中也曾充分肯定黎先生创建的“句本位”理论在汉语语法史上的地位,他说:“这个地位是近百年来取得的。在这以前,讲语法总是以‘词法’(形态)为主,句法不受重视,许多句法现象都放在词法里讲,这是个古老的传统,从古代的希腊语法、拉丁语法就是如此。”“‘五四’以后出现的语法书,从《新著国语文法》起,就都以句法为主干”。①
总之,黎先生的这本书,跟先前的马建忠的《马氏文通》、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刘复的《中国文法通论》及其《中国文法讲话》、陈承泽的《国文法草创》、金兆梓的《国文法之研究》等语法著作相比较,显然是个大进步,堪称中国研究国语(即普通话)语法的奠基石。
黎先生的“句本位”理论,真实全面地总结了汉语的语法特点。他在《新著国语文法》的《绪论》中说:“国语都有大家常用而公认的习惯和规则。把这些习惯和规则,从我们说话的实际上归纳出来,整理、排列,加以说明,这就叫作‘国语文法’,简称‘语法’。”“中国的文法理论是从西方引进的舶来品”,“过去中国的语法研究总是模仿从西方的grammar的‘词本位’文法组织,现在非打破不可了。”因为汉语的词类“既没有严格的分业,就多以句法的成分上异别出来”,“词类本身并无繁重的规律”,“通用的句法,于正式的组织外有很多变式,并且多是国语所特有的”,“所以本书特重句法”,“若按西方的‘词本位’文法组织,仅就九品词类分别汇集了一些方法和例证,弄成了九个不相关的单位,是文法书最不自然的组织,是研究国语文法最不自然的进程”。黎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模仿西洋语法来研究汉语语法的弊病。
诚然,西方语法以词为中心的“词本位”语法,即以动词为中心,认为把词的关系弄清楚了,句法也就弄清楚了,这是符合西方语法实际的。但汉语语法却不同于西洋语法。黎先生的这本书正是从汉语的实际特点出发,主张以话语的句子为本位来理解词类。即“凡词,依靠句型显示词类”②。具体说,就是把“句本位”作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作出发点的重点”。黎先生主张“汉语的文法研究必须从句子入手,然后再考察词类在句子中的位置和职权,即以句法来控制词法”。词类的划分必须“从句法成分上辨别它的用法”,把词类以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作为语法功能标准来确定词的归属。
“句本位”理论符合汉民族的思维习惯。因为语言是人类思维的物质表现。而汉民族的思维特点是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部分、由大到小、由远及近的程序来认识事物的。而西方的思维方式与汉民族
的思维方式相反,即由微观到宏观、由部分到整体、由小到大、由近及远的逻辑思维。汉民族是综合归纳型的思维方式,西方则是分析演绎型的思维特点。黎先生从汉语的这种特点出发,认为汉语词类本身不像西方语言词类那样具有繁复的规律,而多具灵活性,所以“汉语句法中有汉语所特有的变化和特点”,“汉语是活的语法,要以句子为本位”,因此“词类作为句子的组织单位,必然受句子的控制。”③
黎先生在《论“盖”“而”及文法的研究》一文中也曾指出:“先察句,定其法,次诠词,得其神,此之谓‘句本位’之文法。”④
后来黎先生又明确指出:“《新著国语文法》所谓句本位,实际上是一种科学体系上的教学法名称,就是说,讲词类要在句子中讲,这词类才能获得生命,才不是静止的标准,才不是解剖下来的尸骨头,才有生命力。”⑤“而西方语法则是重于静态解析,是从形态语言的特点出发的,若将这种静态的词本位分析法套用于汉语则是削足适履,会出现许多问题。”⑥
“句本位”的语法理论还集中表现在句子结构分析方法上。黎先生第一次明确了句子的六大成分及其内部的关系。这六个成分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主要成分:主语、述语;第二层次连带成分:宾语、补足语;第三层为附带成分:形容词的附带语(即定语)、副词的附带成分(即状语)。在具体分析时采用“中心词分析法”,这样一举可找出句中的各种成分。这种析句法能划清句子的主干和枝叶,有一定的层次观念,对辨清全句的格局、确定句子类型、修改病句等,都有一定的帮助,被广泛运用至今,是传统语法析句的典型代表。后来拟定的“暂拟系统”语法的析句法,便是在该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句本位”语法优于“词本位”语法,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黎先生认为:“若从句子研究入手,则不仅能获得灵敏的词类知识、正确的词类用法外,而且:(一)可以发现一种语言底普通规则,因为句子就是语言的单位,如果谙悉其各部分的主从的关系,彼此的衔接、确当的功能,好像一个老技师把他的机器弄得十分精熟,那么哪一部分发生的障碍,马上就可以找出其受病之点和治病之方。(二)可以作学习或翻译他种语言的帮助;因为思想底规律,并不因民族而区分,句子的逻辑分析也不因语言而别异,(世界语言的共性),所以熟悉了国语底句体,无论学习何种外国语,翻译何种外国文,自然觉得工作容易些。若单讲词类的分品和变形,东西文化是国各不同,在国语则更是没大关系的了。(三)可以帮助心能的陶冶;因为做句子的‘逻辑的分析’工夫,实是陶冶心能的一种妙法——从思维的‘表象’(outwardform),即通过句子去研究思想,而发现句中各成分所表示的思想各部分是怎样适宜而合理的,这种逻辑思维能力无异于研习一种‘思维术’,即怎样去思想,去分析;而且学生们把句子底分析和构造练习纯熟以后,对于别的功课其理解的心能(即理解能力),一定可以渐达明了准确的佳境。”⑦
《新著国语文法》一书的结构也体现了“句本位”的思想。它并没有像《马氏文通》等语法书那样,先专门论述词类,然后再论述句法,而是把词法和句法结合起来论述,这都是很有创造性的。
黎先生还在本书中第一次用图解法来分析汉语的句法结构。“图解法的用处,在于使学者直接地敏活地一眼看清复句中各分句的功用,分句中各短语的功用,短语中各词类的功用。总之,画图析句,或主或从,关系明确,何位何职,功用了然。”
黎先生在本书中还提出了一些带普遍意义的研究原则。如“中国语法教育主要针对现实的需要,简明、有用。”“当我们作归纳的研究工夫时,要时常守住一个规则:‘例不十,不立法’……于是又默守着一个编辑的体例:法必序,而例不求多。”他自己也身体力行,揭示了现代汉语语法中一些特殊的规律。例如:“国语句法上有一个特点,就是述语可以直接用形容词”,并认为“因为它的前、后都可以添附‘助动词’”(即时态助词“了”),“这就可以证明:它们不但在句法结构上是动性,便在实质的意义上,也含有‘迁变流转的动态’了。”又如:古汉语中往往是数词直接修饰名词,而现代汉语中则必须有“量词”,黎先生对此进行了初步分析,比刘复的量词讲得清楚。
黎先生的“句本位”思想也体现出语言的交际性的本质。因为我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我们的交际言语总是一句话一句话地进行表达或回应,而句子又是话语的基本单位,我们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就
是句子,我们学任何语言也是从句子开始,儿童的习得语言也是从听句子开始的。
总之,黎先生所创立的“句本位”理论,不仅在汉语语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汉语语法的研究、语法教学及学习、翻译语言均有指导意义。
在黎先生逝世30周年之际,谨献上此文以表示我对先生深沉的缅怀和深切的悼念。
注释
①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61页,商务印书馆,1979
②⑦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
③⑤⑥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1951年版“引言”
④黎锦熙《论“盖”“而”及文法的研究》,引自《国语周刊》217期
1965年秋天,我当时刚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在教学和备课中遇到许多问题。我带着这些问题,拜访了黎先生。他在百忙之中并且身体欠佳的情况下,在他的北师大寓所亲切地接待了我。我向黎先生请教有关汉语语法中的问题,他非常耐心地解答,并鼓励我在对外汉语教学实践中多发现问题,多总结汉语语法的特点,不要盲目套用西方语法来对待汉语。黎先生的亲切教导令我终身难忘。
下面我只谈黎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及其所创立的“句本位”理论对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和汉语教学的杰出贡献。
黎锦熙先生于1924年在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新著国语文法》一书,它是我国最早的体系完整的“白话”语法著作,是顺应当时文学革命潮流即“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也符合人民大众的需要。由于该书用通俗易懂的白话文写成,体系新颖,立论持重,态度严谨,行文晓畅并且配有图解,因此出版后深受广大读者的欢迎。该书前后共出了24版,几十年来一直盛行不衰。
《新著国语文法》是黎先生多年国语语法教学实践经验的总结。他早在1920年就在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文系首创讲授国语文法课,后来又在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北京大学、燕京大学等校讲授国语文法。他在教学实践中,总结归纳了中国白话文和口语的法则,第一次系统地揭示了白话文的语法规律,首创了“句本位”理论,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汉语语法系统,并使语法知识得以普及,尤其在广大师范界和中学界影响极大,几乎始终占据着统治地位,一直延续到“暂拟系统”的诞生。
黎先生之所以把这本巨著标以“新著”,是因为本书是中国第一本用白话小说和普通话为对象来研究汉语语法的。其最大的特点,是以新的“句本位”体系取代了旧的“词本位”体系,并且以句法来控制词法,此传统一直沿袭至今。因此可以说,黎先生的《新著国语文法》奠定了现代汉语语法研究的基础,是继马建忠的《马氏文通》之后,在汉语语法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吕叔湘先生在《汉语语法分析问题》一书中也曾充分肯定黎先生创建的“句本位”理论在汉语语法史上的地位,他说:“这个地位是近百年来取得的。在这以前,讲语法总是以‘词法’(形态)为主,句法不受重视,许多句法现象都放在词法里讲,这是个古老的传统,从古代的希腊语法、拉丁语法就是如此。”“‘五四’以后出现的语法书,从《新著国语文法》起,就都以句法为主干”。①
总之,黎先生的这本书,跟先前的马建忠的《马氏文通》、章士钊的《中等国文典》、刘复的《中国文法通论》及其《中国文法讲话》、陈承泽的《国文法草创》、金兆梓的《国文法之研究》等语法著作相比较,显然是个大进步,堪称中国研究国语(即普通话)语法的奠基石。
黎先生的“句本位”理论,真实全面地总结了汉语的语法特点。他在《新著国语文法》的《绪论》中说:“国语都有大家常用而公认的习惯和规则。把这些习惯和规则,从我们说话的实际上归纳出来,整理、排列,加以说明,这就叫作‘国语文法’,简称‘语法’。”“中国的文法理论是从西方引进的舶来品”,“过去中国的语法研究总是模仿从西方的grammar的‘词本位’文法组织,现在非打破不可了。”因为汉语的词类“既没有严格的分业,就多以句法的成分上异别出来”,“词类本身并无繁重的规律”,“通用的句法,于正式的组织外有很多变式,并且多是国语所特有的”,“所以本书特重句法”,“若按西方的‘词本位’文法组织,仅就九品词类分别汇集了一些方法和例证,弄成了九个不相关的单位,是文法书最不自然的组织,是研究国语文法最不自然的进程”。黎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模仿西洋语法来研究汉语语法的弊病。
诚然,西方语法以词为中心的“词本位”语法,即以动词为中心,认为把词的关系弄清楚了,句法也就弄清楚了,这是符合西方语法实际的。但汉语语法却不同于西洋语法。黎先生的这本书正是从汉语的实际特点出发,主张以话语的句子为本位来理解词类。即“凡词,依靠句型显示词类”②。具体说,就是把“句本位”作中心,“把组成句子的六种成分作出发点的重点”。黎先生主张“汉语的文法研究必须从句子入手,然后再考察词类在句子中的位置和职权,即以句法来控制词法”。词类的划分必须“从句法成分上辨别它的用法”,把词类以充当句子成分的能力作为语法功能标准来确定词的归属。
“句本位”理论符合汉民族的思维习惯。因为语言是人类思维的物质表现。而汉民族的思维特点是从宏观到微观、从整体到部分、由大到小、由远及近的程序来认识事物的。而西方的思维方式与汉民族
的思维方式相反,即由微观到宏观、由部分到整体、由小到大、由近及远的逻辑思维。汉民族是综合归纳型的思维方式,西方则是分析演绎型的思维特点。黎先生从汉语的这种特点出发,认为汉语词类本身不像西方语言词类那样具有繁复的规律,而多具灵活性,所以“汉语句法中有汉语所特有的变化和特点”,“汉语是活的语法,要以句子为本位”,因此“词类作为句子的组织单位,必然受句子的控制。”③
黎先生在《论“盖”“而”及文法的研究》一文中也曾指出:“先察句,定其法,次诠词,得其神,此之谓‘句本位’之文法。”④
后来黎先生又明确指出:“《新著国语文法》所谓句本位,实际上是一种科学体系上的教学法名称,就是说,讲词类要在句子中讲,这词类才能获得生命,才不是静止的标准,才不是解剖下来的尸骨头,才有生命力。”⑤“而西方语法则是重于静态解析,是从形态语言的特点出发的,若将这种静态的词本位分析法套用于汉语则是削足适履,会出现许多问题。”⑥
“句本位”的语法理论还集中表现在句子结构分析方法上。黎先生第一次明确了句子的六大成分及其内部的关系。这六个成分被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主要成分:主语、述语;第二层次连带成分:宾语、补足语;第三层为附带成分:形容词的附带语(即定语)、副词的附带成分(即状语)。在具体分析时采用“中心词分析法”,这样一举可找出句中的各种成分。这种析句法能划清句子的主干和枝叶,有一定的层次观念,对辨清全句的格局、确定句子类型、修改病句等,都有一定的帮助,被广泛运用至今,是传统语法析句的典型代表。后来拟定的“暂拟系统”语法的析句法,便是在该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句本位”语法优于“词本位”语法,还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黎先生认为:“若从句子研究入手,则不仅能获得灵敏的词类知识、正确的词类用法外,而且:(一)可以发现一种语言底普通规则,因为句子就是语言的单位,如果谙悉其各部分的主从的关系,彼此的衔接、确当的功能,好像一个老技师把他的机器弄得十分精熟,那么哪一部分发生的障碍,马上就可以找出其受病之点和治病之方。(二)可以作学习或翻译他种语言的帮助;因为思想底规律,并不因民族而区分,句子的逻辑分析也不因语言而别异,(世界语言的共性),所以熟悉了国语底句体,无论学习何种外国语,翻译何种外国文,自然觉得工作容易些。若单讲词类的分品和变形,东西文化是国各不同,在国语则更是没大关系的了。(三)可以帮助心能的陶冶;因为做句子的‘逻辑的分析’工夫,实是陶冶心能的一种妙法——从思维的‘表象’(outwardform),即通过句子去研究思想,而发现句中各成分所表示的思想各部分是怎样适宜而合理的,这种逻辑思维能力无异于研习一种‘思维术’,即怎样去思想,去分析;而且学生们把句子底分析和构造练习纯熟以后,对于别的功课其理解的心能(即理解能力),一定可以渐达明了准确的佳境。”⑦
《新著国语文法》一书的结构也体现了“句本位”的思想。它并没有像《马氏文通》等语法书那样,先专门论述词类,然后再论述句法,而是把词法和句法结合起来论述,这都是很有创造性的。
黎先生还在本书中第一次用图解法来分析汉语的句法结构。“图解法的用处,在于使学者直接地敏活地一眼看清复句中各分句的功用,分句中各短语的功用,短语中各词类的功用。总之,画图析句,或主或从,关系明确,何位何职,功用了然。”
黎先生在本书中还提出了一些带普遍意义的研究原则。如“中国语法教育主要针对现实的需要,简明、有用。”“当我们作归纳的研究工夫时,要时常守住一个规则:‘例不十,不立法’……于是又默守着一个编辑的体例:法必序,而例不求多。”他自己也身体力行,揭示了现代汉语语法中一些特殊的规律。例如:“国语句法上有一个特点,就是述语可以直接用形容词”,并认为“因为它的前、后都可以添附‘助动词’”(即时态助词“了”),“这就可以证明:它们不但在句法结构上是动性,便在实质的意义上,也含有‘迁变流转的动态’了。”又如:古汉语中往往是数词直接修饰名词,而现代汉语中则必须有“量词”,黎先生对此进行了初步分析,比刘复的量词讲得清楚。
黎先生的“句本位”思想也体现出语言的交际性的本质。因为我们在进行语言交际时,我们的交际言语总是一句话一句话地进行表达或回应,而句子又是话语的基本单位,我们言语交际的基本单位就
是句子,我们学任何语言也是从句子开始,儿童的习得语言也是从听句子开始的。
总之,黎先生所创立的“句本位”理论,不仅在汉语语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而且对汉语语法的研究、语法教学及学习、翻译语言均有指导意义。
在黎先生逝世30周年之际,谨献上此文以表示我对先生深沉的缅怀和深切的悼念。
注释
①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61页,商务印书馆,1979
②⑦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
③⑤⑥黎锦熙《新著国语文法》1951年版“引言”
④黎锦熙《论“盖”“而”及文法的研究》,引自《国语周刊》217期